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留学日记_胡适【完结】(34)

阅读记录

  四一、科学社之发起

  (六月廿九日)

  此间同学赵元任、周仁、胡达、秉志、章元善、过探先、金邦正、杨铨、任鸿隽等,一日聚谈于一室,有倡议发刊一月报,名之曰《科学》,以“提倡科学,鼓吹实业,审定名词,传播知识为宗旨”,其用心至可嘉许。此发起诸君如赵君之数学物理心理,胡君之物理数学,秉、金、过三君之农学,皆有所成就。美留学界之大病在于无有国文杂志,不能出所学以饷国人,得此可救其失也,不可不记之。

  科学社招股章程

  一、定名本社定名科学社(sciencesociety)。

  二、宗旨本社发起《科学》(science)月刊,以提倡科学,鼓吹实业,审定名词,传播知识为宗旨。

  三、资本本社暂时以美金四百元为资本。

  四、股份本社发行股份票四十份,每份美金十元;其二十份由发起人担任,余二十份发售。

  五、交股法购一股者限三期交清,以一月为一期,第一期五元,第二期三元,第三期二元。购二股者限五期交清,第一期六元,第二三期各四元,第四五期各三元。每股东以三股为限。购三股者,其二股依上述二股例交付,余一股照单股法办理。凡股东入股转股,均须先经本社认可。

  六、权利股东有享受赢余及选举被选举杈。

  七、总事务所本社总事务所暂设美国绮色佳城。

  八、期限营业期限无定。

  九、通信处美国过探先。

  四二、黄监督不准学生暑期上课

  (六月廿九日)

  黄监督(鼎)忽发通告与各大学,言赔款学生,非绝对必要时,不得习夏课。昨本校注册司抄此通告数份,令张挂世界学生会会所。下午,余偶入校,见注册司门上窗上皆粘此示。夜遇教长班斯先生,亦以此为问,以为闻所未闻。此真可笑之举动!夫学生之不乐荒嬉而欲以暇时习夏课,政府正宜奖励之,乃从而禁止之,不亦骇人听闻之甚者乎?

  四三、奥太子飞的难死于暗杀

  (六月卅日)

  廿八日奥太子飞的难与其妻行经巴士尼亚省(bosnia)之都城,为一塞维亚学生所枪杀。巴省本属塞,奥人吞并为县,塞人衔之,今之暗杀,盖报复之一端也。怨毒之于人甚矣哉!

  相传奥之县巴士尼亚也(一九○八),由飞的难之建议,故其食报亦最烈,奥皇嘉色夫(francisjoseph)在位六十余年,年八十四矣。其一生所受惨变,亦不知凡几。一八五三年一匈人剌之,未死。一八六七年其兄麦克齐米伦(maximillan,墨斯哥皇帝)为革命军所杀。后数年,其后在瑞士为一意人所刺杀。十年前,其嫡子(皇仅有此子)与所欢同出猎,为人所刺,同死野外。今太子为皇之侄,又死于暗杀,可谓惨矣。

  〔按〕上所云“巴省本属塞”者误也。(参看卷五第三六则)

  四四、余之书癖

  (六月卅日)

  偶过旧书肆,以金一角得h.a.taine’shistoryofenglishliterature,又以九角八分得gibbon’sthedeclineandfalloftheromanempire,二书皆世界名着也。书上有旧主人题字“u.lordcounell,reading,penna”。其吉本《罗马史》上有“五月十六日一八八二年”字,三十余年矣。书乃以贱价入吾手,记之以志吾沧桑之慨。吾有书癖,每见佳书,辄徘徊不忍去,囊中虽无一文,亦必借贷以市之,记之以自嘲。

  四五、积财不善用,如高卧积薪之上

  (六月卅日)

  与某君言旧日官僚结怨已深,今日宜有以自赎,曩所积财,宜有以善用之以利民淑世。因举二事:一兴学校,一开报馆,皆是好事,有力者不可不为。若徒拥多金,譬之髙卧积薪之上,旦夕可焚,不可久也。

