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就是这么回事儿:袁腾飞讲战争史_袁腾飞【三册完结】(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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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9年6月,劳伦斯带着一台照相机和一支毛瑟枪,来到了中东,徒步考察巴勒斯坦和叙利亚境内的众多十字军古堡遗迹。为了这次考察,他自学了阿拉伯语,沿着骑士传记中提到的地名,兴致勃勃地转了一个大圈。

  在叙利亚的时候,他的照相机被偷走了,他还遭到当地人的抢劫,甚至被暴揍了一顿,差点儿被人打死,打他的人以为他死了,才把他撇下。万幸的是,他受的都是皮肉伤。但身上的财物被洗劫一空,他的这次考古之行被迫中断了。后来,他回忆这段经历时说,为了筹措回国的路费,他在贝鲁特码头上当了几天装煤工人,直到收到家里的汇款,才得以回国。

  有意思的是,虽然劳伦斯遭到了阿拉伯人的洗劫,但一直称赞阿拉伯人的热情好客。这次旅行,显示出劳伦斯在观察和吸收阿拉伯文化方面的过人之处。他接受阿拉伯人的生活习惯,吃他们的面包和奶酪,日出时和他们一起欣赏太阳从沙漠中升起,用他们的大水罐洗手洗脚,在他们的村落间漫步,观察他们的风俗,接受他们的盛情款待。

  劳伦斯在写给母亲的信中说:“我现在的生活习惯,方方面面已经像一个阿拉伯人了,讲话常常不自觉地从英语变成了法语或者阿拉伯语。我再恢复成英国人的话,在生活上一定会碰到很大困难。”

  考察归来的劳伦斯,把在中东的考察记录、草图和照片都写进了毕业论文,以一等优异成绩从牛津大学毕业。

  1911年,他又以考古工作者的身份重返中东,参加由大英博物馆发起的在土耳其境内的考古活动。有一次,一名德国工程师下班后用马鞭抽打了一名阿拉伯工人。劳伦斯非常愤怒,跑过去威胁说,要当着全村人的面,鞭打那个德国人,迫使他公开道歉。从劳伦斯跟德国工程师的冲突可以看出,劳伦斯一直对阿拉伯人有好感。

  一战爆发后,因为劳伦斯会讲阿拉伯语,又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而且还了解土耳其帝国,所以被英国招入军队,派到在开罗的陆军情报部阿拉伯局工作。

  在开罗期间,劳伦斯表现得十分孤傲,看不起那帮外行同事。作为一个中下级军官,这种行为在等级森严的英国军队里是很放肆的,但是他得到了上司的赏识。特别是常驻开罗的英国中东事务大臣,觉得劳伦斯虽然缺乏军事经验,但他对土耳其帝国和阿拉伯民族及其首领的精辟分析,对英国在中近东的战略很有意义。

  20年没看过报纸

  这时候,昔日地跨亚、欧、非三大洲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已经日薄西山,除了编织地毯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工业,被称为“西亚病夫”。

  1908年,土耳其帝国内部发生了一场革命,青年土耳其党军官发动政变,建立了新政府,政治上主张西式的君主立宪,扶植穆罕默德五世成为新苏丹。新苏丹是个半痴呆,他最骄傲的事情就是20年内从没看过报纸。

  为了重振土耳其帝国的雄风,青年土耳其党提倡泛突厥主义,解散了一切非土耳其人的政治组织,取消了阿拉伯代表在帝国议会中的大多数席位。他们妄图由奥斯曼土耳其来统一所有操突厥语的民族,建立一个从博斯普鲁斯海峡到阿尔泰山,从地中海延伸至太平洋的大突厥帝国。

  青年土耳其党的政策使在其统治下的阿拉伯民族跟它迅速分道扬镳。叙利亚知识分子组成了青年阿拉伯协会。土耳其帝国其他阿拉伯省份的酋长和显贵则纷纷成立反抗土耳其的军事组织,准备用暴力推翻土耳其统治,建立完全独立的阿拉伯国家。

