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例虽然发生在两年多之前。两年来,由于胡锦涛当局把民间维权列为打击对象,对媒体的控制更加严厉,我们再也无法从公开的媒体上获得这种信息。然而,事实上,因城市动拆迁引起的冲突丝毫没有缓解,这才有在本文开头时列举的发生在上海的那些事例。而那些仅仅是偶然获得的信息而已,连“冰山露出水面的一角”都谈不上。
在当代中国,公民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政府的权力没有边界,于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牟取私利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经济改革终于演变成一场浩劫,以至于个别体制内有点良知的媒体都在禁不住呼吁(以下引自《中国青年报》 2004年8月19日):“人大的权力在哪里?工人的权利在哪里?人民群众(真正的所有者)的知情权在哪里?这些问题不落实,国企的问题仍将是一团乱麻。
第十八章 官与政绩
政绩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所取得的工作实绩。政绩的实质是执政为民的成效。
“政绩工程”四个字是美好甚至神圣的,不可以随便乱叫,它至少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有利于国计民生;二是主事者出以公心,不谋求个人私利;三是经得起时间和实用的考验;四是主事者不自我表功。但是因为“政绩工程”有如此的美名盛誉,于是成为贪官们觊觎的目标。
中国的“政绩工程”有一条规律:凡是贪官就必有一项或者多项与“政绩”完全无关的“工程”,它们的特征是:一是主事者的动机或是升官、或是捞钱、或是两者兼而有之;二是没有一项是国计民生所需要的,都是损公肥私的骗局;三是大规模、大投入,外带大吹大擂;四是昙花一现,极其短命的。他们搞的是升官工程、贪污工程、伤天害理工程、乌纱帽工程。
贪官通常都有优异的政绩。
人们一直有把“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混为一谈的倾向。实际上“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不是一回事。事实上,人们在说“形象工程”的时候,标准是混乱的、不清晰的。我们看到、听到的“形象工程”往往多在贫困或者不富裕的地方出现,好象富裕地区没有“形象工程”问题。但“形象工程”到底是指超出财力的建设,还是指超出必要的建设?如果所有超出财力的建设就算是“形象工程”,那么贫困地区为了解决发展必需而“集中精力办大事”又该如何理解?富裕地区超出必要的建设也不少,而且往往成了引人赞叹的成就标志。这又使人觉得一种建设算不算“形象工程”,重点不在于建设是否超出必要,而取决于财力是否足够。
如果说“政绩工程”以大大小小的私利而否定了自身的合理性,那么“形象工程”的不合理,不在于出发点上的自私,而在于内在逻辑的败坏。“形象工程”作为一种“为民众谋利益”的建设而出马,但设想的逻辑是民众并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在何方,因此哪怕受到民众的反对也在所不惜。“形象工程”设想中的民众是一帮没有能力看到自己利益的愚民,必须由智慧的领导来安排命运。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工程的“出发点”如何,而在于不受欢迎的建设为什么能够上马,政府为何成为形象工程的提款机,社会何以成为权力者随意取予的对象。在这里,民意成了一个虚拟概念,被视为愚民的民众并没有进入决策过程,民意代表集聚的权力机关成了“形象工程”的全力配合者。“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的实质是民意不能决定决策结果。社会权力的专断内在地决定了“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的产生,所以真正的问题并非怎样制止“形象工程”,而是怎样制止社会权力的专断。
李瑞环说:“政绩还是要讲的,因为政绩是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但‘政绩工程’是不能搞的,因为‘政绩工程’沽名钓誉、华而不实,有些甚至用老百姓的救命钱往自己脸上贴。”
经济快速增长本来是好事,但前提一定是要健康稳定,而且必须谨慎对待可能影响经济稳定的诸多因素,尤其是过快增长引发的不稳定可能性。日前国务院提醒说,影响我国经济稳定的六个体制性因素之一是“政治领域的改革还不适应经济领域的改革,导致增长速度攀比和数量扩张的冲动。”可以看出,尽管宏观调控力度不小,但经济增长速度仍然居高不下,与政治领域的改革缓慢不无关系。
我国经济波动的“政治周期效应”十分明显,经济增长和投资增长的高峰,往往正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换届的时间。现行干部选拔、考核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都存在明显缺陷,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机制也很薄弱。在领导干部新旧更替前后,为了凸显近期的经济效益,急于树立政绩,往往新官上任三把火,制造形式上的眼球经济,而规模扩张和追求数量与速度的增加则往往是优先考虑的方式,但由此造成的经济后遗症就很难避免。由此看来,经济的过快增长,投资的盲目增加,项目的混乱审批等不良经济现象的背后,更多的是不良的政治诱因和政治动因。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干部选拔和政绩考核体制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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