  四六、提倡禁嫖

  (六月卅日)

  又念及狎邪(嫖)一事,此邦上流人士视为大恶,方竞思善策禁遏之,虽不能绝,而中上社会皆知以此为大恶(vice)。其犯此者,社会争不之齿,亦无敢公然为之者。余谓即此一端,此邦道德,高出吾国远矣。吾国人士从不知以狎邪为大恶。其上焉者,视之为风流雅事,着之诗歌小说,轻薄文士,至发行报章(小报),专为妓女作记室登告白。其下焉者,视之为应酬不可免之事,以为逢场作戏,无伤道德。妓院女闾,遂成宴客之场,议政之所。夫知此为大恶,知犯此为大耻,则他日终有绝迹之一日也;若上下争为之,而毫不以为恶,不以为耻,则真不可为矣。何也?以此种道德之观念已丧净尽,羞恶之心无由发生故也。今日急务,在于一种新道德,须先造成一种新舆论,令人人皆知皮肉生涯为人类大耻,令人人皆知女子堕落为天下最可怜之事,令人人皆知卖良为娼为人道大罪,令人人皆知狎妓为人道大恶,为社会大罪,则吾数千年文教之国,犹有自赎之一日也。吾在上海时,亦尝叫局吃酒,彼时亦不知耻也。今誓不复为,并誓提倡禁嫖之论,以自忏悔,以自赎罪,记此以记吾悔。

  四七、绮色佳城公民会议第二次旁听记

  (七月二日)

  七月一夜,与巴西苏柴君(a.c.p.souza)至本市公民会议(commoncouncil)旁听(参看卷三第四则)。是日所议为“特许电车公司及铁道公司于市内加筑路线”一案。事关全市利害,议会亦不敢决,乃令市民各得以所见陈说于会议,名之曰“公听”(publichearing)。此为公听之第二次,以旁听人众,议厅不能容,乃移至本州法庭开会。

  此案如下:本市电车公司请市政会许其于旧有之路线一律改为双轨,向之由爱丹街入大学之线改经大学街。又centraln.y.southernr.r.铁道公司(此公司今将电车公司收买,故二家实一家也),请将由auburn至ithaca之路线接成一气,由麦多街入城,向例不许以货车过市,今请得用货车(freight)过市,惟用电力不用汽力耳。又请得于本市立车站,与电车线路相接。

  右为此案大略。本市议会以为此两公司当有以报偿此特别权利,乃令于毎日七时以前,下午五时以后,发行贱价车票,以便工人。又要求种种条件,以利市人。公司亦允之。

  市中人士大概皆赞成此举,以其便交通也。反对者为麦多街居民及附近置产之人。反对之说纷然,皆不足取。其最强者,以为市议会在法律上无权可将麦多街之筑路权送与此两公司,以麦多街本由居民所造也。有社会党首领二三人亦反对此举,以为市议会不当以利权让与资本家。其一人创议以路成之后,每第三车之车值由市政府收之,众莫不大笑。反对党延律师代表。两公司则由电车公司经理维廉氏代表。氏逐一辩论,井然有条,律师不能难也。

  吾友mr.e.a.george亦起立演说,以为商业交易须二人皆得益,若仅一人得利,其业必不能久,今此两公司虽皆志在营利,然本市宜利用之以兴商务,便交通,不当阻难之。公司有余利乃能改良车务,若公司不能自存,吾人又安能责以改良整顿也?

  此次辩论极有趣,到者约百余人。此种会觇国者不可不到也。

  四八、统一读音法

  (七月四日)

  偶与陕西张亦农(耘)闲谈及读音之差别,亦农举“成”“陈”二字,余知其属二韵而不能别也,亦农以陕音读之,果有别。余因检字典,知“成”时征切,“陈”澄神切,“成”为邪纽,“陈”为澄纽,则陕音亦未为得也。沪音读“成”为时征切为得之,而读“陈”如“成”,亦误也。由是旁及他字如下:

52书库推荐浏览: 胡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