世界历史很有趣:袁腾飞讲美国史_袁腾飞【完结】(19)

阅读记录

  其实他的方法很简单:挑选100名最优秀的士兵训练,然后让他们每人再训练100人,这些负责训练的人就成了连长。

  为了改善卫生状况,施托伊本下令把厕所移出军营,在营房的另一侧建厨房,然后重新组织营房。

  他还教会了美军在战斗中使用刺刀,让他们学会了对敌人进行技术攻击。

  更了不起的是,施托伊本还写了一本训练手册,规定了训练军队的方法,其中有些方法被美军沿用至今。

  施托伊本给福吉谷的这支美军带去了秩序、纪律和卫生,加强了军纪,把他们变成了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军队。他这种做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中国春秋时期的孙武帮吴国练兵,一帮妃嫔他都能把她们练得规规矩矩,胆敢嬉笑一声就拉下去砍了,管你是不是吴王的宠妃,该杀就杀,吴王求情都不行。

  在重新整编大陆军的过程中,施托伊本注意到殖民地人与欧洲人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之处。

  他在回忆录里说,当一名普鲁士、奥地利或法国军官发布命令的时候,士兵们会不假思索地照做,但在这儿不行,如果你对一名美军士兵发布命令,你必须向他解释为什么要这么干。原因是经过几代人的自由生活,对君主和权威自主服从那种意识,已经从这些北美人的血液里消失了,管你是九五至尊还是钦差大臣,他们轻易不吃你这一套,无论你让他们干啥你都得给一个理由才行。

  但不管怎么讲,经过福吉谷的整编,大陆军的战斗力提升了很高一个档次,为以后美国赢得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施托伊本可谓立下了汗马功劳。

  6.乡巴佬大逆袭

  英军成了搬运工

  英军总司令豪将军准备攻打费城之后,加拿大地区的指挥权就交给了伯戈因将军。

  1777年6月,伯戈因将军计划从加拿大南下,控制哈得孙河谷,分割新英格兰和其他殖民地。

  为此,伯戈因将军率领4000名英军和3200名黑森雇佣军出发了。

  没想到,他们进军的路上不断遭到北美民兵的袭击。

  这还算是轻的,只要防着点儿就行了。让他们大吃苦头的还在后面。

  纽约州的原始森林面积非常大,一眼望不到边,伯戈因将军率领的部队必须穿过这片森林,才能抵达战场。

  森林本来就够大,很难穿过,让他想不到的是,穿越森林途中,有更大的困难摆在他们前面,让他们历尽艰辛,吃尽苦头。

  这片森林中的树木是英国皇家海军战舰用来造桅杆的原材料,是英国人的战略物资。

  英国人的战略物资,北美人岂会放过?鉴于这些树木短时间内很难搬走,想放火烧掉一时半会儿都烧不完,他们决定一不做二不休,事先把这些参天大树大片大片地砍倒,挡在伯戈因将军行军的路上,让他们举步维艰。

  果然英军走到森林里,寸步难行,一时间全军都变成了搬运工,见树搬树,这么一来,一天的前进速度只有一两英里,比蜗牛还慢。

  伯戈因将军费尽了一龙二虎九牛之力缓缓前行,但他率领的毕竟是一支军队,而不是一群养路工,一路上他们所做的开山架桥、清除路障、保持道路通畅等工作只是他们的副业,并不是主业。

  对此,美国大陆军少将丹尼尔·摩根和他的手下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于是他们一再出击,对这支“伯戈因养路队”毫不手软。

  专门猎杀指挥官

  摩根出身于冒险家、牲口贩子、酒鬼、赌徒,目前的职务是大陆军少将。他的手下配备有美国新型的长管猎枪,这种武器枪管又细又长,膛内有来复线,射速虽然慢,但是打得又远又准。

  美军狙击手用它可以击中250码开外的目标,是今天美国FBI神枪手用的狙击步枪射程的三倍多,是当时英国陆军使用的滑膛枪射程的两倍多。这些狙击手往往首先打死为英军带路的印第安向导。

  这样一来,英军就会在森林中迷路。

  摩根的这种战术是他在跟印第安人打仗中学来的。在后来的好莱坞电影《爱国者》中,主角本杰明·马丁的一部分经历就参考了摩根的生平。这种战术的特点是神出鬼没、出其不意、速战速决。

  几个月的游击战打下来,英军中所有印第安向导不是被美军打死就是逃回了老家,造成英军对地形一无所知,好比盲人摸象、瞎子过河。

  摩根部队使用的这种新型长管猎枪并非为印第安向导量身定制的,接下来,他的游击队开始以英国军官为狙击目标。

  当时的英国军官是英国军队中学历最高的人,他们善于执行上级命令,熟知交通补给线,懂得战争的指挥艺术,是战场上的关键。相比之下,英军士兵都是一帮傻大兵,没有什么文化,一旦军官被干掉,他们就会群龙无首,作鸟兽散。

  伯戈因部队的军官被游击队狙击手大量射杀,士兵陷入群龙无首的混乱之中。

  以第五十三团为例,11名军官中仅有1人幸免,其他10名军官非死即伤。

  此时的伯戈因深陷北美民兵游击战的汪洋大海之中,不仅被切断了后路,而且军需很匮乏。

  他只好撤到了纽约北部的萨拉托加,写信给代理豪将军职务的克林顿将军求援。

  克林顿将军立即派出4000名英军和黑森士兵,北上增援伯戈因。

  当时美军司令霍雷肖·盖茨将军命令摩根要在英军援兵赶到之前,对英军发动猛攻。

  美军习惯于在丛林中作战,而伯戈因的部队擅长在平原上打正规战,此时双方高下立判。更何况在英军援兵没有赶到的情况下,美军的援兵源源不断地赶到战场,一时间美军达到了1.2万人,军火补给也持续增加。而英军不断有士兵开小差,或者被美军俘虏,或者投降。

  美军指挥官盖茨从英军俘虏那儿获得了很多价值极高的情报。

  此时的伯戈因困兽犹斗,有人建议他撤退,他断然拒绝了,他认为此举实在太有损大英帝国皇家军官的尊严。

  接着,双方展开了激战。

  形势对英军很不利,美军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大玩伏击战和狙击战,躲在灌木丛中或者树上放冷枪,敌暗我明,英军想要射击他们很难。

  英军指挥官不想跟他们躲猫猫了,玩阴的玩不赢你,那咱们就来硬的、直接点儿的,于是下令发动刺刀冲锋。

  没想到,当他们靠近美军的时候,美军一点儿不给他们机会,开枪“乓乓乓”疯狂射击,一时间飞弹如雨,英军士兵被一通扫射,顷刻间被打垮。

  在这场激战中,摩根手下著名的神射手蒂姆·墨菲,击毙了伯戈因手下最能干的军官西蒙·弗雷泽准将。

  三枪才干掉“龙虾王”

  当时英军都穿着猩红色的军装,因此经常被北美人戏称为“龙虾兵”,弗雷泽准将骑在马上,堪称“龙虾王”,目标极为明显。

  墨菲一看到他现身就知道大鱼来了,大喜过望,这个“红龙虾”中的极品绝对不能放过,于是立即瞄准他开枪。第一枪打飞了,第二枪擦过了弗雷泽的马。按说弗雷泽都挨了两枪,应该赶紧逃跑,但是为了保全面子,他居然端坐在马上,淡定自若。

52书库推荐浏览: 袁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