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才熬到了天明。“长夜漫漫何时旦?”这一夜是我毕生最长的一夜,也是最难忘的一夜,用任何语言也无法形容的一夜。天一明,我就骑上了自行车到井冈山总部去。我痴心妄想,要从“自己的组织”这里来捞一根稻草。走在路上,北大所有的高音喇叭都放开了,一遍又一遍地高呼“打倒季羡林!”历数我的“罪行”。我这个人大概还有一点影响,所以新北大公社才这样兴师动众,大张旗鼓。一个渺小的季羡林骑在自行车上,天空弥漫着“打倒季羡林”的声音。我此时几疑置身于神话世界,妖魅之国。这种滋味连今天回忆起来,都觉得又是可笑,又是可怕。从今天起,我已经变成了一只飞鸟,人人可以得而诛之了。
到了井冈山总部,说明了情况。他们早已知道了。一方面派摄影师到我家进行现场拍摄;另一方面—多可怕呀!—他们已经决定调查我的历史,必要时把我抛出来,甩掉这个包袱,免得受到连累,不利于同新北大公社的斗争。这是后来才知道的,当时我还是一片痴心。走出大门,我那辆倚在树上的自行车已经被人—当然是新北大公社的—用锁锁死。没有别的办法,我只好步行回家。从此便同我那辆伴随我将近二十年的车永远“拜拜”了。
回到家中,那一位井冈山的摄影师,在一堆垃圾中左看右看,寻找什么。我知道,在这里有决定意义的不是美,而是政治。他主要寻找公社抄家时在对待伟大领袖方面有没有留下可抓的小辫子,比如说领袖像,他们撕了或者污染了没有?有领袖像的报纸,他们用脚踩了没有?如此等等。如果有一条被他抓住,拍摄下来,这就是对领袖的大不敬,可以上纲上到骇人的高度,是对敌斗争的一颗重型炮弹。但是,要知道新北大公社的抄家专家也是有水平的,是训练有素的,那样的“错误”或者“罪行”他们是决不会犯的。摄影师找了半天,发现公社的抄家术真正是无懈可击,嗒然离去。
第二部分第18节 后怕的想法
我的处境,井冈山领导表面上表示同情。我当时有一个后来想起来令我感到后怕的想法:我想留在井冈山总部里。我害怕,公社随时都可能派人来,把我抓走,关在什么秘密的地方。这是当时屡次出现过的事,并不新鲜。井冈山总部是比较安全的,那里几乎是一个武装堡垒。可是我有点迟疑。我虽然还不知道他们准备同公社一样派人到处去调查我的历史。但是,在几天前我在井冈山总部里听到派人调查我在上面提到的那一位身为井冈山总勤务员之一的老教授的历史。他们认为,老知识分子,特别是留过洋的老知识分子的历史复杂;不如自己先下手调查,然后采取措施,以免被动。既然他们能调查那位老教授的历史,为什么就不能调查我的历史呢?我当时确曾感到寒心。现在我已经被公社“打倒”了。为了摆脱我这个包袱,他们会采取什么措施呢?我的历史,我最清楚。但是,那种两派共有的可怕的形而上学和派性,确实是能杀人的。用那种形而上学的方式调查出来的东西能准确吗?能公正吗?与其将来陷入极端尴尬的境地,被“自己人”抛了出去,还不如索性横下一条心,任敌人宰割吧。我毅然离开那里,回到自己家中。现在的家就成了我的囚笼。我在上面谈到,那年夏秋两季我时时感到有风暴在我头上凝聚,随时可以劈了下来。现在我仿佛成了躺在砍头架下的死囚,时时刻刻等待利刃从架上砍向我的脖颈。原来我认为天地是又宽又大的。现在才觉得,天地是极小极小的,小得容不下我这一身单薄的躯体。从前读一篇笔记文章。记载金圣叹临刑时说的话:“杀头,至痛也。我于无意得之,不亦快哉!”我这个“反革命”帽子,也是于无意中得之,我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不亦快哉!”我只能说:奈何!奈何!
