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类敕旨,内容和格式大同小异,所以可以统称为“制书式敕旨”。一般格式如下:
——————胡编圣旨内容的分割线——————
门下:【这里填圣旨内容,如:我老婆很彪悍,我要封她当皇后/张三跟我JQ浓厚,我要拜他为宰相/那个不准老子赖床上朝迟到的旧规章太坑爹了,我要废掉,等等】。主者施行。
A年B月C日(这个C的数字,有时候原件要皇帝亲笔填写)
中书令臣【赵阿大】 宣
中书侍郎臣【钱阿二】 奉
中书舍人臣【孙阿三】 行
侍中臣【李阿四】
黄门侍郎臣【周阿五】
给事中臣【吴阿六】 等言:
制书如右,请奉
制付外施行,谨言
D年E月F日
制可(这个“可”字原件由皇帝亲笔签署)
H年I月J日
尚书省负责实施政务的具体部门
尚书左仆射臣【郑阿七】
尚书右仆射臣【王阿八】
某部尚书臣······某部侍郎臣······(以上是尚书省一堆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签名)
告【政务内容当事人冯阿九】
奉被
制书如右,符到奉行
主事【陈阿十】
令史【褚十一】······(以上是负责抄写制书和存档的低级办事员签名)
X年Y月Z日 下
——————圣旨结束的分割线——————
您说什么?看得眼圈圈了不明白什么意思?唉,作为刚穿越过去新上手的皇帝,这也是正常的。多解释几句吧。
如果对中学历史课本内容还有印象的话,应该记得唐代的政治制度一般是叫作“三省六部制”的,对不?三省就是中书省(里面的官员是大大小小的皇帝秘书)、门下省(里面官员是大大小小的审查员)、尚书省及其下属六部(相当于国务院和下属的各部各司,真正落实政策干活的地方)。
那么这个“制书式敕旨”的出台流程是这样的:
1.某天有人提醒皇帝您,或者您睡醒了自己想起来,有个人要封拜啦,有件大事要办啦。您就叫来中书省的官员,也就是秘书们,叫他们写个关于这事的公文。
2.这件公文呢,因为按制度写好以后要送门下省审查,所以公文开头都是“门下:(当然那时候没有标点哈)”,后面接政务内容,一般要写得骈四俪六文辞华丽用典深奥,以显示我这个政府班子是有文化的。然后署上起草文件的日期“A年B月 日”,“日”之前的数字空着,写好以后,把文件先送给皇帝你过目。
3.皇帝看后,感觉可以,就提笔蘸朱砂把“日”之前的数字C填上,作为“我看过了,这是我的意思”的凭证,这个步骤叫“画日”,随后发回中书省。
4.中书省秘书们接到皇帝你发回来的文书,要照抄一份,而把有你亲笔“画日”的原件存档留起来(以防止你耍赖说这个公文我没看过,你们欺君造假)。
5.原样抄好的文件,中书省的秘书们要在后面签名。一般是三个等级的秘书按照官大官小依次签,就是“中书令臣【赵阿大】、 中书侍郎臣【钱阿二】、 中书舍人臣【孙阿三】”这样。“宣、奉、行”都是政务术语,不详细解释了。签完名以后的文件,发到门下省去审核。
6.门下省的各位审查员大佬们看完,如果没啥修改意见,就也按官大官小依次签名,再写上审查意见和审查日期,就是制书里“侍中臣【李阿四】、黄门侍郎臣【周阿五】、给事中臣【吴阿六】等言:制书如右,请奉制付外施行,谨言(意思是上面的内容没问题,拿给尚书省各部门去执行吧) D年E月F日”这部分。
7.门下省把签完意见的文书,再次上送给皇帝您看,您想批准,就提笔在文书后面写一个“可”字,这个步骤叫“画可”,再发回门下省。
8.门下省官员把你发回来的文书,照抄一份,有你亲笔“画可”的原件存档留起来(还是为了防止你耍赖说这个公文我没批准过,你们欺君造假)。原件上由你亲笔写了一个“可”字的地方,抄件上是由门下省的大头头侍中写两个字“制可”,意思是“皇帝在这里签字同意了”,再把抄件发给尚书省里具体负责实施这项政务的部门。
9.尚书省里的具体部门接到这份公文后,先在上面注明收文时间和承办单位,如“H年I月J日 左司郎中”,然后从尚书省大头头到具体办事员,排队来签名一遍。
10.尚书省的签名完毕,办事员拿着这份公文,跑去向封拜或表彰的当事人宣读,并在公文上写明:“告【当事人冯阿九】奉被,制书如右,符到奉行”,意思是“已经向当事人告知了圣旨内容,现在圣旨生效,他已经被封拜表彰了”。
11.最后,负责抄写这份制书并存档的几个低级办事员,也要签名并注明抄写、存档时间,即“主事【陈阿十】、令史【褚十一】……X年Y月Z日 下”。
啥?您说这圣旨上签名太多真麻烦,问能不能省省?对不起,不能,当官的公务员们拿着国家俸禄,严禁空岗旷工不打卡不签名……当然,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那也可以特事特办,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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