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辅之以社会力量的监督,一个真正有效的人事机制必须是无法收买的,无法暗箱操作的,让“透明度也说了算”。对直接选举出来的干部,进行党内或者社会公告,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认可、监督和举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子上解决“人治”问题。当然,要有效杜绝买官卖官以及其他党政腐败,还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制衡机制,特别是政府内的分权制衡,主要是指司法独立及执法机构的中立。在新的环境下,面对新问题,不但中国的经济结构有必要转型,政治运作的程序同样需要转型和完善,以逐步推进,最终实行党内民主和社会监督,来改善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
人人都知道行贿买官是一桩十分丢人的丑事,而且是要触犯法律的。然而,在官场上,人人都按照打听到的买官行情和买官价码,根据自己想得到的官位的需求,绞尽脑汁,费尽心机,非常虔诚又迫不及待地送上数目不等的钱财。买官卖官机器的强大磁场和惯性,几乎把所有的人自觉不自觉地裹挟进去。不送吧,别人都在送,自己不送就没有了升官的希望;送了,至少有了一线升迁的希望;送的钱越多,升官的希望就越大。
因为有行情,因为人多,不仅法不责众,而且原本羞耻的事情也就不那么丢人了。买官者趋之若骛,觉得大家都在这样做。有人把买官卖官之风视为社会瘟疫。若是瘟疫,人人都惟恐躲避不及;此“瘟疫”却人人都热衷沾染,可见此风比瘟疫更可怕。
花钱买官从政治学分析是体制的腐败,从经济学分析则是一次性的前期投资,有投资就渴望得到回报,投资越多渴望回报越多。倘若这类官员越多,百姓无疑越苦。也有官员认为,自己在一个地方呆得太久了,总得不到提拔会遭到他人耻笑,所以才被迫送钱买官。这恰恰从另一方面证明了社会的价值观出现偏差,彻底铲除人们头脑里的官本位尚需花费很大的气力。
12.8 关于买吏卖吏问题
除了“买官卖官”之外,现实中还有一种“卖吏买吏”的现象。这是一个长期被纪检、监督、传媒乃至法律忽略不计或者排斥在外的腐败现象,已经到了非重视、非公开、非监督不可的状态了。
“吏”在古代不是干部或者官员,相当于现在的一般干部。
在当今社会的人事交易中,“买官卖官”仅仅是露出水面的冰山一角;水面之下还潜伏着一个鲜为人知的、巨大的、但却又为官、民双方自觉遵守、默契合作的“卖吏买吏”市场。
事实上的确如此,现在地方上一些有职有权=把持一方的重量级或者实力派人物,每年都不知道直接或者间接地卖出多少个令普通百姓眼谗的好岗位。机构改革为什么越改越多?编制压缩为什么越压越超?都因为与“为官一任,卖吏一方”有关。只不过“卖吏买吏”操作得更隐蔽、交易得更含蓄、暴露得更缓慢甚至永远不会暴露,才迟迟未被推到监督的前台,没有进入反腐败的视线。
吏虽然不是官,但却是晋级升官的必备门揽,原始基础与第一级台阶,因此“卖吏买吏”对社会的危害性、对公正的颠覆性,一点不比“买官卖官”小。
李瑞环曾经说:对于普遍存在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历史证明,在用人上凡是实行任命制并且缺乏有力的监督的,极易产生买官卖官行为。因为任命制是由上级官员决定下级官员的升迁,并且是由少数人决定,必然促使下级向上级表忠示好、送礼行贿;如果监督乏力,产生买官卖官现象就是必然的。
因此,要竭制买官卖官,一是要实行民主选举;二是要强化民主监督。
一个社会的官一旦可以象商品一样买卖,这个社会一定有了毛病。人们不靠真才实学和政绩当官,而靠歪门邪道当官,这标志着一个上开始走下坡路。卖官的人,就是打开潘朵拉盒子的人,把一切丑恶、贪婪都释放出来,让社会立刻失去公正;卖官犹如一把双刃剑,一面伤国家,一面伤自己。凡是用钱买官的人,最后都要成倍地从老百姓那里收刮回来。
不要以为提拔、升迁都是组织上根据每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经过一定的考察程序决定的。事实告诉我们,许多成功者的经历大都伴随着斑斑血泪或者龌龊阴暗一样,升官提职的背后往往有着见不得人的丑闻和肮脏。
当前跑官要官的一个特点就是不能直接伸手,要绕道而行,通过亲朋好友去做工作。
现在还存在这样一种选拔干部的腐败现象,被称为“换亲”现象。
换人是干部岗位的人事调整,换亲是婚姻中的一种交换,这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可如今在一些地方却被有机地结合了,形成了一种新的不正之风。
这几年,随着用人制度的逐步规范,启用干部大多采取了近亲回避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竭止了用人选人方面腐败。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不是要近亲回避吗?我就来个交换用人,你提拔我的儿子,我重用你的女儿;你安排我的部下,我换上你的亲信,以换亲的方式互相“用人”。对不知情的人来说,这种用人很是公平与公正,既不沾亲,又不带故。其实,这是以欺骗的手段达到用己之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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