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为自己完蛋了,没救了,
心灰意冷,等待命运的审判。
这本书里的17个故事,
时过境迁,回头再看,
自有悲伤,也自有荣光。
只要你不害怕,去接纳,
那些看似负面的关键词,
假以时日,
全是照亮人生的盏盏明灯。
这里没有皆大欢喜的药方,
只有隐约可见的启示。
谁的青春不迷茫,
迷茫背后是光亮。
转弯
“过不去的事要过去,放不下的情要放下。翻过一页,才能书写另一页,这样才能让人生慢慢成为一本书。事过境迁再阅读,才有往事繁花似锦,回忆温暖如初。
向前不难,只要学会转弯。”
扛着梯子走的人
广州的天气湿热,出了机场,滚滚热浪。大口喘气,不像呼吸,像喝了一口温水。
我给小白发了一条短信:你在干吗?
收到回复:在等你的短信。
好贱的回答……还没反应过来,小白的短信又至:你在干吗?
我回:呼吸和想你。
立刻又收到回复:你好贱。
我说:那咱们,晚上见?
他说:好,晚上见。
我和小白不常见面,大学毕业之后,平均下来两年见一次。也许是当年见第一面便打下了基础,以至于多年之后,无论我们生活在哪个城市、相遇在哪种环境、周围有哪些人,我和他都像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哪怕待在那儿一言不发,只要被人拿起,情景都能瞬间回到读书那几年,我们还是上下铺的日子。
大一刚进宿舍选铺位的时候,只剩我和他和一张上下铺。我看上铺的眼神有零点几秒的迟疑,他立刻用极其标准的普通话说:“同学,我睡上铺吧,这样您也方便些。”我本想谦让,显得自己懂事,但一开口还没有说出第一个字,便立马闭了嘴,接受他的礼让——普通话不好,连对话都显得那么没有底气。
哦,还有,我特别羡慕能够把“您”字说得自然的人,从小生活在湖南南部小城市的我,很少受到必须要说“您”的教育,以至于现在,只要有人把“你”说成“您”,我内心即刻肃然起敬。
第一次接触,小白自然成了我想成为的那种人——关心他人、大方得体,帮助别人的时候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
他什么都好,在一群人当中,第一眼总是能占尽便宜。
除了普通话好,他还家教好、成绩好、字写得好、文笔好、皮肤比女生好、运动好、唱歌好,本来长得没有那么好,但碰巧那一年流行陈小春的“痞帅”长相——相当于这几年以《继承者们》里的金宇彬为代表的“丑帅”长相,于是他第一眼就占尽了便宜。
我和他恰恰相反,不是我什么都不好,而是我属于那种“第二眼才能捞回一些好感”的男同学。
大家一起出去玩,一开始听到的都是“小白,你好细心啊”,等聚会快结束了,发现我也准备了一些东西,这时才是“刘同,你也好细心啊”。
大家一起晨跑,开始听到的也都是“小白,你身体不错哦”,等到跑完了,就会有女生说“刘同,没想到你也不错”。
总之和他在一起久了,我习惯了“也”这个字。起码,因为有了他,我身上的某些优点自然也被发现了。一年下来,他顺理成章成为了“全年级最受欢迎的男同学”。而我,因为是他下铺,顺便成为了“全年级最受欢迎男同学的下铺”。
中学的时候,我属于极其腼腆的性格,任何事情都不敢越雷池一步,一个人在同一种环境中待久了,很容易说服自己就是某一种人。稍微想变得不太一样,先不提自己的感受,光是周围人的敏感与不适应,足以让你缩回十几年不变的藏身之处。
至今我有些后悔的两件事情就与这样的成长经历有关。
小学第一天,妈妈让我用普通话与大家沟通,我刚张口说第一句,其他小同学就用当地方言嘲笑我有病,无法独立面对暴风骤雨般嘲笑的我,第二句就变回了方言。这导致我读大学之后,学习普通话变得十分困难。
再有,我进大学之初,每个周三都去学校的英语角锻炼英文口语,回到宿舍与舍友们说英文,也被嘲笑脑子进了水。若是我再坚持,他们就会说我的英文口音实在与印度英文没什么两样。直到我终于放弃,这样的评价才会消失。
回想起这些,并不是抱怨当时的环境太恶劣,而是觉得当年的自己太没有自信。也许社会普遍规律之一就是——我们以为别人和自己一样,所以常常忍不住用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同化别人。我们觉得奇怪,就阻止别人奇怪;我们觉得不妥,就阻止别人继续。当世界趋同为一样的颜色,我们才能理所当然地睡着。
好不容易从生活了十二年的环境脱离出来,我内心挣扎的欲望极其强烈。站在校园歌手大赛的报名广告牌前,我蠢蠢欲动。我不期望获奖,只是特别想试一下,看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胆量,看看自己在别人眼中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那块校园歌手大赛的报名广告牌放在我们去教室的必经之路,每每路过,我都停下来,把细则默读一遍,算着截止的日期。
想报名,却没有必须参加的理由。想唱歌,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唱什么歌。想告诉别人自己的想法,却没有这样的胆量。那种纠结感,就像小工匠拿着一把小锉子,每日每夜不停息地把一座心里的神像活生生锉成了一块板砖,终于不忍直视,顺理成章劝自己放弃。
小白似乎看出了我丰富的内心戏,他说:“这个比赛好像蛮有意思的,对吧?”我点点头。
然后他说:“我蛮想参加的。”
我一听他想参加,心里就更泄气了,军训的时候我听过他唱歌,唱黄磊时文艺,唱朴树时洒脱,他若参加,我做啦啦队长最合适了。
我心里那个小人啪嗒双膝下跪,立刻说:“好啊,你参加,我负责帮你拉票,做宣传啦啦队。”小白看着我说:“别啊,你也参加,你唱得不错啊,咱俩做一个男子组合吧。”
“啊?”我不太敢相信他的邀约。
做惯了配角,突然让我成为男主角,心里的各种顾虑不言而喻。只是,我意识到如果拒绝邀请,恐怕之后我很难再鼓起勇气了,那短短的几秒,我问自己为什么想参赛,为什么想唱歌,为什么想站在陌生的人群前,其实都是想让自己勇敢地迈出去一步而已。所以,即使小白再耀眼,在我心里,不过是老天给我打的一束面光,让我更好看一点儿。
这么一想,我就扬起那张已然僵硬的笑脸,对小白说:“你觉得我可以吗?”
他笑了笑:“只要你愿意,我们就一起。只要你做好了准备,我们就报名。你当然可以,更何况还有我。”
我说:“那,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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