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传_黄波【完结】(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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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李鸿章筹办海防的战略设想.依照这样的设想,他先于北洋各口陆续添置海口炮台和后路炮台,自制或购买西式大炮分列于上,派淮军分别驻守,并于紧要口岸附近之处, 屯扎大支劲旅, 无事时集中训练,有事时专备游击.与此同时,他积极展开筹建海军的工作.

  (二)组建北洋海军

  在李鸿章筹办海防之前,清朝没有近代化的海军,只有旧式外海水师,用于"缉捕海盗 ",不能临于大敌.1862年,清政府为了镇压太平军,曾派总税

  务司李泰国到英国买船组织舰队,但买回的这支所谓"阿思本舰队"开到中国后,李泰国、阿思本妄图把它控制在英国侵略者手中,清政府只好令其驶回英国变卖. 此后, 清政府即转向设厂造船来兴办海军.

  截至1874年为止,计福建船政局造成轮船15号,

  江南制造局造成轮船5号,加上从国外购买的10只,共30艘轮船.但这些船只吨位很小,装备陈旧,只能用于沿海巡缉,根本无法抵御外国的海上侵略.所以,清政府决心要建立一支近代化的海军,但实际采取行动是从李鸿章筹办海防时开始的.

  1874年,李鸿章在《筹议海防折》中,对筹

  建海军提出四项建议:一是以购船为主建军.在海防危机之前,李鸿章亦主张设厂造船兴办海军,但到海防危机发生时,他改变主张,建议清政府变换方针,说"中国造船之银倍于外洋购船之价,今急欲成军,须在外国定造为省便".此项建议, 李鸿章虽出于当时形势所迫,但对此后中国造船工业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二是强调购置铁甲大兵船.他针对丁日昌在《拟海洋水师章程》中提出成立北洋、东洋、南洋三支海军的建议,除了同意丁日昌三洋兵船"合共四十八艘"的意见外,鉴于日本所以敢于发动侵台战争,惟恃有铁甲船为自雄之具,力主"北、东、南三洋各有铁甲大船二号 ",并根据中国已造成20号兵船,可抵一艘兵船之用. 强调应先购铁甲,"有余力再置他船"; 三是各要口须添设一二艘水炮台船,即小型炮舰.四是裁撤各省旧有水师之红单、舢板、艇船.

  1875年,清政府在《著李鸿章、沈葆桢分别督办南北洋海防谕》中,除了对第四项建议未予考虑外,基本上同意了李鸿章所提的另外三条建议.虽然清政府筹办三洋海军的方针已定,但限于财力,工作无法齐头并进,只能有所侧重,于是在1875年5月决

  定"先于北洋创设水师一军,俟力渐充,由一化三".

  并请"简派分段督办海防事务大臣两员,专理其事".

  1875年5月30日,光绪皇帝发布上谕,正式任

  命李鸿章、沈葆桢二人分别督办北洋、南洋海防事宜.

  从此李鸿章正式开始了创建北洋海军的征程.李鸿章创建中国第一支近代海军,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建立和完善海防和海军行政机制.

  由于清廷任命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事宜,并决定"先就北洋创设水师一军",所以李鸿章及其北洋海军在清朝的海防、海军建设中一开始就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1879年,沈葆桢去世,从此"海军之规

  划"也就专属于李鸿章,乃设水师营务处于天津,办理海军事务,以道员马建忠负责日常工作. 1881年9月、10月,由英国订造的镇中、镇边两艘炮舰以及超勇、扬威两艘巡洋舰也先后驶回.这样,北洋海军加上原有的练船、运输等船,已拥有14艘船只,初具规模了.于是李鸿章奏请以提督丁汝昌统领北洋海军,奏改三角形国旗为长方形,以纵 3尺横4尺为定制.1885年,由于中法战败的教训,清政府一

  面处分战守不力的官员,一面大力扩充海军.清廷在谕旨中宣称:"当此事定之时,惩前毖后, 自以大治水师为主".因福建海军在战争中已经覆没, 南洋海军也受到一定的损失,清政府要"大治水师 ",就当时的财力而言,只能是使在战争中未受任何伤害的北洋海军尽快成军,这当然是李鸿章所期望的.所以,他立即表示赞同,并誉之为"洵为救时急务". 李鸿章趁此机会,针对海防、海军建设缺乏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而导致的诸多弊端,建议效法西方,添设海军部或海防衙门机构,以专责成.他在一篇奏折中反复陈说:"西方国家设立水师,无不统归于海部,即使东方的日本也另设海军大臣加以管理.中国海防虽分为南北两洋,而各省另有督抚大臣,迁调无常,意见或异,自开办水师以来,最终无一定准则,听任各省督抚任意变更,操法号令参差不齐,终无实际效果".

  他反复提醒清廷,如果再不改弦更张,听凭那些滥竽充数者任意把持,水师乃有名无实,恐怕永无振兴之日了.李鸿章以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为由,添设海军部或海防衙门的建议,既对中国近代海防和海军建设大有益处,也迎合了清政府控制海军大权的意愿.因为这时清政府已决定收回海军统一管辖之权. 1885年10月,清政府正式决定设立海军衙门,由淳亲王奕□任总理,庆郡王奕劻和李鸿章为会办,但实际大权却掌握在李鸿章手中.从此,李鸿章凭借海军衙门这一统一机构,以整顿海防为目的,加快了建设北洋海军的步伐. 1888年夏天,李鸿章把入京陛见的直隶按察使周馥留在海军衙门具体商议水师章程问题,1888年9月,海军衙门正式奏定《北洋海军章程》.

  章程明确规定,设海军提督一员,统领全军,提督衙门设在威海刘公岛上.设总兵两员,分为左右两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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