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要实现平行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必须专职化。政府官员必须全部退出人大,成为被监督的对象;进入人大的各行各业的名人,应该经过严格的财务、审计、法律、行政知识的考核,不合格的也要退出人大;民选人大代表一律实行专职,凡是被选入人大代表的人,必须辞掉一切工作和职务,专心从事人大工作,工资由国家财政发放。
目前民众上访人数越来越多,但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根本原因不是信访体制落后,也不是民意渠道不畅,而是分级治理、平衡监督的失效。无论在行政管理还是企业管理中,人们总是认为,上级可以解决下级存在的问题,实际上,正如下级解决不了上级 的问题一样,上级也解决不了下级的问题。有效规律的一般规律是,不同层级的问题必须由不同的所在层级的管理者来解决。
正义是政府行为的基本道德标准,但各级行政官员行使正义的力量不是源于上级政府领导,而是他身边的民众。只有行政所在地的民众及其民众代表,才能真正给他正义的勇气和力量。各级专职的人大代表不仅仅是对官员行使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约束,更重要的是,他们赋予那些为民谋利的官员以正义的力量。
政治权力与暴力严格分离,让军警司法职业化和独立运作,在目前各方利益冲突加剧、尚需权威政治的中国,现在还无法做到。但人大代表的职业化,则是中国政治改革的一个现实切入点。它不仅他利于约束政治权力对暴力的使用,而且在监督各级政府的同时,赋予官员正义的力量。社会冲突增多,腐败盛行,意味着暴力的增长和正义的缺失,这是对民众安全、国家稳定的巨大挑战。
中国国务院于2005年10月19日发表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发表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白皮书。
按照国际主流观念,民主制是民众自主参与政治决择的程序安排。人民的自主决择,意味着不存在民意之上的领导者:政党与意见领袖只能主要通过引导舆论来引导民意。中国式民主设计了民意之上的领导者,这种特殊安排必须对应着特殊理由。对此,白皮书的解释是: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选择。具体说“共产党领导”是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实现民族复兴的需要;是维护国家统一、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保证政权稳定的需要;是把亿万人民团结凝聚起来的需要。
这种表述背后的逻辑是:民主是有价值的,但它并非唯一值得人们追求的理想目标;除此之外,中国人还需要实现诸如经济发展、民族复兴、维护统一、社会和谐、政权稳定、凝聚人心等多项目标。将民主的重要性置于上述目标之后,符合人类价值需求的层次结构。在现实条件下,保持“共产党领导”是实现上述诸多目标的前提与基础,“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动摇意味着政权稳定性的动摇,必然损害诸多目标。因此,包括政治民主在内的其他目标不能损害“共产党领导”,有必要对发端于西方的现代民主理论进行改造性的诠释,使之能够与中国的现实国情水乳交融,这就是以“共产党领导”为特征的中国民主模式产生与存在的理由。
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价值的确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任何一种文明模式、思想理论、或者政治强权都不能垄断对民主的解释权。人类实现民主价值的形式不但会因国情、人文条件的不同而不同,而且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迁;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适用的绝对的民主模式。前苏联已经发生的剧变印证了中国执政集团的担心:伴随着执政党领导地位丧失的,首先是政权稳定的丧失,然后是经济崩溃、国家分裂、社会失序、许多人的基本生存条件遭到伤害。无论是从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还是从执政党的自身利益出发,中国共产党都绝不会容忍上述情况发生,这是白皮书所要传递给世界的信息之一。
同时,白皮书也表现了中国执政集团对主流国际社会公认的民主、人权、法治等政治理念的部分认同和靠拢,中国并不愿意被孤立在主流国际社会之外。一方面,将民主拒之门外将导致中国与国际潮流背道而驰,使中国的各种潜在对手得以聚集力量;在强大的内外压力下,中国的“共产党领导”与政权稳定可能难以为继。另一方面,直接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也将破坏中国社会与政权的稳定。
白皮书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艰巨性估计充分,但对她与国际接轨的迫切性估计不足,对利用民主政治建设化解国内外矛盾压力的准备不充分,措施不够明晰具体。“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绝不能动摇,但民主政治建设可急可缓;下一步的快慢和方向,既取决于内外条件的客观可能,也取决于执政党的主观努力。
中国人民在解决了基本的温饱问题之后,开始呼唤权利、平等和法治,对社会制度的完善化已经产生越来越高的要求,这从近几年发生的数量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快、规模越来越大的各种维权事件中不难获得证实。而从这类问题的解决效果来看,民主诉求宜“疏”不宜“堵”。其实,民主对中国执政党并非毒药,而是良药。正视民主意识的民间诉求,和正视中国特色的民主建设是同样重要的事情,而努力使二者协调发展则是对执政党智慧和能力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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