  这种反抗,在土耳其帝国南部的汉志地区(今属沙特阿拉伯)最为活跃,汉志地区的实际统治者就是“麦加的守护者”——侯赛因·伊本·阿里。他所在的哈希姆家族是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直系后裔,在麦加和汉志地区享有极高的地位和声望。侯赛因和土耳其人貌合神离,暗地里秘密活动,试图使汉志独立,并统一阿拉伯地区,恢复大阿拉伯帝国。

  1916年6月5日,以哈希姆家族所在部落为核心的1500名阿拉伯战士,在麦地那起义,宣布阿拉伯国家独立,并很快收复圣城麦加,赶走了土耳其驻汉志的总督。在那里,侯赛因向全世界穆斯林发布宣言,谴责土耳其迫害、屠杀阿拉伯人,背叛伊斯兰教精神,宣布阿拉伯脱离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自己成为“阿拉伯之王”。

  收复麦加之后,阿拉伯军队攻占了许多城市,俘虏了很多土耳其人,起义部队也发展到七万之众。但是,由于阿拉伯军队缺乏给养、金钱和人力,起义指挥者也得不到任何情报,再加上他们没有受过良好的军事训练,如同一帮乌合之众。以麦地那为基地的土耳其军队开始发动反击,阿拉伯起义面临夭折。

  这种情况下,英国向汉志地区的阿拉伯人派遣了军事顾问团。劳伦斯就是顾问团的一名重要成员。从此,他以“阿拉伯的劳伦斯”之名,改变了整个阿拉伯世界的历史进程。

  历史性的会面

  劳伦斯到达阿拉伯地区后,见到了哈希姆家族的核心成员。

  劳伦斯暗地里观察这几个人。侯赛因年老而野心勃勃,其长子阿里诚信公正但容易犹豫不决,次子阿卜杜拉聪敏过人但缺乏雄才大略,幼子赛义德缺乏热情,对阿拉伯起义过于冷漠。

  劳伦斯愿意接近阿拉伯人,理解他们争取独立的动机,也很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更了解阿拉伯地区的现状。当时,阿拉伯还是个地理概念。劳伦斯知道,单凭西方世界独立和民族解放的理想,并不能驱使那些来自各个游牧部落的骑手英勇奋战。阿拉伯人对部落的效忠,远远高过对虚幻的“民族独立”或“阿拉伯国家”的追求。阿拉伯起义需要很现实的东西:一位具有超强能力和无穷魅力的领袖。在劳伦斯看来,侯赛因的四个儿子中,只有三子费萨尔具备这种素质。

  第一次和费萨尔会面时,劳伦斯一眼就看出,这正是他来到阿拉伯要找的人。这两个人不知道,这是一次历史性的会面,阿拉伯的历史将从此改变。

  费萨尔看上去很高,像根杆子似的,他的眼睑有些下垂,黑胡子和大白脸活像一副面具。两人互相打量了一下对方。费萨尔问道:“你喜欢我的这个地方吗?”劳伦斯回答:“很不错,不过距离大马士革远了些。”这句话在当时有讥讽的嫌疑,费萨尔的部队刚刚吃了败仗,随从们对劳伦斯的眼神变得严厉起来。但费萨尔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他抬头笑着说:“赞美真主,土耳其人离我们更近了。”这两人的对话特别像佛教的机锋,交谈者心领神会,旁人听了却十分好奇。

  这是一次历史性的会面,阿拉伯的历史将从此改变

  就这样,劳伦斯成了费萨尔的挚友和军事顾问,还兼任中东英军总司令驻阿拉伯部队的联络官,负责对阿拉伯起义部队的军事援助工作。这时候,英国人每个月向阿拉伯部队提供六万英镑的现金和武器。

  刚刚到达汉志的劳伦斯,身穿黄色卡其布军装,到达汉志后不久,就戴上了阿拉伯头巾。后来在费萨尔的建议下,劳伦斯又换上更适合沙漠气候的阿拉伯长袍,从外表看,像是一个地道的阿拉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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