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几岁谈了几次恋爱,次次都以不同的理由崩盘,但究其缘由都是因为过多干涉对方的想法。比如一件事情谈不拢,就会一二三四五六七,一条一条摆出来,本来讲的只是事实,或对或错,或黑或白,简简单单,可对方死不认理。那时吵架之后我总说的一句话是:“不怕智商低的,就怕耍无赖的。”智商低的,可以彼此靠近,但耍无赖的就会让你觉得两个人的世界观不符合,常理解释不清楚,这一次即使回避了,下一次还会发生冲突。
后来吵架吵了半天,才发现对方会耍无赖并不是不认理,而是嫌我态度太差,本来亲密无间的两个人,谈判起来就像是上下级关系。
有一年过年回家,我给家里买了一个马桶智能加热坐垫,我妈偏不要。
我就努力说服她,说这个坐垫有什么什么作用,对你们会多么多么好。
我妈和我吵了两个小时,我脾气倔得要死,我妈就只能用痛哭来表达她的愤怒。我妈一哭,我就傻了,赶紧说:“我哪里说错了,我说的一直是对的啊,你反驳我就是了,干吗要哭啊。”然后我妈就说:“我管你道理对不对,你的态度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当时我就蒙了。
道理对不对不是最重要的,态度对了才是最重要的——这是我妈在我成长之后,又给我上的一堂极其深刻的教育课。
有时候,道理可以不用说得太明白,只要用正确且对方能接受的态度表达自己的观点,必然皆大欢喜。
之后公司再开会,我开始进行选择性的发言,态度与内容,都是重要的。
小时候,因为对事物没有自己的看法,所以努力让自己看任何事物都有态度,愤青大致如此。后来慢慢成熟了,理解到即使对事物有了自己的看法,也不必一一说出来,你的态度有时无声胜有声。
解释有两种:一种是喋喋不休,一种是沉默不语。前者令人厌恶,后者令人敬畏。当你从喋喋不休的解释,到不再用语言去解释,基本上,你的未来不会浪费时间在“解释”这件事情上,你只会选择做给对方看。
我们可以选择性不说真话,但一定不能说假话。不说真话,可以有自己的态度;说假话,则失去了一个人处世的原则。
听到颠倒是非的事情,不必非得骂回去,只需要“呵呵”。
看到搬弄是非的人,不必非得去扇耳光,只需要从有他的世界里消失。
冷漠和淡薄,是对不喜欢的人和事,最有力的反击。
电影散场的时候,有不相熟的朋友问:“你就不怕得罪电影导演吗?”
我特想回答这位朋友:你一定要相信对方的情商。一个都已经能拍电影的人,怎么能听不出这是为了给面子而采取的迂回答案,他只会表示感谢,而不是横生恨意。如果真有恨意,那他这一部电影之后,应该很难会有下一部吧。
但是这些话我藏在了心里,没有对这位朋友解释,我只是冲他“呵呵”了一下。
如果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还要解释的话,继续跟他做朋友应该会累死吧。
当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再细细回想过去那些令人觉得无助崩溃的时刻,多半会觉得那些事情在现在看来就是一个笑谈,你根本想不明白那时的自己怎么会那么纠结,浪费那么多时间。为了让多年后的自己给现在的自己点个赞,请珍爱自己,节约生命,远离作戏。
2014.4.7
只因她像当年的我
有一种孤独是写完最后一篇论文,最后一个锁上大学宿舍的房门,归还完饭卡和借书卡,签完离职手续上的最后一个字,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里便空了起来。
大概是二十五六岁的那段时间,对于生活中会出现的人总是特别挑剔,一两句话对不上就觉得不是同路人,懒得花时间去了解,懒得花时间去接近,觉得自己都已经25 岁了,哪有时间浪费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和自己持续走完人生路的人身上。
那时流行一句话:人生苦短,不要把时间浪费在不相关的人身上。
若你不能在我的生命中成为主角,起码也要成为一个有戏份的配角,若是露一个背影就消失的群众演员,那就直接找剧组结算100 块的费用就好,不要占用我作为主角的时间。
25 岁,对很多事情都开始有了自己的原则。特别明白自己未来想过的生活,特别知道自己要和谁谈个恋爱,整个人也在25 岁左右的日子里变得特别的特别。
人成长的代价,或许就是渐渐地扔掉一些原则,自己却没有觉察。
临近30 岁的时候,我在一档求职节目做招聘嘉宾。
一位在网络媒体做过娱乐记者的姑娘想要求职做电视媒体的娱乐记者。
姑娘性格直爽,口无遮拦,站在那儿不说话,都透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问她在过去的职业生涯中,最骄傲的工作业绩是什么。
她说了一个女孩的名字,那个女孩靠脱衣露点成名,其母亲却也深表支持。
我表示不能理解,原因是一个女孩只因脱了两件衣服,说了几句没有底线的话,就令一群受过大学教育、交过多年学费、背负父母殷切期望的媒体人,举着话筒、打着灯光、扛着摄像机,围着去采访,这种采访不仅是对媒体人的侮辱,也是对这个行业的侮辱。
求职女孩很激动地表示她采访的目的是“揭露社会阴暗面”,也是在“批判某种社会低俗现象”。
在这个行业里,有太多打着“揭露阴暗面”的旗帜的报道却实实在在是在猎奇,很多刚入行的年轻人也许不能理解。
如果你真的鄙视某一件事,那么最大的鄙视就是对其漠视。
由于我对她采用了言辞过于犀利的辩驳,18 家企业的灯几乎全灭了,而在最后一刻,我本想摁灭的灯却没有摁下去,然后也不知何时,我眼眶尽湿。
想到自己刚毕业工作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小说能有一个好的销量,策划了一出特别不近人情的炒作,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当时有长辈批评我的做法,我很不以为然,认为自己在那样的环境之下,如果不做这样的事情,根本就不可能被人关注。当年的我得意扬扬,毫无悔意,丝毫不把给当事人造成的困扰当成一回事。
多年之后,当我渐渐认识这个世界,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时,内心只要一想到此事就觉得羞愧难当,不愿提起。
求职女孩跟我辩驳的语气和神态,像极了当年和长辈争论的我。
主持人李响问我为何留灯,我说如果她是妖的话,会有更大的魔去收了她。很多人不能理解我的行为,所以在现场,我几乎是哽咽着说完自己那段不愿再提起的往事,后来节目制作人说为了保护我,后期播出的节目中还是把这一段给剪了。
即使没有播出,但对于我而言,有些长久不愿意提及的事情,说出来就是最好的解脱与告别。
我们常说“我没事”,其实如果内心真正的没事,就能肆无忌惮、旁若无人地说出来。也许内心仍有愧疚,还未放下,所以才一直藏在心里,不能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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