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不看批语,单看小说文本,我们会将元春误认为是石头的后身吗?至少我不会。在我看来,自“此时”以下的那段文字,恰好表明小说是“石头”所写,“石头”、宝玉以及贾宝玉是“三位一体”的关系,也就说,小说是贾宝玉原型人物的自传性作品。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辨
欧阳健先生对小说情节的误读,还表现在对秦可卿死因的分析上。他在第四章第五节《命删“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辨》中写道:
无论从文本解读、还是逻辑推导的角度看,“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之说都堪称虚妄的谎言,后世红学家所做的发挥,尤是远离版本、文献的主观臆断。揭穿此说的悖谬本质,是使新世纪红学研究走上健康之路的当务之急。[16]
欧阳健先生还提出,秦可卿是虚构的小说人物,判断她的德行和死因等一切问题,依据只能是小说文本的叙写。欧阳健先生不但是这么说,而且是这么做的。我非常赞同他身体力行的这个原则和前提。可是,“无论从文本解读,还是逻辑推导的角度看”,秦可卿一定是因淫导致心理负担过重而最终上吊自杀的,至于她是否在天香楼偷情或上吊,那是另外一回事。
诚如欧阳先生所论,小说没有任何一处文字正面叙写秦可卿的淫乱,所谓可卿“养小叔子”(宝玉)的猜测亦纯属妄诞。可是,秦可卿自缢却不是出于读者的“怀疑”,第五回判词的配图和第一百十一回鸳鸯上吊的情节明确写到了秦可卿自缢身亡。
欧阳先生认为,秦可卿自杀是因为精神负担过重。为什么会精神负担过重呢?他的解释与有正本第十回回后总批类似,他说:
可卿出身贫寒,又是最晚辈的媳妇,因此一言一行,小心谨慎,为人处世,力求圆融,尤氏道:“他可心细,不拘听到什么话,却要衡量个三日五夜才算。”可见精神负担之重。[17]
然而,“精神负担沉重”的原因真是欧阳先生所论的“出身贫寒、小心谨慎”吗?我们来看一看小说文本的叙写。第七十一回写到了司棋与“姑舅兄弟”潘又安在园子里幽会时被鸳鸯撞见,第七十二回又写到司棋因此“精神负担过重”,一病不起:
忽被鸳鸯惊散,那小厮早穿花度柳,从角门出去了。司棋一夜不曾睡着,又后悔不来。至次日见了鸳鸯,自是脸上一红一白,百般过不去。心内怀着鬼胎,茶饭无心,起坐恍惚。挨了两日,竟不听见有动静,方略放下了心。这日晚间,忽有个婆子来悄悄告诉他道:“你兄弟竟逃走了,三四天没归家。如今打发人四处找他呢。”司棋听了,气个倒仰,因思道:“纵是闹了出来,也该死在一处。他自为是男人,先就走了,可见是个没情意的。”因此又添了一层气。次日便觉心内不快,百般支持不住,一头睡倒,恹恹的成了大病。(第1017~1018页)
试想一下,作者如此描写,有没有“一击两鸣”地暗示“秦可卿偷情被人撞见”的用意呢?如果有此用意,那么秦可卿究竟是与谁偷情,又被谁撞见了呢?小说文本的叙写是否有足够的暗示?
从小说的叙写来看,当然可以得出一个恰当的结论:秦可卿与贾珍偷情,被丫头宝珠撞见,因此“百般过不去,心内怀着鬼胎,茶饭无心,起坐恍惚”,“心内不快,支持不住,一头躺倒,恹恹的成了大病”。作为一个聪明又心气忒高、既受贾母宠爱又得众人尊重的漂亮女人,秦可卿的精神负担无疑比司棋更加沉重。
第十回写张太医论病,张太医说,如果有“医缘”,照着他开的方子吃药,秦可卿应在第二年春分过后就可痊愈。可是,秦可卿不等痊愈,就在当年冬底自行了断,上吊自杀了。秦可卿为什么会自杀?小说有没有暗示她自杀的原因?
第四十四回写到,贾琏与鲍二媳妇通奸,被凤姐撞见,闹了起来,鲍二媳妇第二天就上吊死了。一个“淫妇”尚且有如此强烈的羞耻心,众人眼中的大好人秦可卿“畏罪自杀”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欧阳健先生认为,正因为“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实属荒谬,所以甲戌本的批语“命芹溪删去”和“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亦属妄诞[18]。欧阳健先生从各回文字数量的对比和几条批语内容的矛盾对“删去”作了有力的批驳,我亦相信“删去”之说是完全不能成立的,持“删去”论的批语必定是作伪。
但是,从上文的论述来看,“删去”之说不能成立的根本原因并非在于秦可卿不是因淫丧命,而是在于小说恰恰从多方面、多角度、或明或暗地写到了这一点。秦可卿的病因、死因以及自杀的动机全部通过小说细节的描写自然而然地呈现出来。
欧阳健先生认为“删去”之说纯属荒谬的判断很恰当,可是他对于并非持“删去”论的批语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相反却将它们同样视为伪造,这是有失偏颇的。对于这些批语,下文将作详细讨论。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
辨别“脂批”真伪的标准
上文论证了欧阳健先生著作中的几点错误,认为“全部脂批作伪论”不能成立。上文又提出,最关键的问题不再是“脂批是否全部作伪”,而是“能不能证明脂砚斋就是曹頫”。笔者由此在本节文字中提出辨别“脂批”真伪的标准。
由于现存120回《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頫,那么从一般情理上来看,对小说本身拥有最大发言权的人必定也是曹頫。所谓“最大发言权”,指的是对于小说“最终定稿”的裁决权、对于小说情节和人物原型的最大了解、对于小说创作过程的最大了解,以及对于小说细节处理的最大了解等等。
那么,在所有的批语之中,究竟有没有曹頫化名或者不属名所作的批语呢?这就需要对“脂本”中所有的批语进行甄别。本文考察的脂本批语来自八个本子: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戚序本、蒙府本、列藏本、靖藏本和甲辰本。朱一玄先生主编的《红楼梦资料汇编》将这八个本子的批语汇集在一起[19],本文即以此为重要参考。
本文提出,辨别“脂批”真伪的标准有以下几个:
一、批语的内容是否与“小说的作者是曹頫”这一论断相符合。从现今发现并公开的史料文献来看,曹雪芹实有其人,并非曹頫所虚拟,也绝不可能是曹頫本人。从署名批语的情况来看,这些批语也绝不可能是曹雪芹所作。因此,如果脂砚斋、畸笏叟真的是与作者曹頫非常接近的人,深知小说的创作内幕,则他们署名或不署名的批语一定不会将曹雪芹当作小说的作者;另一方面,这些批语应该多多少少符合曹頫的个人经历。
二、批语的内容是否与“现存小说120回是一个整体,续作说不能成立”这一论断相符合。这就是说,凡是提出与现存后40回情节不相同内容的批语均是后人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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