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在中国历史上,这种所谓的“忠”,从来也没有出现过,否则中国至今还应当是由黄帝轩辕的子孙后代统治着。“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儒家的创始人认为改朝换代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而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之频繁,更是将这种“忠”的观念击得粉碎。任何一次改朝换代,都宣告了“忠”的虚妄,都是“不忠”的胜利。
按照现代人的理念,任何一次的改朝换代,都不具备法律上的合法性。然而,人没法选择历史,正如同人没法选择父母一样,他只能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生存、生活。如果能够逢上个明君圣主,如果能够赶上个太平盛世,能够如愿以偿地施展其本领,实现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那是他的幸运。
如果由于最高掌权者或者权力集团的失误、错误乃至罪恶,而导致国家败亡,江山易主,作为一个臣属应该怎么办?如果我们将国家比作一个庞大的公司,政治人物,即使是专制社会的政治人物,甚至是高层政治人物,也无非是这家公司的打工者、欢乐者,甚至总经理。可是中国传统的政治道德,却要求,当这家大公司倒闭后,所有在这里领取薪金的人,从打工者到总经理,都应当为公司的倒闭而跳楼。这合理吗?这不只是毫无道理,简直就是毫无人性。
官场守则第一条:切记独立思考。
独立思考,独立思考,先独立而后思考,没有独立,怎么思考?
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可怕的群体性“病变”,那就是“集体违章”。这是不容忽视的大面积“精神污染”;“集体违章”而且“不约而同”,是群体性素质滑坡,是社会责任感贬值的征兆。集体违章的惯性、恶性发展,是社会诚信度的名存实亡,是规章、法规、法律的形同虚设,是法不责众的难题。集体违章的尽头就是集体违法。
盲目的集体信仰未必缘于愚昧,但它们的破坏力是相似的;有时,集体信仰甚至比愚昧还要可怕得多。
公共事业的道德井喷——这不是一个无表情的词条组合,它对应着公共事业领域内一幕幕让人心情难以平静的恶行。如湖南的数家福利院倒买婴儿;哈尔滨一老人住院67天竟然花了500多万元;浙江的“活人送殡仪馆”事件等等。这些都暴露出公共事业领域正发生着一场严重的道德井喷。
越依赖道德,越有德性的领域其道德败坏似乎表现得越严重。 这是公共事业制度失范下的一种制度性反差。
道德井喷还表现在“集体性的道德放逐”中:如果是一个人,他或多或少还会有某种道德羞耻感,可对于群体就不一样了,群体行为是缺少道德约束的,所以在公共事业群体性道德放逐中,道德会呈现出“无所不用其极”的极端败坏,集体失去羞耻感。这种现象在公共医疗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根子出在权力监督的失范上。公共的内在德性因为缺乏外在严格的制度约束,人性和群体的丑恶、劣根、晦暗一面得到了淋漓尽致的释放。
社会相当一部分凝聚力是通过“公共事业的和谐”印象而建立起来的,道德井喷撕裂社会的共生情怀,从而扩散成整个社会的道德失范——社会要有万分的注意力警惕这种道德井喷。
据报道,哈尔滨因为污染造成的停水,省长说“4天以后的第一口水我先喝”。这种形式上流露出的道义自信,恰恰隐藏着危机应对中的法治不自信,公共危机中的“个人担保”本质上是一种人治思想。
信任模式有三种:传统型、个人权威型和法治型。“先喝第一口水”的承诺就属于个人权威型。如果是以法治应对危机,官员就不应该说“第一口水我先喝”,而应该说“如果谁喝水出了问题,我第一个承担责任”,现代政治应该是一种责任政治而非道德政治,“第一个承担责任”背负起的才是完整的危机治理责任,表达的也才是法治的自信——老百姓需要的正是这种自信。
发生哄抢公共财物的事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公众对这起事件的围观中暴露出来的那种可怕的集体意识:公众似乎已经失去对公物的敬畏。从公众对这起事件的态度看,这种对公物的价值敬畏已经消退——这种消退不是主动的,而是有一些东西在割裂公民的这种价值敬畏。有些什么呢?
首先,当权者对公物的价值贪婪导致公民对公物的价值轻浮。一个社会对公共财物的价值敬畏存在于这样的逻辑当中:先有公共权力爱护公物的道德,再有公民爱护公物的道德。政府是公共性之源,官员是公共财物的当然守护者,如果连“当然守护者”对贪婪地掠夺公共财物,以公权谋私,如何让百姓去爱护公物?当年爱护公物的公民道德为何那么坚定,就是源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和“不贪污一张纸一支笔”的公权品质。
而如今这种公权品质似乎日益败坏:国有资源大量流失源于公权哄抢,腐败横行源于公权市场化,诸种改革充斥着掠夺公物的影子——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公众对公物的敬畏价值,人们不以为“耻”地问:当官的不费力就是多少万多少亿的装进口袋,老百姓弄点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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