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舍此以外,别无他法。粮食不统购统销,国家工业化的大局就没法保证。陈云抛弃了个人利害得失的顾虑,毅然挑起了统购统销这付危险的担子。
毛泽东、周恩来等同意陈云的意见。毛泽东让陈云负责起草《关于召开全国粮食紧急会议的通知》,邓小平负责起草决议。
在讨论过程中,毛泽东觉得,征购和配售的名称不好听,希望改一个名称,当时的粮食部长章乃器想了一个名称,把在农村实行征购叫“计划收购”,大家觉得这个名称比较好,于是征购被定名为“计划收购”,配售也相应地被称为“计划供应”。两者简称“统购统销”。
会后,中共中央于10月16日作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也于11月23日发布了相关命令。
粮食统购统销,在中国工业化过程中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由于陈云充分考虑了粮食统购统销需要调节的几方面关系,它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并没有造成过大的影响和冲击。
然而,作为特殊时期实行的一项特殊政策,粮食统购统销后来持续之长,范围之广、措施之严格、对生产和人民生活影响之巨、时间之长,远远超乎陈云的意料之外。其原因,主要是长期“左”的经济政策,不从保证有吃有穿的基础出发,急躁冒进。粮食供求矛盾一直得不到缓解,统购统销政策长期未能调整,反而日益强化。这样虽然基本保证了国家的需要,但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这是违背陈云设计这一政策的初衷的。另一方面,这一政策实行32年之久,在粮食紧缺的情况下,保障了城镇居民供给、维护了经济和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后,农业生产有了较大突破,每年还有大量粮食进口,粮食统购才逐步为粮棉合同定购制所代替,粮食统销制度也逐渐废止,但粮食生产和经营至今仍然是国家宏观调控最重要的商品,并在继续探索有效生产经营方法。
粮食统购统销与稳定物价统一财经、三大改造一起,被称为建国初期财经战线上的“三大战役”。这一重大决策的制定,充分体现了陈云所倡导的“交换、比较、反复”的决策思想。建设规模要与国力相适应,社会主义体制中可以发挥市场作用。
陈云在实践中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自己的道路。
经过几年的大规模经济建设,中国共产党初步积累了经济工作的经验,开始以新的眼光审视共和国的建设道路。
第二部分 排除万难恢复经济第10节 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制订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基本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五种经济成分,经过改造后只剩下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对国营企业的直接计划、对合作社和私营企业的间接计划和对部分私营、手工业、社员个体经营的市场调节过渡到对社会生产实行高度集中的国家计划管理;国家市场和自由市场并存过渡到了对工农业产品流通实行国家垄断。
这种经济体制就是高度集中统一的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它适应建国后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工作的需要。要在不长的时间内,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当落后的中国搞工业化,必须将有限的资源用于主要方面,只有实行高度集中才能做到。
但是,这个体制也暴露出很大的弊端,主要是管得过多、过死,地方和企业缺乏自主性,导致不少商品品种减少、质量下降,经营不灵活。
作为财经工作主要领导人,陈云在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注意力更多放在经济方面。八大前后,他针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暴露出弊端,对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进行深行了的探索。
1956年9月20日,陈云在中共八大上发言,根据自己一段时间来对经济体制的思考,结合当时中央其他领导人和有关部门在这方面的探索,向大会提出了比较完整、系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总体构想。这个构想在当时是富有创见性的,也是十分尖锐的。
在9月20日的发言中,陈云指出了经济体制中的弊端,提出要进行改革。改革原则,是从实际出发,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满足人民需要,而不是从教条出发,照搬外国模式。陈云指出:“我们应该采取正确的方针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就是说,我们必须使消费品质量提高,品种增加,工农业产量扩大,服务行业服务周到,而决不是相反……要把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农业、手工业,改造成为这样一种有利于人民的社会主义经济。”
在此基础上,陈云提出改革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总体构想:
“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至于生产计划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是按照计划生产的,但是同时有一部分产品是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自由生产的。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因此,我国的市场,绝不会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在国家领导之下,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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