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熟以后,陶军偶尔也在酒后向方原诉说自己的这段初恋“奇情”,他用电影语言,用胶东口音说:
“刁蛮任性对她来说简直算是一种美化了!女人啊,怎么就这么自恋!以为自己天生就该有公主一样的气质!可惜她演绎出来的生活角色只是一个泼妇!你不知道,她脸上长着鸟粪一样的雀斑,却非得让我说是美人痣!她有时牙缝还塞着一根青菜,就凑过来跟我接吻,我闭着眼睛闭着气,最后把青菜都给咽下去了!这难道还不够迁就她吗?奶奶的我都快不像个男人了!你不知道,这娘儿们多毒啊,每天晚上打电话到营房,我就得穿着三角裤衩赤着脚狂奔下楼去接,多冷的天呀,多冰的路呀,脚都被玻璃碎片划出了血,还嫌我跑得慢!我抗辩两句,她就说要叫她爸枪毙我!呸!她以为她爸是杨虎城啊!”
方原至今也搞不懂陶军为啥说这些时,总要搬出杨虎城。除了政委姓杨以外,唯一的解释只能是杨将军曾是他青春期时代的偶像,他曾是杨将军多年的粉丝。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我最终做出一个比当年海明威还要硬的决定:死就死,揭竿而起!”
方原笑得喷洒,这跟海明威有什么关系呀?小学生都知道,那是陈胜吴广啊。他说他就是怕人家以为他是农民。“在海城有很多农民,家里办个边防证就扒火车下来了,没准干上三五年就有一大帮人跟在后面叫他这总那总的呢!”
陶军说,跟那高官女儿一场天崩地裂后,自然有擦鞋的人把他往小鞋子里塞。而且形势呈一边倒的姿态,周围没几个人同情他,一致认为他姿色平平还企图用“美人计”去捞取政治资本,栽了就对了,活该!只有方坚在他最低落的时候仍跟他偷偷跑出去喝酒,革命情谊就从那时建立起来的。
陶军后来果然被收拾了,被调去跋山涉水放电影。他化悲愤为力量,从此爱上电影。复员后,为了扬眉吐气,他结交了一班有背景的哥儿们,跟人在南海走私红油,想挣点快钱娶个好老婆,2001年3月在伶仃洋被缉私艇追上,人货并获。好在有人保,交了一大笔罚款,几天后就毫发无损地放了出来。
陶军没回山东,在北京呆了两月,平时认识的官儿以为多大,到了那儿一看阵势,都不好意思说出来。于是又漂回海城。在给印刷厂跑业务时,他好了伤疤忘了疼,又企图走李超人路线,跟一个纸品店老板的独生女儿结了婚。没多久,热爱写诗,神经兮兮的老婆去了新西兰,不到一年就跟奥克兰附近一个小岛上的毛利人住在一起,怀孕后打电话回来要求离婚,条件是把这套房子留给他。
陶军一生气,就把和她结婚时买的所有家具统统扔掉,不留旧日痕迹,重过单身生活。他没日没夜地看影碟,也是为驱散前后两个权势女人带给他浓重阴影的一种宣泄方式。
也许只有在电影的世界里,他才能忘却现实的具体,社会的烦嚣。只有在那些虚构的镜头里,他才能找到心中的浪漫。他像一个吸白粉的瘾君子一样,没日没夜地看,没日没夜地在西门一带淘碟。
当所有片子都被他估清,出碟的速度不如看片的速度时,他就实现了新时期的转型,进入了另一个境界……
在部队放电影的时候,臆想力惊人的陶军,经常以为自己不是拿着放映机的小兵,而是拿着一挺机关枪的勇士,所有观众的悲与喜,在那两个小时里,全被他操纵手里。他把投影往哪儿打,人们就像一群帝企鹅似的,挺着脖子往哪儿伸。
那会儿他收藏过录像带,后来他的放像机坏了拿去修,别人不接,还骂他:“你有毛病呀,现在都放LD了。”
他最后连那套纪录片《二次世界大战实录》和心爱的朱丽叶,比诺什主演的《烈火情人》也不留了,忍痛送给了一个没有坏机的朋友,然后攒钱买LD。幸亏LD太贵了,没买上多少张,又变VCD时代了,陶军暗暗庆幸,转而狂买VCD,在积了近两千张碟时,突然一夜东风,技术又升级了,变成了DVD!
陶军那个心痛呀,把自己的脚当别人家的木柴,跺得辟里啪拉响也不觉疼,把自己的胸捶得像个等待隆胸的女人。多番损耗,他的潜力才在2003年的一个春天复苏了。他在万物知春时萌芽出一个伟大创意:要与时俱进,不去收藏昨天的精品明天的垃圾,要永远走在时代之巅!他发誓要做一个弄潮儿,做一个敢吃螃蟹的人,做一个不但可以把握自己娱乐命脉,还要把握别人娱乐命脉的人!
这就是陶军成为一个地下盗版者的重要诱因。单凭这一点,他跟那些只贪图金钱、只把DVD看成是商品的人,起点就严重不同,而且在本质上也有天渊之别。因为他首先是个行家,是一个一流的电影鉴赏者和库存量极大的影碟收藏家,然后才是技术制作者和市场供应商。
陶军的双面人格就像他那些爬着蚂蚁的方便面一样,令方原很吃惊。
在狱中已被成功洗脑的方原,开始是站在管教一样的立场上思考的:为什么没有战场,没有敌人,电影也可以摧毁一个人?就像电子游戏机可以摧毁一个健康儿童一样?
但陶军迅速纠正了他的说法:“你不要以为我这是玩物丧志,这可是我的事业呀!懂吗?事业!事业是什么?就是把个人兴趣跟生存需求成功地结合在一起!我为了自己的事业废寝忘食,有什么不对?”
方原恍然大悟,茅塞顿开。
第6章 灵感来自美国舞男
车子沿滨海大道朝中国城驶去,这条路建得很开阔,很美丽,沿途的花花草草在艳阳下和废气中仍然郁郁葱葱,那些剑麻和棕榈,越炎热越疯长。
虽然接到活儿,马上就有工开,方原的神情还是有点忧伤。
车到天后庙站,上来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手拎着一个瘦猴似的男孩。她一屁股坐在方原外面的空位上,熟练地辟开两腿,让儿子坐在她两腿的中间。女人烫着小波浪短发,劣质洗发水香味仍有点呛人,发质干得像钢丝球,末梢朝天开着许多褐色小叉,又有点卷曲,像暗地里伸出千百只手勾人似的。她穿着没袖的花上衣,是不吸汗的纤维料子,人不胖,体味都特浓,还老爱抬胳膊,没剃过的腋毛活生生地露了一大撮在外,熏得方原下意识地往里缩。
经过松树林,透过车窗,方原看到一个环卫女工,她穿着背部有反光条的橙色制服,正在路旁吃力地扫着绿化工剪下的残枝碎叶,还有过路巴士扔下的荔枝壳儿。她背向疾驶而过的车辆,速度不紧不慢,像站着的不是马路,而是老家的村庄。她一定来的时间不太长,不知道这条路大白天也有清洁工被车辆撞得飞到半空,然后重重地摔到地上,脑浆四溅。你不知道,是因为这儿的报纸没有报道。说是怕负面新闻太多,大家都不敢出门。也有人说,偌大的城市,太多的人口,死一个半个,根本算不上是什么新闻。
这时,女人突然指着车窗外的环卫女工对孩子说:“儿子,看到了没?大热天还戴个大草帽扫大街,分分钟会被车撞死,为啥?就是因为小时候没好好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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