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仇人的骨灰_钟伟民【完结】(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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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如果不想脱发,又不想变人妖,更不想净身入宫迈向青云路,对不起,没办法,这是生理上的现实;请接受现实。

  脱发,不是缺陷,像睫毛短、二趾公过长、尾指不能“过三关”一样,是不幸,但不是缺陷。

  脱发,不会影响跑步和游泳的速度,不会妨碍思考,更不会减低食欲和创作欲;脱发?以至光头,只会“影响”别人对你的“观感”。但别忘记,千万别因为广告的恫吓、误导和歪曲而忘记:除了头发的多少,无数内外因素,都“影响”别人对你这个人的“观感”。

  肥瘦,会影响观感;高矮,会影响观感;贫富,会影响观感;贤愚,会影响观感;雅俗,会影响观感;微笑和皱眉,会影响观感;你怎么看待自己,更会影响别人的观感。你要别人怎么看你?决定在你;不少光头人备受尊崇和敬仰,无数发满头的草包,遭到唾骂和扬弃;不幸,最多就当这是不幸好了;不幸,只需要面对,这是心理上的现实;也请接受现实。

  接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现实,就不会受愚,不会在嘲笑或者恐吓声中,奉上真正可以改变别人观感的自尊和自信。

  脱发等于“没未来”?

  大家一定看过这样的“广告”:一个男人从游泳池的池水里冒出头来,头发,应该说,那个美其名曰“织发”、“仿真发”或者“增发”,其实是假发的一团毛织品湿淋淋,但这个男人,志得意满,枕着池畔;他枕着池畔,一个妖媚而且肉感的女人,却枕着他;女人望着假发的眼神,流露出庞沛的敬慕,细看,还有忠孝仁爱,信义和平。

  有了假发,或者,经过各种奇怪的“疗程”而有了“头发”,就有女人,就有一切。

  包括:像另一个“广告”,可以在高尔夫球场尽情挥杆,和风,轻拂假发,那个因为假发而存在的女人,仍旧会站在一旁,为那一堆毛,神魂颠倒。

  反之,镜头下的那个男人,他头顶光亮,但脸,黑沉沉;他没有事业,没有未来,当然,也没有女人;就算有女人,女人也会离开他,他会受人厌弃,会活得好悲惨,别忘了,“过半数人因为脱发而考虑分手”。

  “脱发”,真会有这么可怕的突变?而护了发,增了发,织了发,人生,就会这样光明灿烂?

  我的头发,本来很多,多得惊人;过去这二十年,少了;然而,奇怪地,我却是因为头发少了,从游泳池冒出来的时候,才开始有女人揽着我;我头发越少,越受欢迎,如果我需要的话,女人,也越来越多。头光了,我开始打高尔夫球,可惜球技不好,总打中漂亮的女人。“广告”放大了的“享受”,我掉光了头发才有;而且,头越光,越有,这是怎么回事?

  制药和生产医疗器材的机构,为什么不去恫吓和嘲笑癌症或者残障的病人?他们不贪财,有同情心?当然不是。因为政府有监管。肥胖和脱发,是法律上,道德上,两个无底的大漏洞,让商贾为所欲为,让他们可以对“过肥”和“脱发”者,施以长期而无所不用其极的羞辱。我们的平机会,我们那些“道德大联盟”,你们是瞎了眼,还是盲了心?恶行日烈,歪风吹了这么多年,怎么就是视而不见?

  脱发等于“省钱”!

  “脱发”,不等于“分手”,不等于“缺陷”,不等于“没未来”;如果没有“织发”和“护发”广告的“附加意义”,脱发,就只是脱发,只是天灵盖有些地方不长毛,如此而已。

  脑壳不长青丝,有人把两鬓余毛往上搭,搭成一条发桥,这条桥,风一吹就散,如寒鸦扑向败草,迎着暮色,好苍凉,也好滑稽;其实,都刮光了,眼不见干净;头发,像顶心顶肺的女人,要走,何必强留?事实上,也留不住,由她随风去,头上反而有一片新天。

  一把电动修发器,好的,四五百块钱,轻巧耐用;每星期剃头一次,可以用上四五年;每次剃头,才十分钟,四五年下来,用来理发的钱省了,上理发店的时间省了,洗头烫发护发的麻烦和开支没有了;如果你光头四五十年才归西,因为没头发而少付的冤枉钱,数以十万计;因为没头发而赚回来的时间,数以年月计。

  当然,头发有保护头皮的作用,光头,进出门,上落车,容易让门楣撞伤或者刮损,不妨戴一顶帽子;我最爱鸭舌帽,戴了,要撞头?一般先撞上凸出的帽檐,避过一劫又一劫;光头人搭公车,没头发抵挡出风口的喷射,寒气贯顶,会好难受,戴一顶帽子,除了挡风,下雨天,还不怕雨水打湿眼镜;省下理发钱,用来买帽子配衣服,也多了乐趣。

  “观感”这回事,是整体看的,高矮肥瘦,会影响别人的观感;整洁和邋遢,也会影响别人的观感;一个人,有礼无礼,有风度没风度,更会影响别人的观感。观感这回事,很玄,很难预测,张卫健光头多年,寸草不生,就比多毛的艺人更有星运,更受欢迎,这该怎么解释?

  头发忽然掉得多,不幸人自然六神无主,最易受愚;靠宣扬“脱发”的大害而谋取大利,这样的商贾,丧心病狂,是要下地狱让阎王拔毛和剥皮的。

  习惯的爱,爱的习惯

  狗,是习惯的动物,一生重复着从小养成的习惯;有时候,我会怀疑连忠心,也是习惯,为了投合人类喜好,世代培养和遗传下来的习惯;狗活得委屈,我们爱狗,这种爱,饱含着怜惜;如果男人“阴气”过重,总在女人的“怜惜”之下存活,这种男人,可以说,活得像狗。

  活得像狗没什么不好,我就知道有这么一个男人,教书的,在女人的怜悯下一直活得好快乐。

  猫,也有习惯,猫的习惯比狗更容易养成;同样的行为发生两次,猫认为对自己有利,就会尽快让它成为规矩,要主人(在猫世界,主人和仆人的意思,是一样的)遵守。

  大白灿变了,以前我睡觉,他也睡觉;我没睡醒,他绝不吵闹,这样的习惯维持了两年;旅居澳门的头两个月,每星期回来看猫,阿灿已痴肥,才入睡,这聋子就跳到枕边大叫:“我要吃夜宵!要三文鱼!”怎么会这样?只怪舍弟这个见习猫奴心软,嘱他:“不能就范,不能修改协议。”大费周章,才拨乱反正,猫保持身材,人得以安寝。

  回来,习惯先赏阿灿一罐鱼,连续做了两次,第三次,不给,这猫死缠活磨,大呼小叫,使尽浑身解数,甚至跳到柜子上把罐头翻下来,踢到我面前。“有种自己开,自己吃!”我瞪着他,要让他明白:“你不能迫我养成‘见到你,先赏鱼’的习惯。”

  人猫整夜抬杠,天蒙蒙亮,他还是蹲在床尾,深锁愁眉。“一只猫,对饮食有点要求,还是好的。”于是,习惯,我是说“我的习惯”,就这样养成了。

  猫女阿花每夜例必在门外候我回家,五六天不见人,不等了,但看见屋里亮了灯,就来,来了就不走,我在屋里两天,她就小住两天,终夜蜷伏桌上看我写作;她是我见过的,最温柔,也最自主的猫;她坚持过“漂泊”的生活,而且一直要让我明白:她是来看我的,不是我收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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