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五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西班牙人米圭尔·塞维特斯为了他的宗教信仰在日内瓦被烧死。火刑的教唆者是加尔文,本城大教堂的牧师。由于这一处决,掀起了许多抗议,特别是在意大利和法国。为对付这些抗议,加尔文出了一本书。看来此书是最巧妙地着过色的。作者的目的有三:为自己辩护、攻击塞维特斯、并证明处死塞维特斯是公正的。我建议对此书进行一次批评性的审查。根据加尔文经常好争论的作风,他很可能会将我形容为塞维特斯的一个学生,但我希望没有人会因此而误解。我不是为塞维特斯的论点辩护,而是要抨击加尔文的虚假论点。我绝对不考虑讨论受洗、三位一体和诸如此类的事情。我手头甚至没有一本塞维特斯的书,因为加尔文把凡能到手的书全烧掉了。因此,我不知道塞维特斯提出的究竟是什么。我至多只是嘲笑加尔文的错误,这些与原则分歧毫无关系。我希望向每一个人讲明白这个嗜血成性已成疯狂的是怎样的一类人。我不会象他对付塞维特斯那样对付他。他判处塞维特斯火刑,并将他所著的、被认为是犯了罪的书付之一炬。现在,甚至在塞维特斯死了之后,加尔文仍继续漫骂他。加尔文在杀人焚书后,居然还有脸向我们提起这些书(当然是断章取义的),那好象是先放一把火,把房屋烧成灰,然后再邀请我们去参观各个房间里面的摆设。至于我,既不会烧死一个作者也不会烧掉他的书。我所抨击的书对任何人都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得到。两种版本都有。一种拉丁文,另一种法文。为了避免可能出现毛病,我将在每一句引文处注明章节出处,同时象原文一样标出对每一章节的答复。
这样的讨论就再坦率不过了。在上述的书中,加尔文毫不含糊地为自己的观点辩护。而卡斯特利奥象一个检察官利用被告的证物一样,利用了这本可以为大家理解的“展览品”。卡斯特利奥一字不漏地重印了加尔文的书,因此没有人能够说批评者伪造了或篡改了他对手的观点,或者怀疑批评者删节了加尔文的原话。这样,对塞维特斯的这次审理就要比日内瓦的第一次审理要公平得多:当时被告被关在黑暗而潮湿的地牢里,证人均被拒绝,不许辩护律师出庭。卡斯特利奥决意让整个人造主义者世界自由地讨论塞维特斯案的每一细节,决心使其道德上的问题大白于天下。
对某些基本的事实,不可能会有争论。那个人,当被火焰吞噬时,大声宣称自己是无辜的,却由于加尔文的教唆,并得到日内瓦市行政会的同意,而被残酷地处死了。卡斯特利奥继续问道:“米圭尔·塞维特斯真的犯了什么罪?既然约翰·加尔文并没有掌握政治大权,而只掌握了教会大权,那么他怎么能够把这纯粹是神学上的事务移交给市行政当局呢?日内瓦市行政当局有什么权利以莫须有的罪名处决塞维特斯呢?最后,又根据什么人的许可、根据什么法律或成文津把这外国神学家在日内瓦处死呢?
