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承认世界万物差异性存在的客观性,并认为世界万物的差异是通过相互比较体现出来的,“物。甚长,甚短,莫长于是,莫短于是。是之甚也,非甚也者,莫若如是。” “同异交得放有无”。 一个事物必定是这样而不能是别样,是由于这个事物具有本身的本质规定性。这种本质规定性是在与他物的比较中显现出来,从而能从事物的自我同一性方面来明确各种事物之间的差异。具有这种规定性,“是之甚也”,就是此物,对这类事物来说就是有,不具有这种规定性,“非甚也者”,就不是此物,对这类事物来说就是无。
正是“二必异”的万物才构成了变幻无穷的大千世界。墨子从外部世界各种现象变化的普遍存在出发,认为这种变化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物体本身所固有的属性,是各种物体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个认识说明,墨子虽然认识万物各别相异,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有一个自身变化和相互转化的过程。墨子将事物的存在状态和变化现象作了一个基本的概括:“为:存、亡、易、荡、治、化。”……存是存在,事物在没有转变为他物的时候,虽有量的变化,但作为一个具有特定规定性的物来说,它是存在的。亡是消亡,是指一个事物作为自身存在的本质规定性已不存在了,已转化为它物了,对具有这种规定性的这类事物来说,它是消亡了。例如,一个人从婴儿到老年,虽然在生理上有很大的变化,但对人的本质规定性来说,这个人是作为人存在的。如果死了,那么作为人来说是不存在的,已转变为其他有机物或无机物了。易是移动,荡是消尽,治是顺增,化是质变,这些概念都表征了事物变化的不同形式。
墨子又进一步以时空的变化作为量度,来说明物体的存在和变化。“尽。但止,动。“ 对外部世界而言,相对静止的存在状态和不断变化的运动状态是大千世界万物差异显现的两种基本形式。静止可分为有久之止和无久之止。运动变化则有化、损、益、环、库、动之分,化是物体质的变化。损、益是物体量的减少和增加。库是物体的移动。动是空间变换。《墨经》中”始“、”化“、”损“、”益“、”环“、”库“、”动“、”止“这几条是联在一起排列的。它们描述了物体从开始变化,中间经历了各种运动变化状态,最后到新的存在状态的确立的过程。另一方面,又从空间的变化,物质构成的变化,物形的变化这纵横两方面说明了万物差异的存在和变化。
墨子在认识外界事物的过程中,注意到各种事物之间的同一和差异的问题。他认为的同一,一是物质的客观实在性这一普遍特性。二是同类事物的自我同一性。三是事物存在相互转化的状态。墨子认为的差异,一是万物从存在状态看,彼此必定存在差异,各种事物的自我同一性规定了各自的差异。即使是同一类事物,彼此也有差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二是从变化发展的形式和内容看,每一事物彼此间也必然存在差异。
在肯定物体存在同一与差异的状况之后,墨子又比较具体地分析了物体之间的各种同一和差异的情况,墨子将同具体分为四种:重同、体同、合同、类同;将异也分为四种:二、不体、不合、不类。 墨子说的重同是指同一个物体具有多种名称,例如,一个人可以同时有大名、小名、别名等各种称呼。体同是指几块小物体都是从同一个大物体分割出来的。例如,一块大石头被击碎成几小块,这几小块石头从同一的角度看,就被称为体同,因为它们都是同一块大石头的组成部分。合同,是指各个不同质的物体构成了一个新物体,例如,黑板、课桌、椅子、讲台同处在一个房间里,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教室。类同,是指种类相同,例如,大狗、小狗、黑狗、白狗等等都属于狗类。相对应四种同的状态存在着四种异的状态。二,就是指名、实各异,分别为两物。不体是指两物不是同一物体的构成部分,不合是指各个物体不处在同一空间内。不类是指各个物体 之间不存在类的相似性。虽然墨子对外部世界存在的各种同一和差异的概念不尽正确、完善,但也确实注意到同一和差异的三种基本状况。其一,从质上分析完全一样,例如重同、体同。重同连外在几何形状及颜色都完全相同,完全不一样就是二和不体。其二,从质上分析,存在某种基本点的自我同一性,即类的相同性,反之,就是不类。其三,由于物体彼此间存在一种特定的联系,使它们处于一种组合制约的状况,它们的组合构成了一种新的物体存在状态,这就是合同,反之,就是不合。
墨子对外部世界同一与差异的认识,是从外部世界万物本身比较的角度来说明物体存在的客观性,并从物体的属性来辨别物体的同一与差异,对同一与差异的认识是对物体存在与属性认识的深化。对万物差异存在及万物之间相互转化的认识,直接关系到对外部世界客观实在性的认识。老子提出的“无”本体是一种无差别的绝对均匀的状态,因此,他更强调物无常形,强调万物差异的暂时性,从无到有,又复归于无,万物变化处在永恒的流动。绝对均匀无差别的“无”状态,才是万物的本源和归宿,才是世界的真谛。
从这点看,万物差异的存在是不足道的。老子否认感觉的可靠性,那么由感觉而得到的关于万物差异的认识当然是虚幻的,只能依靠直觉领悟的方法,才会体会大道“无”的存在。老子的这种认识为以后庄子的相对主义提供了契机。庄子的相对主义正是从否定万物各自的自我同一性,强调它们普遍的一致性,从万物变化的永恒性,揭示万物存在的不稳定性出发,从而提出万物齐一的命题。即庄子认为,一切事物无所谓大小、美丑、善恶等等的差别,这一切的差异都是幻像,并没有任何真实性。既然大千世界的万物万象都没有真实性,是感觉欺骗的结果,那么,万物各自的自我规定性也不复存在,万物没有自己质的规定性,万物的存在就是虚幻的。从认识活动的对象来说,万物消失了,否定人感觉活动是否定物体存在客观实在性的第一步,“道通为一”,“复通为一”。 外部世界在庄子的相对主义看来只是一片绝对的虚空,“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 而墨子强调感觉经验的可靠性,所以自然承认万物差异存在的客观性。那么,万物本身因具有自身质的规定性而显现出来的客观存在性对墨子来说是不言而喻的。
墨子对物体客观存在的认识从其属性,同一和差异的比较,深入到分析物体量与质的规定性。物体的量与质是从外在形式和内在内容方面说明了物体的具体存在。
“异类不吡,说在量”, “木与夜孰长,智与粟孰多,爵、亲、行、贾四者孰贵”, 这是说明事物存在质的差异。这里的量是指物体的量纲,不同性质的物质具有不同的量纲。例如,树木的长度与夜晚的长度不是一个量纲,前者是用尺、寸、米之类的长度单位,后者是用秒、分、时等时间单位来衡量。智慧的多少与米粟的多少也不能用同一个量纲来衡量。官、亲、品行、商品四者之间是无法比较那个更贵重,因为官贵是看其位高,亲贵是看其血缘近疏,行贵是看其品德如何,贾贵是看其商品价值高低。不同性质的物体,各自衡量的量纲不一样,那么要比较它们孰长孰短,孰多孰少,孰贵孰贱是不可能的,因为量纲不同,说明物体异类,即各自有自己的质的规定性。这是从质的差异来说明万物存在差异的客观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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