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利益主体不均衡。中国的两极分化为什么能走到今天,最根本的原因是不同群体为自己争取利益的能力不一样。而能力的不一样,在于权力的不一样。正是公权的进入,这样一个非自然非市场的因素,才使两极分化走到今天,以致利益主体的失衡发展到精英寡头化的程度。
三是在利益主体高度失衡的情况下,利益博弈往往蜕变为利益掠夺。
畸形博弈导致的最后结果,无疑是社会风险的增长。
有一个规律:所有博弈事端都发源于单纯的经济利益,而不是挑战意识形态,也不是反对各级政府。只是当利益冲突不能得到妥善解决的时候,当私产安全、生命安全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时候,冲突才会升级,矛头开始转向基层政府,并向上蔓延。他认为利益冲突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也绝不存在什么所谓的政治危机问题。但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利益冲突,只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构成威胁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这才可能导致矛盾的激化。
导致利益冲突的另一个原因是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不均衡,如土地开发权的集中等。问题不在于利益总量的大小,在于公权介入后就把私权挤走了;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冲突时,往往是整体利益独大,个体利益被忽略,这才是要命的事情。作为政府官员,往往只考虑地方财政增加收入,只考虑公权的需要,而很少换位思考,为民众的个人利益考虑,结果就导致了抵制,导致了冲突。
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之所以有巨大的成就,奥妙就在于权力的高度集中,资源的高度集中。有巨大的制度性节约成本,因此集权不是弊端,恰恰是我们的制度优势。经济学家钟伟认为:集权是有效率的,也可以带来繁荣,但人民需要的不只是繁荣,更需要可以分享的繁荣。如果只要效率,只要繁荣,而不考虑人民的感受,那么我们不需要做任何社会变革。历史证明,只强调集权的效率和集权所带来的制度节约,资源成本可能是节约下来了,但比资源成本代价更昂贵的社会成本却会积累起来,最终导致严重后果。
建构博弈机制的必要前提,是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这种调整应该从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入手。很多东西应该由公共财政来买单,和谐社会的建设不能只靠精神投入,也是要拿钱来投入的。
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实际上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调整,包括权力层面的调整。中央政府应该加大权力下放的幅度。因为所有的权力为你所有,所有的问题也会归到你的头上。与其如此,不如通过适当分权,让地方政府为中央政府分担一些责任,从而为中央政府赢得更大的灵活性。
政治学者杨鹏认为:利益分化也包括了体制内部的利益分化,其结局不只是社会多元,也包括了体制内部的利益多元,更导致体制内部的各利益群体的独立化。体制内部的独立性团体,都借助普遍的公权力来谋求自己的利益,都借助合法伤害权来谋求自己的利益。许多所谓的公私冲突,说到底还是私人之间的冲突,只不过有一部分人可以利用公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外一部分人则成为牺牲品。
一个和谐的社会,并非是不存在任何矛盾或者利益冲突的社会,但一定是重大矛盾能够得到有效化解、各种利益关系比较协调的社会。这是我们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出发点。
利益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本质。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基本动因,而利益差别则是社会矛盾产生的基础。
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是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深层次意义上说,改革的本质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在加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原来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社会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城乡差距拉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收入分配不公、失业率居高不下、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然势群体权益受损等问题引发的矛盾随之突出起来。
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越来越明显,各种矛盾必将进一步显现,错综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能否得到妥善处理,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地把握我国社会利益结构、利益关系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一个时期以来,之所以在经济形势持续向好的情况下,社会稳定压力不断加大,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社会分配关系失衡、机会不均等及相应的社会心理失衡。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所以,在制定经济社会政策和推出改革措施时,必须统筹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阶层和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和长远观念。一个问题的解决往往要以其他诸多问题的解决为前提。如果不从全局出发,或者只从局部出发看问题、解决问题,就可能导致一个问题解决了,新的更多的问题接踵而来,加剧社会利益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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