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队由3万人裁到了80人,负责看守财政部金库。财政部金库里有大量债券,没有现金。部队遣散,将军归隐,这时候出了问题。美利坚合众国到底是一个联邦,还是一个邦联?联邦英文是Federal,我们看联邦调查局英文缩写是FBI,F就是Federal,邦联加上Con,Confederation。中文翻译得很巧妙,联邦是强调“联”,各邦联成一国;邦联是强调“邦”。当时的美国是个邦联,他们认为有中央政府就意味着压迫,原来我们13个殖民地共同效忠英王,英王不地道,咱把他推翻了,现在如果上面再来一个中央政府,不还是有个婆婆管着吗?所以大陆会议只有立法的职能,没有行政职能。当初美国是一个松散的邦联。邦联什么样?听说过独立国家联合体吗?苏联解体之后,产生的一个怪胎,这是一个典型的邦联,没有一部统一的宪法,没有一支统一的军队,各国各自为政,这就是邦联。今天世界上最大的邦联应该是英联邦,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都以英女王为国家元首,但是这些国家听英国的吗?不可能!印度和巴基斯坦也是英联邦成员国。
松散的邦联就会出现很多严重的问题,北卡罗来纳州的货物运到南卡罗来纳州得交税。美国独立战争参战的大陆军是由民兵构成的,民兵是各州自己招募的。独立战争时经常出现这一幕,大陆军主力集结,到南卡跟英军决战,突然间北卡的民兵撤走了,因为英国人打北卡了,我得保卫我家乡去,这是我的义务。我穿的军装,拿的军饷,扛的枪都是北卡人民出的血汗钱,那儿烧我们家呢,我能不回去吗?要不然独立战争怎么打了六年?打完仗之后各州借的钱各州还,南方各州比较富裕,很快欠款还清了,士兵的抚恤金发下来了。北方各州就不行了,所以北方各州当兵的就不高兴,为什么同样为国家出生入死,都掉了一条胳膊,他们有抚恤金,我就没有?于是大陆军退役上尉谢司领导了起义,要军饷,实际上就是叛乱。
有部宪法好办事
这时,华盛顿的一个老部下——刘易斯上校给华盛顿写信,建议华盛顿出来振臂一呼,建立美利坚王朝,或者美利坚帝国,他们拥戴华盛顿做国王或者皇帝。华盛顿给他回了一封信,你如果对你所效忠的国家和我本人还有一点点尊重的话,以后不要说这种话了,我不认识你了,咱俩断交。就跟那个老部下断交了。但是华盛顿将军看到国家这么乱他也很着急,怎么办呢?于是他把各州的代表请到费城,咱开会商量商量吧。12州代表齐集费城,有一个州没来。为制定宪法,代表们吵了四五个月的架,华盛顿将军就坐在那儿听,并不发言,让大家吵。吵吵吵,你提条件我也提条件,最后找到一个利益的契合点,于是颁布了1787年宪法,美国作为一个联邦,而不是一个邦联存在。
美国1787年宪法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建立了一个联邦制共和国,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联邦制共和国。美国宪法一直到今天依然有效,增加了23条修正案,可见美国政治的超稳定性。开国元勋们把规则全都制定好了,后人按照这个规则玩儿就行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能老改,老改就证明这个国家政局混乱。比如说大家准备坐公交车,怎么买票这个规则应该是在上车之前就制定,票价按道路的远近算。一上车你反悔了,咱按体重算钱,这就没法弄了。美国1787年宪法首先确立了联邦政府有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的权力。美国是一个国家,有一个首都、一面国旗、一部宪法、一支军队、一种货币。
美国是中央跟地方政府分权,不是中央集权,联邦政府有联邦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的权力最突出地表现在司法和教育上。50个州,有50种警察制服,棕的、蓝的、黑的,大盖帽、牛仔帽、盔式帽,各种各样。在洛杉矶一个城市有四种制服可以对你执法:联邦特工、州警、市警、县警。四种执法者的制服都不一样,只有那种跨州的大案,才由联邦特工来侦破。一般中央不干涉各州执法。有的州有死刑,有的州没有死刑,我在死刑州杀了人,逃到没死刑的州就死不了了,因为这个没死刑的州不会向有死刑的州引渡犯人,引渡就是让我送死去。国与国之间才用引渡,美国州与州之间也得引渡。有的州死刑是枪毙,有的是打毒针,有的是坐电椅,还有吊死的,方式都不一样。
