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评传_潘怡为【完结】(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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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民群众的反帝斗争问题。清朝统治者和贵族阶级,实行媚外政策,听任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与掠夺,这样以来,反对帝国主义的严重任务,自然就落在了农民和其他劳动者身上(同时,它们还兼承着反对封建主义的任务,二者是统一的)。义和团的勃起,就是群众反帝爱国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正红旗下》虽然没有正面写义和团运动(如果作者能够将这部小说完成,肯定会用一定篇幅写义和团的,罗常培先生在我们前面所提到的那篇文章中,也透露了这一点),但是通过王十成的形象刻划,对义和团运动作了侧面表现。家住山东的王十成,是义和团团民,他是在义和团被官兵打散之后逃到北京,投奔他的父亲王掌柜的。作家借王十成之口,侧写当时农民的遭遇。在农村,老百姓“受尽了大毛子、二毛子的欺负”,“大毛子听二毛子的撺掇,官儿又听大毛子的旨意,一个老百姓还不如这条狗”。这就说明封建统治者与帝国主义相勾结,残酷地剥削和压迫广大农民,把农民逼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从而促成了义和团运动的兴起。王十成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但是他血气方刚,对侵略中国的“洋人”和投靠洋人的“二毛子”,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尽管他们的造反大军被官兵打散了,但是他毫不动摇,决心回去再干,“我们心齐,我们有理,谁也挡不住我们”,他从残酷现实中认识到,“不打不杀,谁也没有活路儿”。这种凛然正气,正是义和团反帝爱国精神的体现。小说里的这些描写,开阔了作品所反映的生活内容,使其在表现清末中国社会的复杂面貌和时代精神方面,显得更加全面和准确了。值得一提的还有福海与十成关系的描写。积水潭岸边的一席交谈,使保卫朝廷的旗兵对造反的义和团团民加深了敬佩之情,福海想:“一个有良心的人,没法不佩服他,大家伙儿受了洋人多少欺侮啊!”通过这一细节的描写,既表现了下层旗人善良、正直的品德和爱国精神,同时也说明,义和团运动不独在广大贫困的农民中,也在旗兵和旗人中间获得了同情与支持。清朝统治者自认为祖先所创立的八旗佐领制度,至少在统治旗人方面,是严密的、无懈可击的,殊不知,有良心的、正直的旗兵,他们的同情心正在另一面,这是民心所向,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小说关于十成进京的一段描写,不过才短短二、三千字,但是它所包含的内容,却是十分丰富与深刻的。

  除此之外,还有清末社会的阶级对立问题、民族团结问题、封建宗法关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有的在正面描写中作了深刻的反映,有的只是用侧写的方法,稍作触及,作家的笔墨,有虚有实,疏密相间,纵收得体,整个作品,宛若一部内容丰富、色彩斑斓的历史画卷,真实地再现了当时社会的复杂面貌,它对于现在或未来的读者认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尤其是认识清末北京旗人的生活,有特殊的价值。

  民族生活的风俗画

  历来有成就的伟大作家的创作,总是植根于本国和本民族的社会土壤之中的。毛泽东同志在谈到文学的民族化问题时指出:“艺术有形式问题,有民族形式问题。艺术离不了人民的习惯、感情以至语言,离不了民族的历史发展。艺术的民族保守性比较强一点,甚至可以保持几千年。古代的艺术,后人还是喜欢它。”(注:《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1979年9月9日《人民日报》。)文学史上的无数事实证明,越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民族风格的作品,往往越具有世界性,具有活泼而长久的艺术生命力。老舍的创作,一开始就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浓郁的北京地方风味,作为压卷之作的《正红旗下》,其民族风格,在老舍的创作中,是最为鲜明,也是最成熟的。构成这部作品的民族风格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关于风情民俗的出色描写。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人情、世态、心理以及语言,反映在文学上,就形成了文学的民族特点、民族风格。有时民族生活风俗画的勾勒,甚至会成为显示一部作品的文学色彩、文学价值的最要紧的内容。

