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评传_郭廉夫【完结】(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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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婚姻与仕途

  子女到了一定的年龄,父母总要为他们的婚姻操心。古今一样。不过在婚姻是"父母之命"的古代,做父母尤感责任之重大。王献之的父亲王羲之自然也不例外,他曾有《与郗家论婚书》,书云:"??献之,字子敬,少有清誉,善隶书,咄咄逼人。仰与公宿旧通家,光阴相接,承公贤女,淑质直亮,确懿纯美。敢欲使子敬为门闾之宾,故具书祖宗职讳,可否之言,进退惟命。"①经过订婚等一番过程,王献之在他二十二岁(365 年)与表姐郗道茂正式结婚。当时王羲之已经去世,郗道茂父亲郗昙也不在人间,在王献之母亲的主持之下,郗道茂过门到了王家。王献之与郗道茂从小在一起长大,可谓青梅竹马,婚姻算是美满的。王献之的这门亲事不像他的父亲带有政治色彩,是亲上亲。然而在封建社会里,上层人士的婚姻总与政治纠缠在一起的。公元371 年,王献之与郗道茂离异,诏尚简文帝女新安公主。新安公主又称余姚公主、新安愍公主,名司马道福。道茂、道福仅一字之差。新安公主很受父亲简文帝、母亲徐贵人(徐淑媛)的宠爱,后来将她许配给桓温的儿子桓济。作为驸马的桓济并不安分守己,他与其兄桓熙密谋杀害叔父桓冲(桓车骑)。桓冲"累迁车骑将军,都督七州诸军事"②。桓冲"生性俭素、而谦虚爱士,言不及私,以国计为重,与谢安有将相之和,对谢多有谦让,忠言嘉谋每尽心力,胸怀博大"①。桓济谋杀叔父未遂,阴谋败露后,朝野议论纷纷,影响很大。桓温早有谋夺君位的野心。所以桓济谋杀叔父,实际上是反对朝廷反对皇帝之举。有鉴于此,桓济被流放长沙服刑苦役。这时简文帝决定将新安公主改嫁王献之,并拔擢王献之为中书令。王献之在《别郗氏妻》写道: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屒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邪?俯仰悲咽,实无己无已,惟当绝气耳。

  王献之与郗氏离婚以后,心情极度内疚,离别自己的妻子永不得见面,俯仰悲咽在情理之中。王献之与妻离异成了简文帝的驸马,后人均抱谴责态② 《晋书·王献之传》。

  ① 《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

  ② 《世说新语·夙惠》。

  ① 《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王大令集》。

  度,"别妻一帖,俯仰悲咽,既笃伉俪,何不为宋大夫之却湖阳乎?"②意思是说王献之为何不像宋弘拒绝湖阳公主那样呢?后汉时期,帝姐湖阳公主婚后不久,丈夫亡故。帝劝其改嫁,公主云:"宋公(弘)威仪德器,群臣莫及。"帝曰:"方且图之",公主坐在屏风后,弘被帝引见,帝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帝对公主说"事不谐也"。由于宋弘态度坚决,不肯与原来的妻子离婚,公主改嫁于他的事,只好作罢。原来王、郗两家关系十分亲密,王献之的几位长兄见大舅郗愔十分恭敬有礼,"常蹑履问讯,甚修舅甥之礼。"王献之与郗氏离婚后,特别是郗愔之子郗超死后,情况大不一样,见郗愔"皆著高展,仪容轻慢。命坐,皆云'有事不暇坐',既去。"甚至"命席便迁延辞避",郗愔对此很气愤,感慨道:"使嘉宾(郗超)不死,鼠辈敢尔!"郗超有盛名而且获宠于桓温,桓温掌握实权,对于郗超的父亲谁也不敢怠慢,而今郗超已经过世,情况自然就不同了。①王献之与新安公主结婚后,双方感情并不深厚,故引出一段与侍妾的风流韵事。"复缠绵妾侍,发其讴吟。"王献之曾为侍妾桃叶作歌词两首,在江南广为流传。歌词是:

