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外阅世_丰子恺【完结】(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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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他去,见他走进岳坟旁边的一家酒店里,拣一座头坐下了。我就在他旁边的桌上坐下,叫酒保来一斤酒,一盆花生米。他也叫一斤酒,却不叫菜,取出瓶子来,用钓丝缚住了这三四只虾,拿到酒保烫酒的开水里去一浸,不久取出,虾已经变成红色了。他向酒保要一小碟酱油,就用虾下酒。我看他吃菜很省,一只虾要吃很久,由此可知此人是个酒徒。

  此人常到我家门前的岸边来钓虾。我被他引起酒兴,也常跟他到岳坟去吃酒。彼此相熟了,但不问姓名。我们都独酌无伴,就相与交谈。他知道我住在这里,问我何不钓虾。我说我不爱此物。他就向我劝诱,尽力宣扬虾的滋味鲜美,营养丰富。又教我钓虾的窍门。他说:“虾这东西,爱躲在湖岸石边。你倘到湖心去钓,是永远钓不着的。这东西爱吃饭粒和蚯蚓,但蚯蚓龌龊,它吃了,你就吃它,等于你吃蚯蚓。所以我总用饭粒。你看,它现在死了,还抱着饭粒呢。”他提起一只大虾来给我看,我果然看见那虾还抱着半粒饭。他继续说:“这东西比鱼好得多。鱼,你钓了来,要剖,要洗,要用油盐酱醋来烧,多少麻烦。这虾就便当得多:只要到开水里一煮,就好吃了。不需花钱,而且新鲜得很。”他这钓虾论讲得头头是道,我真心赞叹。

  这钓虾人常来我家门前钓虾,我也好几次跟他到岳坟吃酒,彼此熟识了,然而不曾通过姓名。有一次,夏天,我带了扇子去吃酒。他借看我的扇子,看到了我的名字,吃惊地叫道:“啊!我有眼不识泰山!”于是叙述他曾经读过我的随笔和漫画,说了许多仰慕的话。我也请教他姓名,知道他姓朱,名字现已忘记,是在湖滨旅馆门口摆刻字摊的。下午收了摊,常到里西湖来钓虾吃酒。此人自得其乐,甚可赞佩。可惜不久我就离开杭州,远游他方,不再遇见这钓虾的酒徒了。

  写这篇琐记时,我久病初愈,酒戒又开。回想上述情景,酒兴顿添。正是:“昔年多病厌芳樽,今日芳樽唯恐浅。”

  故乡

  在古人的诗词中,可以看见“归”,“乡”,“家”,“故乡”,“故园”,“做客”,“羁旅”等字屡屡出现,因此可以推想古人对于故乡是何等地亲爱,渴望,而对于离乡做客是何等地嫌恶的。其例不胜枚举。普通的如: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好还乡。(杜甫)

  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白居易)

  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岑参)

  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李益)

  等是有家归未得,杜鹃休向耳边啼。(张泌)

  想得故园今夜月,几人相忆在江楼。(杜荀鹤)

  故园此去千余里,春梦犹能夜夜归。(顾况)

  万里悲秋常做客。(杜甫)

  忽闻歌古调,归思欲沽襟。(杜审言)

  老至居人下,春归在客先。(刘长卿)

  羁旅长堪醉,相留畏晓钟。(戴叔伦)

  随便拿本《唐诗三百首》来翻翻,已经翻出了一打的实例了。以前我曾经说过,古人的诗词集子,几乎没有一页中没有“花”字,“月”字,“酒”字。现在又觉得“乡”字之多也不亚于上三者。由此推想,古人所大欲的大概就是“花”,“月”,“酒”,“乡”四事。一个人只要能一生涯坐在故乡的家里对花邀月饮酒,就得其所哉。

  现代人就不同:即使也不乏欢喜对花邀月饮酒的人,但不一定要在故乡的家里。不但如此,他们在故乡的家里对花邀月饮酒反而不畅快,因为乡村大都破产了。他们必须离家到大都会里去,对人为的花,邀人造的月,饮舶来的洋酒,方才得其所哉。