  《正红旗下》关于民族风俗的描绘,主要是围绕着过年节和“我”的出生两件大事展开的。其间涉及的内容,丰富而多彩。从送灶、过年、敬神拜佛,一直到婚丧嫁娶的繁礼缛节,从婴儿的洗三、作满月,一直到上中下层旗人的衣着打扮、日常生活习惯(诸如养花、蹓鸟、放鸽子、饮食、行事等),无不写得准确、生动、逼真,维妙维肖。作家写这些,决不是为了猎奇,也不是有意卖弄,而是密切联系着作品的主题的,在反映社会生活面貌、刻划人物、烘托气氛等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一定社会、民族、地域的风情民俗,是在漫长的历史年代中,逐渐积累、发展、形成的,它一旦形成,就具有某种稳定性或保守性。同时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它又是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一定的经济基础的。老舍在《正红旗下》中写习俗,很少孤立地去交代某种习俗的本身,而总是将它放在特定的情节发展中加以描绘,并且使它与特定的情节一起,向读者展示一定社会生活的风貌,反映社会的经济、阶级状况,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小说中关于给“我”进行洗三典礼的描绘,即为一例。所谓“洗三”,就是在婴儿出生的第三天,要给它洗澡。这是旗人的一种风俗,以示对婴儿的祝福。“我”是老儿子,又是独生子,且在年关时节降生,洗三仪式,本应办得十分隆重。但是“我”的父亲,每月只有三两饷银,家境贫穷,实在缺乏大摆宴席的财力。于是,这个洗三,就要既办得经济,又要合乎旗人的习惯。贺喜的七姥姥八姨们到齐之后,自然是先吃酒,后开饭。酒是对好了水的,千杯不醉,菜只有两样:腌疙疸缨炒蚕豆和肉皮炸辣酱。小说写道:

  “酒席”虽然如此简单,入席的礼让却丝毫未打折扣:“您请上座!”“那可不敢当!不敢当!”“您要不那么坐,别人就没法儿坐了!”直到二哥发出呼吁:“快坐吧,菜都凉啦!”大家才恭敬不如从命地坐下。酒过三巡(谁也没有丝毫醉意),菜过两味(蚕豆与肉皮酱),“宴会”进入紧张阶段——热汤面上来了。大家似乎都忘了礼让,甚至连说话也忘了,屋中好一片吞面条的响声,排山倒海,虎啸龙吟。

  “宴会”的程序与方式,自然是合乎陈规的,但是酒菜和热汤面,已经显示了这个下层旗兵家庭的贫寒处境,贺客的“排山倒海、虎啸龙吟”的吃法,也反映出,“我”的父亲的贫寒处境在清末旗人中是有普遍性的。接下去,是关于洗三典礼的正面描写:宽沿的大铜盆里盛着槐枝艾叶熬成的苦水,参加典礼的老太太们、媳妇们都先“添盆”,即把一些铜钱放入盆中,同时还放入几个花生、几个红白鸡蛋,以示对婴儿的祝福。这些钱或东西,最后都归主持洗三的白姥姥拿走。但是落水的铜钱并不多,这同样说明贺客都是一些穷旗人,尽管他们都真心实意地向婴儿祝福,却拿不出颇能显示体面的钱来。“添盆”之后,开始给婴儿洗澡,白姥姥边洗边念祝词:“先洗头,作王侯;后洗腰,一辈倒比一辈高;洗洗蛋,作知县;洗洗沟,作知州!”这些吉祥话,一方面包含着劳动人民渴望新出生的一代顺利成长的良好意愿,一方面又使我们看到,刚出生三天的婴儿,在毫无所知的混沌中,就开始接受“作官”的祝福,可见封建正统的“作官”思想,对整个封建教育制度的制约与影响,是何等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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