不管怎样,一夜之间,我身上发生了质变:由人民变成了“反革命分子”。没有任何手续,公社一声“打倒!”我就被打倒了。东语系的公社命令我:必须呆在家里!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要随时听候传讯!但是,在最初几天,我等呀,等呀;然而没有人来。原因何在呢?十年浩劫过了以后,有人告诉我:当时公社视我如眼中钉,必欲拔之而后快。但是,他们也感到,“罪证”尚嫌不足。于是便采用了先打倒,后取证的战略,希望从抄家抄出的材料中取得“可靠的”证据,证明打倒是正确的。结果他们“胜利”了。他们用诬陷罗织的手段,深文周纳,移花接木,加深了我的罪名。到了抄家后的第三天或第四天,来了,来了,两个臂缠红袖章的公社红卫兵,雄赳赳,气昂昂,闯进我家,把我押解到外文楼去受审。以前我走进外文楼是以主人的身份,今天则是阶下囚了。可怜我在外文楼当了二十多年的系主任,晨晨昏昏,风风雨雨,呕心沥血,努力工作,今天竟落到这般地步。世事真如白云苍狗了!
第一次审讯,还让我坐下。我有点不识抬举,态度非常“恶劣”。我憋了一肚子气,又自恃没有辫子和尾巴,同审讯者硬顶。我心里还在想:俗话说,捉虎容易放虎难,我看你们将来怎样放我?我说话有时候声音很大,极为激烈。结果审讯不出什么。如是一次,两次,三次。最初审讯我的人—其中有几个就是我的学生—有时候还微露窘相。可是他们的态度变得强硬了。可能是由于他们掌握的关于我的材料多起来了,他们心中有“底”了。—我禁不住要在这里提出一个问题:当年审讯我的朋友们!你们当时对这些“底”是怎样想的呀?你们是不是真相信,这一切全是真的呢?
这话扯远了,还是回来谈他们的“底”。第一个底是一只竹篮子,里面装着烧掉一半的一些信件。他们说这是我想焚信灭迹的铁证。说我烧的全是一些极端重要的、含有重大机密的信件。事实是,我原来住四间房子,“文化大革命”起来后,我看形势不对,赶忙退出两大间,让楼下住的我的一位老友上来住,楼下的房子被迫交给一个无巧不沾的自命“出身”很好的西语系公社的一位女职员。房子减了一多半,积存的信件太多,因此想烧掉一些,减轻空间的负担。我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焚烧,心中并没有鬼。然而被一个革命小将劝阻,把没有烧完的装在一只竹篮中。今天竟成了我的“罪证”。我对审讯我的人说明真相,结果对方说我态度极端恶劣。第二个“罪证”是一把菜刀,是抄家时从住在另一间小房间里我婶母枕头下搜出来的。原来在“文化大革命”兴起以后,社会治安极坏,传说坏人闯入人家抢劫,进门先奔厨房搜寻菜刀,威胁主人。我婶母年老胆小,每夜都把菜刀藏在自己枕下,以免被坏人搜到。现在审讯者却说是在我的房里我的枕头下搜出来的,是准备杀红卫兵的,我把真相说明,结果对方又说我态度更加极端恶劣。第三个“罪证”是一张石印的蒋介石和宋美龄的照片。这是我在德国哥廷根时一个可能是三青团员或蓝衣社分子的姓张的“留学生”送给我的。我对蒋介石的态度,除了一段时间不明真相以外,从一九三二年南京请愿一直到今天,从来没有好过。我认为他是一个流氓。我也从来没有幻想过他真会反攻大陆。历史的规律是,一个坏统治者,一旦被人民赶走,决不可能再复辟成功的。可是我有一个坏毛病,别人给我的信件,甚至片纸只字,我都保留起来,同我在上面提到的那一位公安总队的陈同志正相反,他是把所有的收到的信件都烧掉的。结果我果然由这一张照片而碰到点子上了。审讯者硬说,我保留这一张照片是想在国民党反攻大陆成功后邀功请赏的。他们还没有好意思给我戴上“国民党潜伏特务”的帽子,但已间不容发了。我向他们解释。结果是对方认为我的态度更加极端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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