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历史很有趣:袁腾飞讲美国史_袁腾飞【完结】(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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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的革命是有产者革命,开国元勋们都是乡绅、律师出身,他们不认为出任官职或是担任国家领导是一件多么体面荣耀的事。相反,很多人可能会因此很痛苦,而且又不怎么挣钱。他们自己有正当职业的,并不是职业革命者。因此在革命成功之后,功成身退在他们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选择。

  特别是华盛顿,他说他兢兢业业地为国家服务了八年,在他自己看来,已经对得起生他养他的这块土地了。而且他觉得自己在任职期间犯了很多的错误,他不想再继续错下去,如果他继续干下去的话,那么他的错误就太多了,后续接任的人就没法纠正他的这些错误。

  他坚决拒绝了第三次担任总统,只干两届。这事儿意义非同凡响,为他之后的美国总统开创了一个不成文的传统,这个传统直到1940年才被小罗斯福打破。

  华盛顿在卸任的告别演说中对美国的政治分裂表示悲痛,并最后一次提醒国人,不要轻易与别国结盟。

  这就是美国一直到“二战”前都奉行的“光荣孤立”政策的由来。

  华盛顿卸任后回到家乡颐养天年。18世纪最后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他由于天气寒冷而染病卧床不起。

  1799年12月14日,他对身边的医生说:“我不怕死。”

  不久便与世长辞。

  说来也巧,就在那一年,中国大清王朝的乾隆皇帝也驾崩了。但是他们两人身后留下的国家却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一个欣欣向荣,一个日薄西山。

  三票定胜负

  华盛顿离任之后,美国总统职位的竞选在亚当斯和杰弗逊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俩人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都加入军队,之后都出任驻外公使。

  公使是政府之间的外交代表,而大使最早是君主之间的外交代表,对外代表君主本人,因此不是轻易能获得封赠的。也就是说,大使相当于钦差大臣,所以清朝派使节出使的时候,头衔都是特命出使某国的钦差大臣。

  到1860年英国也只任命了三位大使,分别驻法、俄和土耳其。而美国直到1893年还没有派出去过一位大使,美国人强烈的共和主义情绪让他们对“公使”这个称号更加安心,因为公使只跟所驻国的政府打交道,而不参加宫廷举行的各种典礼仪式。

  19世纪各国宫廷互派的大使都身穿光彩夺目的华美礼服,礼服上十分考究地绣着金线,挂着勋章,佩带着剑,头上戴着有羽毛装饰的帽子。而美国则特别规定,驻外公使在外交场合,只许穿美国公民的朴素服装,这种服装在君主制国家看来就是老百姓的便装。直到1893年,美国才向英、法、德、意派了大使。

  杰弗逊和亚当斯都曾担任过驻外公使职务。在华盛顿政府中,两个人又一同出任要职,亚当斯是副总统,杰弗逊担任国务卿。

  虽然亚当斯和杰弗逊在私底下都比较尊重对方,但俩人在很多方面截然相反:亚当斯身材矮小滚圆,而杰弗逊身材高大;亚当斯很在乎自己的名誉,杰弗逊是一个生性平淡的人。

  当然了,两位政治家的不同之处更主要是体现在对国家未来的基本构想上。

  亚当斯是一个坚定的联邦党人,害怕过分的民主导致国家一盘散沙,主张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杰弗逊则是一个反联邦党人,主张加强州权。

  在1796年的总统选举中,两个人得票数量非常接近。亚当斯以71:68的微弱优势当选为总统,杰弗逊成为副总统。由于双方选票差距太小,只有3票,所以杰弗逊的支持者嘲弄亚当斯为“三票总统”。

  亚当斯继任总统之后,就干了一届,再竞选的时候有人给他泼脏水,搁在今天俩人竞选互相泼脏水很正常嘛,但是亚当斯是那种典型的老派绅士,坦荡君子,你给我泼脏水是吧?我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走,回家了,什么总统不总统的,我不干了。

  接下来的第三任总统就是杰弗逊。他干完了两届,还能不能再干?能,随便,想干几届干几届。

  但是杰弗逊说华盛顿将军开创了一个伟大的先例,我将追随他,有更多的先例就会成为惯例,使那些妄想延长任期的人无计可施。所以他干了两届也不干了。

  这样在美国就形成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总统最多只能干两届。你再牛有“国父”牛吗?“国父”干了两届就下去了,你觍着脸在那儿坐着合适吗?唯一的例外是“二战”时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是小罗斯福,他是连着干四届。那会儿没有法律规定说不能,所以他连着干四届也没人说,干满了三届,第四届当上不久就死了。

  “二战”后美国的宪法修正案规定,总统只能连任两届,甭管比尔·克林顿怎么优秀也好,乔治·W·布什如何糟糕也罢,都只能连任两届。

  我记得克林顿当总统那会儿,非洲有一个国家叫扎伊尔,现在改名叫刚果(金),那个国家的独裁者叫蒙博托,被反政府军推翻了,当时在非洲是挺大的事。

  克林顿总统评价说,我上大学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律师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州长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总统的时候他依然是总统。你干的时间太长了,你是扎伊尔人民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你什么时候落山啊?我要想当总统就只能把你干掉。你要是干满四年、八年就乖乖滚蛋,我用得着干掉你吗?

  所以民主不光对人民有好处,对统治者也是一种保护。我对政府不满,我上法院告它去,总比在政府门口扔石头或者把办公大楼烧了强吧?法院判下来不一定谁赢呢。

  第三讲 用尽手段扩地盘(领土扩张时期)

  1.西部到地图上来

  新兄弟入伙了

  1783年英美《巴黎和约》签订之后,美利坚合众国正式独立,随即向西部地区扩张,开始了领土扩张时期。

  尽管美国陆续获得了大片西部领土,但最早并入美国的第14个州并不属于西部,美国的第14个州是佛蒙特州。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绿山之子”加入进来,在美国独立战争中大放异彩。

  “绿山之子”的领导人艾伦在1777年就建立了“佛蒙特共和国”,并颁布了宪法,建立了首都,铸造了货币,将“绿山之子”的军旗作为国旗,这面国旗左上角有一块深蓝色的方形,排列着13颗白星。

  佛蒙特共和国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并没有得到美利坚合众国的承认,但双方是友军关系,很多佛蒙特人参加了美国独立战争,并认为自己是美国革命者中的一员。一些佛蒙特人心里已经把自己的家乡视为美国的第14个州。他们的国徽也是一棵有14根树杈的大树。

  1790年,也就是美国独立七年以后,佛蒙特共和国开始跟美国国会谈判,准备加入美国。

  1791年,佛蒙特国会通过了加入美利坚合众国的决议,成为合众国的第14个州。

  佛蒙特州加入美国后,“绿山之子”宣布解散。但很有意思的是,在1812年的美英战争、美国内战和1898年美西战争中,“绿山之子”多次重建,后来演变成了佛蒙特州国民警卫队和佛蒙特州空中国民警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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