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师余秋雨_哈马忻都【完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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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这个城市又因此而太沉稳、太骄傲,以至让人疏于作更大的改变与创造。叛逆是可以的,但叛逆的前提是曾经领略过那些被摈弃的,如果从未曾领略,从未曾到达,一眼就能看得出,那叛逆是如此无知。

  大上海真是一个大染缸,她让我们只来得及接受她的熏染,掌握她的要领。她把文明的琐屑一点一点灌输给我们,消解了我们身上另一股冲动与挣脱的原始本能。这个阴柔的、高度女性化的城市,还真有点以柔克刚的软功夫,把我们改造得举止得体,荣辱不惊。我们浸润在这样的城市气氛里,失去了一部分血气。我们的思想也开始像身体外观一样,被束约在一架文明人得体的华车上,失去了我们自己的战车。

  无论如何,对于缺少强有力的行动能力的人们,上海只能是一个阶段,一个过渡,不可长久地沉溺。她太过“大气”,“高高在上”,让我们忘了还有进取、创造一说。

  只有那个坐在对面的我们的导师余秋雨,他的语气和态势,并不像一个一般的上海人。他总是在用一些十分“男性化”的词和句子煽动我们,好像要用它们作鞭子抽赶我们快点上路,快点撒开蹄子跑起来。

  现在想,离开我们,他会在书房里再把那样的话对自己说上好几遍。那时他已无意一生湮埋在书斋中,他在戏剧专业里已独领风骚,功成名就,但它们不足以展现和承当他所有的才华与思考,他正在寻找更好的突破自己的方式。他正把自己的犹豫和不太确定的选择,坦诚地传输给他的研究生们。

  他从不赞成我们“仅仅是谦恭地吸纳、勤快地抄录、广泛地翻阅”,在他眼里,那“并不是一种值得赞许的学习态势”。他总在鼓动我们去“创造”——

  “离开了创造,就不存在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研究。”

  “在文化活动日益丰富、文化信息日益密集的今天,写几篇论文,甚至出几本专著,都远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目的,亦即我们生命的意义,在于向社会提供确实属于自身创造的财富。”

  “我们的智力水平和知识贮备,不是自炫的装饰,而只是投入创造的资本。”

  “一个大学本科的毕业生考上了研究生,不应仅仅看成是一种学习过程的顺向延续,而应该准备经历一个心态上的重大转移。社会既然已经郑重地赋予你以文化创造者的使命,那么,不要胆怯,不要畏难,赶快把自己创造成一个创造者。”

  “当你真正深入地投身创造,你会感到,人类的活力、文化的光华,正在向你汇聚,你的生命也就因此而获得了高扬。”

  那些充满激情、饱含一种迫不及待的行动态势的话语,曾经是那三年里他不断地、反复地向我们渲染和灌输的。

  那也正是他自己“困惑中迟迟疑疑地站起身来,离开案头,换上一身远行的装束,推开了书房的门”的前夕,也是他走出上海走向全国的起始。

  我们曾经经由他的身旁。我们被导引,并得到暗示。但毫无知觉。

  十几年之后,他远远地扔下了我们,走得越来越远,站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我总说他不带我们玩儿了。

  年少时,看多了毫无才气却削尖了脑袋要出人头地的人,那样的委琐和轻卑。

  从来就不屑与那样的人为伍,所以要做出恃才傲物、无为而为的姿态。有一天却突然发现,没有以数量堆积的“东西”摆在那儿,有才与无才,其实不过换个说法而已。

  直到今天,我也没能把自己的信息量发送到哪儿去。纵有万丈创造的豪情,终是流于鸡零狗碎,与一名文化创造者相去甚远。

  总是从别人的惊讶里,读出疑问,有时是惋惜。那些表情提醒我我不是个好的学生,不是他们认为的余秋雨的学生的样子。

  于是傲慢占据我,我会在陌生人面前假装不认识余秋雨,和余秋雨没有任何联系。

  芒索的真诚与坦荡,开始让我羞愧。我也开始要打量打量自己真诚的力量和勇气。

  做余秋雨的学生是我的幸运,十几年来成为可以谈话和关心的朋友,更是我的骄傲,别的那些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知道有无数的年轻人喜欢他,追崇他。

  我还知道一些人不喜欢他,误解他。

  更知道少数人在嫉恨他,中伤他。

  十几年里,我们一直在交流,除了读他的文章,我更直接从他那里学到和得到我想要的,我比一般的读者离他更近,这是真实的存在。回避不仅不自然,而且不忠厚。

  他的名气大得让我羞于张扬我们的师生关系(3)

  一切仰慕和误读,都让我有描述一个更真实的余秋雨的冲动和决心。

  有一天,我说,我在外面读到和听到一些有关你的文字,我觉得他们并不了解你,不熟悉你,无论维护还是不赞同,都没说到点上,还有好些男人间的勾心斗角,讨厌死了。我来写一本书好不好,写我眼里的余秋雨,一个《文化苦旅》之外的余秋雨,一个日常生活里的余秋雨。

  人们需要和愿意看到一个真实的余秋雨,年轻的读者将会从我们师生的往来与友谊当中,感受到一个可亲的率直的余秋雨。

  结果几年都过去了,我的书还没有写出来。

  我总在说我还没有准备好。

  其实写的冲动一直都在。就像所有关于他的热点,从不休止。好些情形,好些句子,自己会跑出来。感觉无时不在。甚至不需要准备。

  但有件事情一直没法跟自己讲清楚。

  书写一位影响过自己成长走向的名流,会不会有哗众取宠、媚俗讨巧之嫌?我讨厌这样。我不想我们之间的关系蒙上那些模糊和不纯净的投影。

  直到重读米歇尔·芒索的《闺中女友》。

  那是一次偶遇,更是一次暗合(1)

  成为余秋雨的学生,肯定不是我撞上的。

  多亏那次失意。人在穷途末路之时就想要远走他乡,17年前我决定离开南京大学的教职岗位时,像不少人那样,选择了报考研究生。这是一条轻松得多的捷径:不需要走关系,不需要办调动,不需要去求人,只需参加考试。

  我站在南大图书馆书架前,不停地自问:我考什么?我考什么呢?

  这有点可笑。读了四年大学中文,一直没能弄清楚自己究竟想要“搞”什么。这在治学严谨的南大,是不可原谅的。个别老师和同学认定我有点才华,但没有人认为我是个好学生。毕业时我被模模糊糊分来分去,最后定在写作教研室,给学生讲写作课,可我却躲在心里反抗:写作是教出来的吗!我大概也不是个好教师。

  那是选择的开始,太过学究和专一的研究领域,会要我的命,我一直都在拒绝。一辈子躲在书房里专攻一段或一人的生涯,淹没在别人的生命与世界里,定会叫我了无生趣。我开始往四处发信,骚扰我的一些同学,以及同学的同学。我一个劲地打听:你们那儿有没有那种泛学科的、不那么确定研究方向的“专业”?也许正好有那么一位老先生,一时“想不开”,愿意招三两个我这样的人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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