  所以花,月,和酒大概可以长为人类所爱慕之物;而乡之一字恐不久将为人所忘却。即使不被忘却,其意义也得变更:失却了“故乡”的意义,而仅存“乡村破产”的“乡”字的意义。

  这变迁,原是由于社会状态不同而来。在古昔的是农业时代,一家可以累代同居在故乡的本家里生活。但到了现今的工商业时代,人都离去了破产的乡村而到大都会里去找生活,就无暇纪念他们的故乡。他们的子孙生在这个大都会里,长大后又转到别个大都会里去找生活,就在别个大都会里住家。在他们就只有生活的地方,而无所谓故乡。“到处为家”,在古代是少数的游方僧,侠客之类的事,在现代却变成了都会里的职工的行为,故前面所举的那种诗句,现在已渐渐失却其鉴赏的价值了。现在都会里的人举头望见明月,低头所思的或恐是亭子间里的小家庭。而青春做伴,现代人看来最好是离乡到都会去。至于因怀乡而垂泪,沾襟,双袖不干,或是春梦夜夜归乡,更是现代的都会之客所梦想不到的事了。艺术与生活的关系,于此可见一斑。农业时代的生活不可复现。然而大家离乡背井,拥挤到都会里去,又岂是合理的生活?

  惜春

  不多天之前我在这里赞颂垂条的杨柳。现在柳条早已婆娑委地,杨花也已开始飘荡,春光将尽,我又来这里谈惜春的话了。

  “惜春”这个题目何等风雅!古人的诗词里以此为题的不可胜计,今人也还在那里为此赋诗填词。绿肥红瘦,柳昏花冥,杜鹃啼血,流水飘红,再加上羁人,泪眼,伤心,断肠,离愁,酒病,……惜春这件事主客观两方面应有的雅词,已经被前人反复说尽,我已无可再说了。现在为什么取这个题目来作文呢?也不过应应时,在五月号的杂志里写一个及时的题目,表面上好看些。这好比编小学教科书:秋季始业的,前几课讲月亮,蟋蟀,桂花,果实,农人割稻,以及双十节。后几课讲棉衣,火炉,做糕,落雪,以及贺年。春季始业的,前几课讲菜花,桃花,蝌蚪,种牛痘,以及总理忌辰,后几课讲杀苍蝇,灭蚊虫,吃瓜,乘凉,以及热天的卫生。似乎那些小学生个个是一年生的动物,在秋天不知有春,在春天不知有秋,所以非讲目前的情状不可的。我的读者不是小学生,其实不一定要讲目前的情状。但是随笔总得随我的笔,我的笔又总得随我的近感。我握笔为这杂志写这篇随笔的时候,但念不多天之前刚刚写了一篇赞颂初生的杨柳的文章,现在柳条早已婆娑委地,杨花也早已开始飘荡,觉得时光的过去真快得可惊!这其间一个多月的时光,我不知干了些什么?这一点近感便是我得这篇随笔的本意。题目不妨写作“惜时光”。但现在的时光是春天,也不妨写作“惜春”。

  去年的春天,我曾在这杂志里谈过春天的冷暖不匀,晴雨无定,以及种种不舒服。故春去在我不觉得足惜。所可惜者,只是时光的一去不返,不可挽留。我们好比乘坐火车,自己似觉静静地坐着,不曾走动一步,车子却载了你在那里飞奔。不知不觉之间,时时刻刻在那里减短你的前程。我曾经立意要不花钱,一天到晚坐在屋里,果然一钱也不花。我曾经立意要不费力,一天到晚躺在床里,果然一些力也不费。我曾经立意要不费电,晚上不开电灯,果然一度电也不费。我也曾经立意要不费时间,躲在床角里不动。然而壁上的时辰钟“的格的格”地告诉我,时间管自在那里耗费。于是我想,做了人真像“骑虎之势”,无法退缩或停留,只有努力地惜时光,积极地向前奋斗,直到时间的大限的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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