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人生智慧书_闫晗【完结】(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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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遮阴的老树;

  但是我可倦了,

  衣服都被汗湿遍了,

  两条腿都软了。

  我在树下睡倒,

  闻着那扑鼻的草香,

  便昏昏沉沉地睡了一觉。

  睡醒来时,天已黑了,

  路已行不得了,

  “努力”的喊声也灭了……。

  猛省,猛省!

  我且坐到天明,

  明天绝早跑到最高峰,

  去看那日出的奇景。

  ——《上山》

  《上山》一诗在胡适的诗歌创作生涯中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众所周知,将白话诗体从旧体诗中完全解放出来是胡适对中国诗歌革命所作出的主要贡献。在《上山》以前的诗作中,胡适的诗歌虽然也使用了白话语体,但是并不纯粹,依然有旧体诗的影子。写作《上山》时,他彻底完成了从旧体诗到白话诗的蜕变。

  今天看来,这首诗对我们最大的意义当属其赞扬的精神,那种 “头也不回,汗也不揩”、“努力往上跑”的“攀登”精神。

  “会当凌绝顶, 一览众山小。”要想看到成功的巅峰的美景,必须要努力攀爬,丝毫不能有懒惰的想法。每一分钟头脑中想的都是成功,每一滴汗水都为心中的顶点所滴洒。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有些人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惊人的成功,有些人却浑浑噩噩度过了这一生。之所以会有这种差距,就是因为有人为了心中高高耸立的目标流汗了,而有些人只沉迷在对成功的想象里,甚至不愿意为追求成功挪动自己臃肿的身躯。

  威尔玛?鲁道夫从小就“与众不同”,她在家中22个孩子中排行20。她出生时因早产而险些丧命。4岁时她患了肺炎和猩红热,后来又患了小儿麻痹症,由于左腿不能正常使用,她只能穿着固定腿的金属绷带。她的左腿因此而瘫痪。童年时的她不要说像其他孩子那样欢快地跳跃奔跑,就连平常走路都做不到。寸步难行的她非常悲观和忧郁。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忧郁和自卑感越来越重,她甚至拒绝所有人的靠近,但也有例外,邻居家的残疾老人却是她的好伙伴。老人在一场战争中失去了一只胳膊,但他非常乐观,她也喜欢听老人讲故事。

  有一天,威尔玛被老人用轮椅推着去附近的一所幼儿园,操场上孩子们动听的歌声吸引了他俩。当一首歌唱完,老人说道:“让我们为他们鼓掌吧!”她吃惊地看着老人,问道:“你只有一只胳膊,怎么鼓掌啊?”老人对她笑了笑,解开衬衣扣子,露出胸膛,用手掌拍起了胸膛……

  那是一个初春的早晨,风中还有几分寒意,但她突然感觉自己的身体里涌起一股暖流。老人对她笑了笑,说道:“只要努力,一个巴掌也可以拍响。你一定能站起来的!”那天晚上,威尔玛?鲁道夫让父亲写了一张纸条贴在墙上:“一个巴掌也能拍响!”

  从那之后,她开始配合医生做运动。无论多么艰难和痛苦,她都咬牙坚持着。很快她的付出有了回报,到她9岁的时候,她不再需要她的金属护腿绷带。威尔玛很高兴,因为她能够跑步,并能像其他孩子们那样玩耍。

  在她16岁仍在上中学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一名非常优秀的田径运动员,她代表美国参加了1956年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的奥运会,她是美国代表队中最年轻的选手,在接力跑4×100米接力比赛中获得了一枚铜牌。

  1960年,罗马奥运会女子100米决赛,当她以11秒18第一个撞线后,掌声雷动,人们都站起来为她喝彩,齐声欢呼着她的名字:“威尔玛?鲁道夫!威尔玛?鲁道夫!”那一届奥运会上,威尔玛?鲁道夫成为当时世界上跑得最快的女人,她共摘取了3枚金牌,也是第一个黑人奥运女子百米冠军。

  一个残疾的女孩,却有着那么不切实际的梦想,然而让所有人都感到吃惊的是,她竟然做到了。她成功地攀爬上了无数人眼中巍峨的高峰。你在睡觉的时候,她已经启程;你在玩乐的时候,她在努力锻炼中地用功、流汗;你在品尝美食的时候,她还在向下一个高度挑战……她的身后,留下汗水闪亮的印记。这印记如勋章上的缎带扎系在她震撼人心的人生经历上。

  如果这样的人不成功,成功的位置要留给谁呢?而未曾为梦想付出一滴汗水的人,又怎能奢望能拿到灿烂的成功之桂冠呢?胡适聪慧过人,也是靠多少年孜孜不倦的苦读才学有所成的。生命巅峰上日出的奇美景观,永远只会留给那些勇于攀登、勇于付出的人欣赏。

  (本章完)

  第12章 不做废黜手脚的读书人

  第四章 做人当如林间秀木舞清风

  1 不做废黜手脚的读书人

  君子之美,不仅美在姿态的潇洒,更美在道德的高贵与清雅。真正的君子要“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既要有经过切磋的象牙般精湛的学问,又要有经过琢磨的美玉般坚洁的品德。他们沉静而不失凌厉,文雅而不失刚烈,既不会做凌人之姿态也不会盲从于众人。更多的时候,他们更接近于一株枝高叶洁的树木,安守着属于自己的一片澄澈的天空,与清风共舞。

  我们的国家以前专注重文字教育,读书人的指甲蓄得很长,手脸都是白白的,行动是文绉绉的,读书可以从“学而时习之”背诵起,写文章摇摇摆摆地会写出许多好听的词句来。可是他们是无用的,不能动手,也不能动脚,连桌凳有一点坏了,也不能拿起斧头、钉子来修理。这种只能背书写文章的读书人就是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动手动脚的习惯。

  ——《中学生的修养与择业》

  白白的手和脸,文绉绉的举止,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是自古以来读书人的标准像。胡适自己就是读书人,可他并不赞同死读书、读死书。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但若是一心只知道读书不知道实践,黄金屋与千钟粟只会藏在书本里,不会对你的生活有任何帮助。

  胡适1952年在台湾大学讲《治学方法》时讲了一个故事,说宋代有一位新进士请教老前辈做官的秘诀,老前辈告诉他四个字:勤、谨、和、缓。胡适认为这四点不仅是做官的秘诀,也是做人、做事、做学问的秘诀。其中的“勤”字,对读书人来说更是大有裨益。

  胡适所说的勤,就是不偷懒,不走捷径,要切切实实、辛辛苦苦地去做,而且不能一头扎在书本里,要眼、手、脚并用,该研究的研究,该实践的实践。譬如老师讲课时提到要用什么标本,就要到田野、树林中去寻找。遇到要去实验室做实验的科目,也不要偷懒,认认真真按照教程去做。一些了不起的成功都与实践离不开。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认为动植物的生存进化与环境有绝大的关系,为了证明这一观点,他花费了二十年的时间去世界搜集标本和研究,与专家们切磋交流了多年。

  读书使人知识丰富,眼光开阔。读书人会给人们留下呆板而木讷的印象,就是因为他们没能把死的知识用双手变成活的创造力,现今很多的企业家都是知识分子出身,他们用自身的经历证明,只要用知识指导创造,读书人也能作出让人赞叹的事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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