教育方面更是各州自便。里根总统时想取消教育部,因为各州教育都是各州的人自己搞,弄个教育部干吗?也没高考出题的任务,也不培训老师,也不规定老师必须考计算机、英语,取消得了。美国人开玩笑说,美国最小的州——3000平方公里的罗德岛州州长上厕所,冲进去一看就一个坑,总统在那儿蹲着呢,他就把总统拎起来,去,我先来。为什么?这俩有谁大谁小那一说吗?没有。总统跟州长没有谁大谁小,咱中国人就琢磨你省长哪有总理大,人家没有这么一说。美国是分权的国家,它没有集权的概念,总统跟州长没可比性。
第二个特点,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实践了三权分立的宪法。三权分别是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美国的立法权由国会掌握,国会分成参、众两院,参议院英文叫Senate。一个州两名议员,今天美国的参议员应该有100个了,但是由副总统兼任参议院院长,没有投票权,有投票权的议员是99个。参议员的任期是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院是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实际上就是人民代表大会。由各州按人口比例产生众议员,现今美国是435个众议员,任期是4年。这样,今天美国拥有投票权的国会议员是534个。
美国的司法权由各级法院掌握,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宪法。你打离婚官司那儿可不管。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国会任命,除非渎职,任期终身,到死算。里根总统时代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98岁了,那哥们儿估计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还在那儿当法官。什么事应该老头儿干?法官应该老头儿干,欧洲、美国你见过年轻的法官吗?基本上都是白发苍苍者当法官,审案子就是看经验。你说我能把法律条文都背下来,那没用,你就是一台电脑。审案子主要是靠经验,有些案子没有法律规定,你以前审过的成例就可以作为依据,以前怎么审,现在还怎么审,所以法官应该岁数大。
行政权属于总统。美国没有总理,总统跟总理是一个人,既是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又是国家元首,还是政府首脑。美国国务院相当于我们的外交部。美国第一届联邦政府组成的时候,内阁只有三个部:财政部、战争部、国务院。最小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政府越小老百姓的负担就越少。
总统应该怎么干
1789年华盛顿将军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蝉联两届,还能接着往下当,只要有人选你就可以继续。有没有人选他?当然了,都不用选,谁敢跟他竞争?但是华盛顿将军说,我为国家服务了八年,没有任何功劳,犯了不少错误,所以我不能再干了,我要给后来人以改正我错误的机会,如果我的错犯得太多就改不过来了。
华盛顿将军之后,继任的是副总统亚当斯。亚当斯就干了一任,再竞选的时候有人给他泼脏水,搁在今天两人竞选,互相泼脏水很正常嘛,但是亚当斯是那种典型的老派绅士,坦荡君子,你给我泼脏水是吧,我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走,回家了,什么总统不总统的,我不干了。接下来的第三任总统就是杰斐逊,《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他干完了两任,还能不能再干?能,随便,想干几任干几任。但是杰斐逊说华盛顿将军开创了一个伟大的先例,我将追随他,有更多的先例就会成为惯例,使那些妄想延长任期的人无计可施。所以他干了两任也不干了。这样在美国就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总统最多只能干两任。你再牛有国父牛吗?国父干了两任就下去了,你觍着脸在那儿坐着合适吗?唯一的例外是二战时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是小罗斯福,他是连着四任。那会儿没有法律规定说不能,所以他连着四任也没人说,干满了三任,第四任当上不久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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