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的上海市公安局竟然犯下了如此严重的“大错”,主管局长扬帆当然逃脱不了直接的领导责任。况且这个“怪癖才子”的认错态度又不能令人满意。因此,扬帆受到了更严厉的批评,被迫离开了工作岗位。不久,即1953年初,扬帆不幸患了脑肿瘤,国内医疗条件欠佳,组织上便决定让他去苏联治疗。这一去就是近两年时间。
事情的变化和发展当然还有一个过程。上海市公安局和局长扬帆虽然已被认定犯了“重用、包庇和掩护”特务和反革命分子的重大政治错误,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其错误性质仍然被界定在工作问题范畴之内。例如在一次全国性的公安工作会议上,上级领导机关就曾明确指出上海公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是属于工作性质的错误。当时上海市委的主要负责人陈毅也曾指出,对于公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根据隐蔽战线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来分析,不能简单地对待”。组织上决定让扬帆去苏联治病和疗养这件事本身也可以说明当时还并没有把他的问题看得过分严重,至少还没有把他推到敌人那边去。
扬帆被打入另册
问题的复杂化和进一步升级,始于1954年的春天。这一年年初,党内发生了“高饶事件”。饶漱石与高岗结成反党联盟进行篡夺领导权的阴谋活动被揭发出来,中央有关部门开始了对饶的全面审查。由于饶是华东局书记,批准胡均鹤为“情报委员会”主任的是饶,而具体负责“情报委员会”的是扬帆,于是扬被与饶联系在一起审查了。1954年的最后一天,当扬帆正在上海家中休息养病时,突然被叫到上海市公安局,当晚即被扣押,过了两天,他也被送往北京接受隔离审查。从此开始了漫长的监狱生涯。3个月之后,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党的最高领导人在谈到高饶问题时,便直接点了扬帆的名,明确地把他列入了饶漱石反党联盟之内。数天之后,扬帆被正式逮捕。其主要罪名,还是“重用、包庇和掩护’特务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勾300余人”。
潘汉年成了“反革命集团”首犯
饶漱石的反党活动殃及扬帆,但事情到此并未结束。1955年3月下旬,在中共中央召开的一次非例行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毛泽东主席在简短的开幕词中就对当时的国内外阶级斗争形势做了十分严峻的估计,同时提出了相应对策。他说,帝国主义势力在包围我们,我们必须应付可能的突然事变。帝国主义发动战争很可能进行突然袭击。因此我们要有所准备。另一方面,国内反革命残余势力的活动很猖獗,必须有计划地再给他们几个打击,使暗藏的反革命力量更大地削弱下来,以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如果我们有所准备,采取适当措施,就可能避免敌人给我们造成重大危害。否则我们可能要犯错误。他的这番讲话,明白无误地向人们发出了一个重要政治信息:在我们所要准备和所要采取的措施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便是要开展一场大规模的肃反运动。
就在这次会议上,在揭露和解决高饶问题时,上海市公安局的所谓“重用、包庇和掩护”反革命问题已经被作为一起重要政治案件提了出来。前已述及,此案的专案机构早在半年前便已建立并开始工作,主要当事人扬帆、胡均鹤以及“背后”的饶漱石都已先后受到追究和查处。然而就在会议结束后的第三天,即1955年的4月3日,此案案情却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戏剧性的变化和发展,潘汉年在这一天突然被捕。后来在对外公开宣布时,被正式定名为“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
这一突然的变化是怎样发生的呢?其过程大致是;上海解放初期,潘汉年作为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曾负责分管公安工作。扬帆在公安工作中所作的各项决策和采取的若干措施原则上也部得到过潘汉年的同意与支持。但当公安局被检查出有所谓“重用、包庇和掩护”反革命的问题时,首先是扬帆被抓住不放,后来又与饶漱石挂上了钩。在长达4年之久的反复检查、审查过程中,潘汉年一直被认为并无直接责任。因此,他除了在某些场合从领导工作角度作过一些自我批评主动承担部分责任外,从未被牵连进去。后来在分管财经建设工作中,工作成绩依然令人瞩目。特别是在协助陈毅主持“三反”、“五反”运动时,他对政策的把握和处理问题的稳妥受到了各方面的一致好评。1955年3月,他到北京时是以党的代表兼上海党的代表团负责人之一的身份出席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会议期间,他参加了会内外的一切正常活动。只是到会议临近结束时,党的最高领导人在会上号召所有与高、饶反党联盟有过某种联系或是有所牵连的干部应主动向中央或口头报告或写出书面材料作出交代时,潘汉年在思想上方受到很大震动。他感到上海公安工作中的所谓“重用、包庇和掩护”反革命问题既已被定性为一宗政治案件,扬帆也已被定性为饶的反党联盟成员,那末,他和扬帆、饶漱石都是有过直接工作联系的,在所谓“重用、包庇和掩护”反革命问题上,他自然也有一份难以推卸的责任月B个关键的当事人胡均鹤正是由他介绍到解放区去投诚的。如今出了问题,他也不能毫无干系。尤其是他和胡均鹤在抗日时期的一段特殊联系,当年他在策反汉奸李士群的过程中,胡是一个重要联络人。1943年夏天,他从新四军根据地到上海和李士群联系时,李借故将他骗到南京去,并且用挟持的手段拉他去见汪精卫,此事他在回到根据地后,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向中央报告过。当初参与其事的胡均鹤既已被逮捕审查,自然会将当时的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交待。会见汪精卫一事虽然未损害党的利益,但长期未将此事向组织报告,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了。经反复考虑,潘汉年决定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在会议结束的第二天便鼓足勇气向中央写了一份材料,将他和胡均鹤在抗战时期有过的联系以及被强拉去会见汪精卫的经过一一作了交待,检讨了自己长期未向组织报告的错误。材料写好后,潘汉年就去找出席会议的上海代表团团长陈毅,当面向陈作了汇报,并请他将那份材料转呈中央。陈毅听了潘的汇报又匆匆看了材料后,恳切地安慰了潘汉年几句,立即将材料直送中南海毛泽东主席处。毛泽东就作出了立即将潘汉年逮捕审查的决定。其“罪名”有二:一是潘在抗日时期秘密会见过汪精卫而又长期没有向组织报告;二是潘在“重用、包庇和掩护”胡均鹤等特务分子问题上负有直接责任。据此,潘汉年被认定是隐藏在中共党内的“内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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