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应付外调所谓“外调”,是一个专用名词,意思就是从外地外单位向劳改大院的某一个“罪犯”调查本地本单位某一个人—他们那里是不是也叫“罪犯”?这个称呼也许是北大的专利—的“罪行”。当时外调人员满天飞。哪一个单位也不惜工本,派人到全国各地,直至天涯海角,深入穷乡僻壤,调查搜罗本单位有问题人员的罪证,以便罗织罪名,把他打倒在地,让他永世不得翻身。拿我自己来讲。我斗胆开罪了那一位“老佛爷”。她的亲信们就把我看做“眼中钉”,大卖力气,四出调查我的“罪行”。后来我回老家,同村的儿童时的朋友告诉我说,北大派去的人一定要把我打成地主。他把他们(大概是两个人)狠狠地教训了一顿,说:“如果讲苦大仇深要诉苦的话,季羡林应是第一名!”第一次夹着尾巴跑了。听口气,好像还去过第二次。我上面已经说到,在抄家时,他们专把我的通信簿抄走,好按照上面的地址去“外调”。北大如此,别的单位也不会两样。于是天下滔滔者皆外调人员矣。
我被关进“劳改大院”以后,经常要应付外调人员。这些人也是三六九等,很不相同。有的只留下被调查人的姓名,我写完后,交给监改人员转走。有的要当面面谈,但态度也还温文尔雅,并不吹胡子瞪眼。不过也有非常野蛮粗鲁的。有一天,山东大学派来了两个外调人员,一定要面谈。于是我就被带进审讯室,接受我家乡来人的审讯了。他们调查的是我同山大一位北京籍的国文系教授的关系。我由此知道,我这位朋友也遭了难。如果我此时不是黑帮的话,对他也许能有一点帮助。但我是自身难保,对他是爱莫能助了。我这个新北大公社的“罪犯”,忽然摇身一变,成了山东大学的“罪犯”。这两位仁兄拍桌子瞪眼,甚至动手扯头发,打人;用脚踹我。满口山东腔,“如此乡音真逆耳”,我想到吴宓先生的诗句。我耳听粗蛮重浊而又有点油滑的济南腔,眼观残忍蛮横的面部表情,我真恶心到了极点。山东济南的“国骂”同北京略有不同,是用三个字:“我日妈!”这两个汉子满嘴使用着山东“国骂”,迫我交待,不但交待我同那位教授的“黑”关系,而且还要交待我自己的“罪行”。来势之迅猛,让我这久经疆场的老“罪犯”也不知所措,浑身上下流满了汗。一直审讯了两个钟头,看来还是兴犹未尽。早已过了吃午饭的时间。连北大的监改人员都看不下去了,觉得他们实在有点过分,干脆出面干涉。这两位山东老乡才勉强收兵,悻悻然走掉了。我在被折磨得筋疲力尽之余,想到的还不是我自己,而是我的那位朋友:“碰到这样蛮横粗野没有一点人味的家伙,你的日子真够呛呀!”
(八)连续批斗被囚禁在牛棚里,每天在监改人员或每天到这里要人的工人押解下到什么地方去劳动。我一下子就想到农村中合作化或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长每天向农民分配耕牛的情景。我们现在同牛的差别不大。牛只是任人牵走,不会说话,不会思想;而我们也是任人牵走,会说话而一声不敢吭而已。
但是劳动并不是我们现在惟一的生活内容,换句话说,并不是惟一的“改造”手段。我们不总是说“劳动改造”吗?我一直到现在,虽然经过了多年的极为难得的实践,我却仍然认为,这种“劳动改造”只能改造“犯人”的身体,而不能改造思想,改造灵魂。它只能让“犯人”身上起包,让平滑的皮肤上流血,长疤;却不能让“犯人”灵魂中不怒气冲冲。劳动不行怎么办呢?济之以批斗。在劳动改造以前,是批斗单轨制。劳动改造以后,则与批斗并行,成了双轨制。批斗我在上面已经谈到,它也只能用更猛烈,更残酷的手段把“犯人”的身体来改造,与劳改伯仲之间而已。
但是劳改与批斗二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如果让我辈“罪犯”选择的话,我们都宁愿选取前者。可惜我们选择的权利一点都没有。因此,我们虽然身居劳改大院,仍然必须随时做好两手准备。即使我们已经被分配好跟着工人到什么地方去干活了,心里也并不踏实。说不定什么时候,也说不定哪一个单位,由于某一个原因—其中并不排除消遣取乐的原因—,要批斗我们“罪犯”中的某一个人了。戴红袖章的公社红卫兵立即奉命来“黑帮大院”中押人,照例是雄赳赳气昂昂地,找到大院的“办公厅”。由负责人批准批斗。过了或长或短的时间,被批斗者回来了。无人不是垂头丧气,头发像乱草一般。间或也有人被打得鼻青脸肿。
第三部分第43节 “老佛爷”
至于有多少人这样被押出去批斗,我没有法子统计。反正每天都有。我自己在大院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要犯”。我作为一个原井冈山的勤务员,反对了那一位“老佛爷”,这就罪在不赦。从大院中被押出去批斗的机会也就特别多。我每天早饭之后,都在提心吊胆,怕被留下,不让出去劳动。我此时简直是如坐针毡,度秒如年,在牢房里,坐立不安。想到“棚友”们此时正在某处干活,自由自在,简直如天上人。等待着自己的却是一场说不定是什么样的风暴。押解我的红卫兵一走进大院,监改人员就把我叫到对着劳改大院门口的一座苇席搭成的屏风似的东西前面——屏风上有许多字,我现在记不清是什么了—,低头弯腰,听候训示:“季羡林!好好地去接受批斗!”好像临行时父母嘱咐孩子:“乖乖的不要淘气!”在这期间,我被押去批斗的地方很多,详细情形我不讲了。每次反正都是“行礼如仪”。先是震天的“打倒”的口号,接着是胡说八道,胡诌八扯的所谓批斗发言。紧张的时候,也挨上两个耳光。最后又在“打倒”声中一声断喝:“把季羡林押下去!”完了,礼仪结束了。我回到大院,等于回到自己家里,大概也是垂头丧气,头发像乱草一般。
(九)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八日大批斗我在上面谈到过北京大学“文化大革命”的历史。一九六六年六月十八日,第一次斗“鬼”。因为我当时还不是“鬼”,没有资格上斗鬼台,只是躺在家中,听到遥远处闹声喧天而已。一九六七年六月十八日,此时这个日期已经被规定为“纪念日”,又大规模地斗了一次“鬼”。因为我仍然没能争取到“鬼”的资格,幸免于难。
到了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八日,我已经被打成了“鬼”,并已在黑帮大院中住了一个多月。今年我有资格了,可以被当“鬼”来斗了。但是,这也是一个沉重的灾难,是好久没有过的了。一大早,本院的牢头禁子们就忙碌上了。也不知道是根据什么原则来进行“优化组合”。并不是每一个“棚友”都能得到这个一年一度极为难得的机会。在列队出发的时候,我发现只有少数人参加。东语系的“代表”只有二人:我和那一位老教授。押解我们的人,不是本院的监改人员,而是东语系派来的一位管电化教育的姓张的老工作人员。由此也许可以推断,这次斗鬼的出席人员是由各系所单位确定的。这一位姓张的老同事,见了我们,不但不像其他同等地位人员那样,先“妈的!”“混蛋”骂上一通,而且甚至和颜悦色。我简直有点毛骨悚然,非常不习惯。我们这一伙“罪犯”,至少是我,早已觉得自己不是人了。一旦被人当人来看待,反而觉得“反常”。这位姓张的老同事使我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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