  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

  但渡无所苦,我自迎接汝。

  桃叶复桃叶,桃树连桃根。

  相怜两乐事,独使我殷勤。

  桃叶答王献之《团扇歌》三首云:七宝画团扇,粲烂明月光。

  与郎却暄暑,相忆莫相忘。

  青青林中竹,可作白团扇。

  动摇郎玉手,因风托方便。

  团扇复团扇,持许自障面。

  憔悴无复礼,羞与郎相见。

  桃叶心中很明白,王献之与她相善,是填补感情上的空虚,亦或看重她的美貌容颜,当她岁增憔悴时,又怎样呢?会不会像石崇对待其爱婢翾风那样,被退为"房老",被主人遗弃呢?所以桃叶的答歌与翾风的《怨诗》有相似之处,有顾影自怜的意味。诚然,王献之与桃叶的感情与石崇有不同之处,但正如《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王大令集题词》所云:"中书风流,上掩季伦(石崇),但无颜对郗姊耳。"关于王献之离婚的原因古籍很少涉及。《中兴书》云:"其离婚之故不② 《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王大令集题词》。

  ① 《世说新语·简傲》、《晋书·郗超传》。

  ② 《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王大令集》:"我自来迎接",《艺文》为"我自迎接妆"。③ 《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王大令集》:"独使我殷勤",《艺文》为"独使我缠绵"。可知。"后人以为王献之因"门无男子"(妻无生育能力)①,根据"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名教信条与郗氏离婚的。笔者认为这种意见缺乏说服力。有人说王献之与郗氏离异不是出于他的主观意愿,这也有矛盾。《晋书》云:"起家州主簿、秘书郎,转丞,以选尚新安公主。"这里用了"选尚"一词,"尚"即娶帝王之女的意思,连起来便是选娶新安公主,这里看不出有什么强迫的迹象。郗超死后,王献之就不愿意见大舅郗翾了,其原因是郗惜有"终焉之志"。王羲之曾说"吾素自无廊庙志"、"不乐在京师",王献之却不同,从文献看他从未说过这类话。他一直在京城做官,颇顺当。但再娶前官位都比较低,因王导、王敦早已去世,王氏家族在朝廷的地位与权势也不比以前"王与马,共天下"的时代,他想进一步密切与帝室的关系,为升迁作好铺垫,以便再现昔日的辉煌。事实也是如此,他与新安公主结婚以后就得到中书令的官职,参与国家管理,成了掌握重要机密、决定政策的人。所以《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王大令集题词》说他:"乌衣贵游,宠荣过盛","子敬通婚帝胄,豪贵自喜"。然而王献之心理上也是有矛盾的,他总感到有负于结发的前妻,每当他想起此事,心里总是充满着怨恨和后悔,"恨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当。抗罗袂以掩涕兮,泪流襟之浪浪。悼良会之永绝兮,哀一逝而异乡。"他借书写曹植的"洛神赋"抒发自己对郗道茂的怀念之情。

  他临终前"家人为上章,道家法应首过,问其有何得失。对曰'不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古代文献对于王献之的仕途,政治生涯,记载寥寥,至于政绩更没有可靠资料。这也许是他担任的官职多属机要,有关消息当时不能外传的缘故吧!王献之二十四岁(公元367 年)为州主簿,相隔一年后任秘书郎,后转丞。公元372 年选尚新安愍公主,做了简文帝司马昱的驸马。公元376 年,王献之被谢安请为长史。公元381 年为建威将军、吴兴太守。公元385 年升为中书令,这可是一个拥有大权的官位,它的主要职责是掌握机要,制订政策,发布命令。王献之死后朝廷追赠他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以示表彰。王献之在世时名望很高,是当时做人的楷模。孝武帝为晋陵公主选婿时,曾将他作为参照的标准。"主婿但如刘真长、王子敬便足。"谢安也曾说:"阿敬近撮王(导)、刘之标。"刘惔对自己要求很严,"刘尹在郡,临终绵惙,闻阁下祠神鼓舞,正色曰:'莫得淫祀!'外请杀车中牛祭神,真长答曰'匠之祷久矣,勿复为烦。'"刘惔对人的识别很敏锐,能知人善任。他早知桓温有野心,曾对皇帝建言:"温不可使居形胜地,其位号常宜抑之。"在桓温伐蜀时,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取胜,刘惔则认为必克,结果正如他所说。他力荐张凭,很得人心。刘惔是王献之父辈的人物,王献之非常敬仰他,将他作为自己的榜样。"谢车骑问谢公:'真长性至峭,何足乃重?'答曰'是不见耳。阿见子敬,尚使人不能已。'"①《语林》曰:"羊驎因酒醉,抚谢左军谓太傅曰:'此家讵复后镇西?'太傅曰'汝阿见子敬,便沐浴为论兄辈。'"王献之有很高的声望,名重一时,连一些著名人士对他都非常敬佩,甚至要休浴后才去见王献之,以与王献之称兄道弟而引为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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