关于第一个问题,为了肯定米圭尔·塞维特斯犯了什么罪,卡斯特利奥查阅了档案记载和加尔文的陈述。卡斯特利奥所能找到的唯一罪名是塞维特斯由于受某种无法解释的、刻意标新立异的渴望所驱使,“冒失地歪曲了福音书”。于是,加尔文对塞维特斯的全部指控是,那西班牙人独立地、武断地解释《圣经》,这导致他(塞维特斯)的结论不同于加尔文的基督教会教义所表达的方式。卡斯特利奥回击说:“难道塞维特斯在宗教改革的芸芸斗士中,就是唯一独立地、武断地解释福音书的人吗?如果有人散播了武断的解释,因此就脱离了宗教改革的真正教义,那么还有谁敢说三道四呢?难道这样的各抒己见不正是宗教改革的一项基本要求吗?那些福音派教会的头头们除了要确立一个重新解释《圣经》之权外,他们还在忙些什么呢?难道加尔文本人和加尔文的朋友法里尔在以这样的方式重建教会而努力的人们中不是最勇敢和最果断的吗?”不单是加尔文自己表现了对革命的过分热中,而且他在这方面过多的作为给别人以走得太远而已濒临危险的印象。在十年的进程中,他作出的革新,比天主教会在六个世纪来所作出的更多。加尔文,作为最勇敢的改革家之一,是无权在新教教会范围里把作出新的解释诬蔑为罪行的。
“然而,加尔文想当然地认为他自己是一贯正确的,认为他的观点是正确的,任何与他持不同观点的人都是错误的。”这就使卡斯特利奥引出了第二个问题:是谁授权加尔文去判定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不真实的呢?“当然,加尔文告诉我们,每一个不跟着他唯唯诺诺的撰稿者都是心怀叵测的坏人。因此他要求不光阻止那些与他有不同意见的人写文章,而且阻止他们发言。这表明只有他一个人有资格阐述他认为是正确的东西。”现在卡斯特利奥坚持认为,永远不会有任何人,也不会有任何党派有资格说:“只有我们知道真理,和我们不同的所有意见都是错的。”所有的真理,特别是宗教真理都是可争论的和有分歧的。“过分绝对地对只有上帝才知道的秘密作出裁决,表现出好象我们参与了他最秘密的计划似的,那是放肆。还有,如果幻想我们能够肯定掌握诸如此类的事情,并幻想我们能清楚地代表它们,那是十足的妄自尊大。因为,实际上我们对它们是一无所知的。”
自从有了世界,五花八门的灾祸就是教条主义者们的工作。那些人毫不宽容地坚持他们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是唯一可靠的。正是这些狂热性使他们要求按照他们自己的模式统一思想和行动。他们自我吹嘘,争论不休,扰得世界不得安宁,他们把本来应该平行不悖,并列的思想变为敌对的和充满杀气的争论。卡斯特利奥控告加尔文精神上的不宽容如下,“所有的宗派把宗教建立在上帝的语言上,每一宗派的成员们把他们自己的宗教当作是唯一的真理拥有者。但是,根据加尔文的说法,只有一个宗派是正确的,其它宗派一定要服从它。当然,对于约翰·加尔文大师,他自己的教义看来是真的,而其它宗派的领导人也对他们的信念抱着相同的态度。加尔文说别人是错误的,而别人说加尔文是错误的。加尔文要想成为至高无上的法官,而别人也这样想。那么,由谁来决定呢?不管怎么说,是谁任命加尔文为至高无上的、拥有独一无二的权去判决极刑的仲裁人呢?加尔文是根据这——上帝的言词中取得这资格的,但别人也同样提出有此权利。或者,可能,加尔文向我们保证他的教义是无可争辩的。在谁的眼睛里无可争辩呢?在他自己的,在约翰·加尔文的眼睛里。如果真理真象他宣称的那样显而易见,那又为什么他要写那么多的书呢?为什么他不允许其它人花一些时间去掌握对他是那么一目了然的事实呢?为什么不给一个机会就把他们打倒在地而使他们丧失了认识真理的可能性,就象他已领会的那样呢?
卡斯特利奥因此提出了一个决定性的论点。加尔文僭取了他没有资格授予的地位——在精神和宗教事务上至高无上的仲裁人的地位。如果他认为塞维特斯的观点是错误的,他该做的是通知塞维特斯,他在什么地方迷失了道路。但加尔文不是有理性地和善地进行辩论,而是轻易地诉诸武力。“你一开始就逮捕了你的敌手塞维特斯,把他投入监狱。在审讯中,除了那西班牙人的一些仇敌外,你排除了所有的人。”加尔文乞灵于教条主义者的老法宝:发现论争逐渐对他不利时,就不再听放手的话,把他的嘴塞起来。如此求助于审查制度暴露了他对一个人或一个教义的不安全感。卡斯特利奥好象预见到自己的命运似的,继续诉说加尔文道义上的责任。“让我问你一个问题,加尔文先生。如果你同一个人为继承权问题进行诉讼,而你的放手从法官那里取得了一个裁定:只有他(敌手)有资格讲话、而你却被禁止不得开口,难道你不立即抗议这不公平的对待呢?我们投入了一场有关信仰的争论,为什么你要求我们缄口不言呢?难道你不是已深刻地认识到你论点的弱点了吗?你是否非常害怕结论将不利于你,使你丧失独裁者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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