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的下午茶_西岭雪【完结】(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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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术,你长大了。”师兄的眼睛终于落到我身上,从见面到现在,他是第一次认真地打量我。“白术,你还是这么漂亮,一点都没变。但是我不同,我老了,已经不再属于城市,我成了这山里的人了,再也回不去了。白术,你把我忘了吧。”

  我如被雷击,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

  忘了他?我爱他二十年,等他二十年,今天,我们终于都是自由之身了,终于重逢,他却让我,忘记他?师兄,你如何忍心?

  “不!”我哭着,抱住他,几乎站立不稳。即使他是一棵枯萎的金银花,也该在我的眼泪中重生。“大师兄,我不信你会忘了我。我们是有缘的,我们纠缠了二十年了,终于可以在一起,你怎么忍心让我走?大师兄,跟我走,跟我回西安,我会帮你重新在城市立足的。你明知道,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你知道的。大师兄,告诉我,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能做些什么,让你重新想起我?”

  “白术,你有钱吗?”大师兄忽然开口了,犹豫地,嗫嚅地,渴望地,开口了,“我想吃一顿好的,你请我,行不行?”

  我后退一步,忍不住再退一步。

  心一再地沉下去,沉下去,沉到无底的深渊。虽然从见面第一眼,我已经发现大师兄变成了一个地道的农民,但是仍然没有料到,他会变得这么彻底。

  十年,十年真的是一段不短的时间。十年的风餐露宿,十年的饥寒交迫,十年的身心俱疲。宋宜中,他是真的已经死了,不存在了。

  如今的大师兄,只是一个躯壳,再也没有了曾经的感情和思想。他生命的活力早已被山风吹干,被林火吞没。他已经——成了一个野人!

  他舔着嘴唇,那干裂的,没有血色的嘴唇,眼中露出原始的欲望——对食品的欲望。他不耐烦地催促:“你有钱吗?让我吃顿好的。我知道村口有家饭店,这里惟一的饭店,我想吃猪肉炖洋芋。”

  饭店。村子里惟一的饭店。

  那能叫饭店吗?一张破布挑起个“酒”字,在风中有气无力地展着。普通的农家房子,放着几张长条桌,长条凳。前面是店,后面是屋。老板娘系着围裙,喂完了猪再来喂人。倒是笑容满面,十分满足自得,毕竟,是村里惟一的饭店呀。

  没有菜谱,有什么吃什么,而所有的不过是村蔬野食。

  “有猪肉炖洋芋哩。”老板娘夸耀地说,仿佛猪肉炖洋芋是世上最珍稀的美味。

  大师兄也迎着老板娘的笑脸畅快地笑了,显然认同有猪肉炖洋芋是件多么可喜的事。他有一点骄傲地说:“这是我师妹,西安城里来的,要请我哩。要猪肉炖洋芋,多放点肉,满上。”

  我的心悲哀到极点,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再一次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已经十年不见了。

  时间的意义从没有一个时刻比此刻更具体鲜明地展现在我面前。十年,原来十年真的可以完全改造一个人。十年里,我亲爱的宜中躲在这深山老林中,没有电视,没有电话,汲水而饮,与猿为伴,只靠采药行医向村民换取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他看到的最远的地方就是村口,见过的最豪华的阵仗就是这家小饭店,接触到的最美味的享受就是猪肉炖洋芋——开始是为了自我放逐,后来便是习惯。他已经从内心深处接受了生活的改变,再也不打算回头。如今的城市对于他而言,已是一个遥远的童话。

  我真想能够立刻变出一桌山珍海味,可是在这荒僻的山村,有钱也买不到除了猪肉炖洋芋以外的蔬菜鱼虾。况且,就算买得到,对于宜中来说也未必就比洋芋炖猪肉来的可口美味。旷日持久的寒素生活,已经使他失去了品味陈年红酒的味蕾,更没有兴致从容地享用一顿鸵鸟铁板烧。他还记得我的芙蓉蜜饯百合青果冰淇淋吗?

  我想问他:记得白家的黄花梨木家具吗?记得情人节和我一起看通宵电影吗?记得兴庆宫的游船吗?记得我们关于私奔的笑谑和祈愿吗?记得我的百花粥和对他深沉执著的爱吗?

  但是最后我什么也没有问,还问什么呢?他记得又如何?过去的再也回不来了,他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宜中大师兄。也许旧日的爱与纠缠,忘了比记得好。

  我掏出身上所有的钱放在桌子上,轻轻说:“大师兄,这些留给你,保重。”

  小饭店里老掉牙的收音机再放一首老掉牙的情歌:我用什么奉献给你呀,我的爱人。

  对我的爱人,甜蜜的笑和恒久的情都已经烟轻云淡,我能给他的,只是一点点钱。

  你有钱吗?让我吃一顿好的。

  这便是我的爱人对我惟一的要求了,而所谓好的,只是猪肉炖洋芋。我的爱人,我的爱人哦,这是你第一次求我,为了一碗洋芋炖猪肉。

  不,这个陶醉于美食的村医不是我的宜中。我的宜中,已经在十年前的那次宋家大火中死去了。他留给我的,是永远的伤痛和纪念。

  心一阵阵地疼着,我站起身说:“大师兄,我走了。”

  宜中没有抬头,他仍在很专心地对付那碗洋芋和猪肉,在这一刻,在这世上,没有任何人任何事会比那碗猪肉更重要更珍贵的了。

  我挑开门帘走出去,再不打算回头。

  宜中宜中,我等了你整整二十年,到了今天,终于有个合适的身份在一起了,我怎么会想到,再见时竟然会是这样?宜中哦宜中……

  一步,又一步,心疼得痉挛,疼得软弱,连呼吸都紧迫。

  我艰难地走着,命令自己不要回头。那已经不是我的大师兄了。那个生平第一个送我玫瑰花的男人,曾带着我到处试餐,教会我使用刀叉和品味咖啡。如今,他彻底成了一个村农,不仅是外表,更是内心。

  田野里一片浓绿,浓得让人睁不开眼。然而田埂边,有稀稀落落的几株红色草花,开得饱满而张扬,刺痛人的心。

  我心里微微一动,是罂粟?

  传说陕南农民曾经有过种罂粟提炼鸦片的历史,在解放前被严令禁止了。难道,这个荒僻的乡村凭着山高皇帝远,竟然允许罂粟花们借尸还魂,重新蔓延?

  我本能地走过去,掐一枝花送到鼻端轻嗅,仔细地辨认着。花茎纤细挺直,花瓣薄如蝉翼,绿色的叶子有如羽毛,边缘有锯齿,香气清新。我猛醒过来,这不是罂粟,而是和罂粟同属同科的虞美人。

  虞美人又名“舞草”,它舞在清风中,舞得忧伤而轻盈。

  往事蓦地袭上心头。记得那年冬天,情人节的次日早晨,下着微雪,我和宜中于雪中漫步,走在城墙根儿底下,他说:“白术,你是一株虞美人。”

  我是一株虞美人,不是罂粟花!

  多少年来,世人误会我,而我自己,也早已认定自己是一株有毒的罂粟,放弃了辩解的权利。

  杀人嫌疑犯,隐瞒真相者。为了小李子,我和宜中活在内疚与忏悔中,整整十年。内疚是我们的鸦片,明知有毒,偏偏吸食上瘾,不思抵抗。不是世人误了我们,是我们甘于沉迷在罂粟的迷香里,自甘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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