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目前很多刑事案件的破获,还非走这条路不可。现在犯罪率上升,大案要案中完全是未知数的案件比例增高,需要快侦快破的占多数。如果每一起案件都像政保工作那样,在充分获得了直接的犯罪证据后,再去触动犯罪分子,那么破案率会大大下降,很多本来可以得到及时破获的案件会白白扔掉。因此,有时需要打破刑侦讯问前必须有可靠证据的框框。只要通过侦查,获得了案犯的间接性犯罪证据,并认为通过讯问可以查获到直接的犯罪证据时,就可以进行讯问。在案犯还来不及全面思考的情况下,打开缺口,取得犯罪口供的同时查获犯罪证据--可靠的直接证据。国外,许多成功的范例也提供了这种经验。
美国联邦调查局高级特工约翰?道格拉斯就认为,在同罪犯进行斗争中,可以确定这样的信念:在未取得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即使是那些最聪明的罪犯,也有其脆弱的一面。不论他们犯罪经验多么丰富,不论他们多么机敏,甚至不论他们是否了解警方的刑侦技术,他们都有自己的致命的弱点--只是看你在审讯中能不能抓住这些弱点,取得成功。他举了许多例子来说明这一点。
一个下午,玛丽?弗朗西丝,一个漂亮、活泼的12岁女孩,在学校班车把她送到家门口后失踪了。以后,有人在距她家10英里远的一个树木茂密、情侣出没的小路上发现了她的尸体。尸检显示她已被奸污。死亡原因是钝器创伤:她的颅骨被石块击碎。在仔细研究了案卷和现场照片之后,道格拉斯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偶然的强奸杀人案。因为玛丽?弗朗西丝外向、轻信,所以凶手得以将其诱骗到汽车内强奸。凶手将尸体抛弃在偏僻的树林里,说明他熟悉此地的环境。他觉得凶手与玛丽?弗朗西斯并不很熟,但见过面,彼此认识。他断定凶手就住在案发地区,警探很可能已同他谈过话了。他估计凶手的年龄在24岁到29岁,离过婚,有犯罪前科。根据他的经验,像凶手这样做事条理性强、有强迫性格特征的人,一般都喜欢深颜色(蓝色或黑色)的汽车,而且他的汽车一般都保养得很好。听完道格拉斯的分析,当地一位警官说:“你刚才描述的家伙很像是我们刚刚放走的一个嫌疑人,他的名字叫达雷尔?古恩?德维尔,24岁,白人,结过两次婚,都离了。他平时驾驶一辆出厂三年的黑色福特车,车子保养得很好。”
德维尔在玛丽?弗朗西丝被害前的两周,一直在案发那条街道做剪树木。警察曾找他谈过话,问他是否看到或听到了什么反常的事情。警方还对他使用了测谎器,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道格拉斯对警探们说,既然没有直接,他又能够战胜测谎器,那么只有一个方法能击败他:突击审讯。审讯的时间要选在晚上,这非常重要。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一开始就让他放松心理戒备,因为晚间审讯意味着他将不会作为媒介关注的焦点而被公之于世;二是常规工作时间之外提审嫌疑人,会让他感受到警方工作的严肃性和坚定性。
道格拉斯还建议联邦调查局特工和当地警察共同参与审讯,这会给嫌疑人一个深刻印象,即政府正全力以赴对付他。他的第三个建议是:要特别布置一下审讯室。照明灯光要调暗一些,这更有神秘彩。把大量贴有嫌疑人名字的案卷盒子堆放在他的视野所及的位置。最重要的一点是,把那块从犯罪现场采来的带血的石块放在稍微偏离他视线的地方,这样在他看石头的时候得扭一下头。他的第四个建议是:审讯中不要提及有关石块的任何问题,但是要仔细观察嫌疑人的身体语言。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他将无法忽略那块石头。
道格拉斯说:“根据我的办案经验,那些以钝器行凶的罪犯,要想在行凶时避免沾上被害人的血迹是困难的。如果嫌疑人在受审时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你们一定要盯着他的眼睛,告诉他这样的一个事实:你们知道他身上有玛丽的血迹。”警探们原封不动地上演了他的这套“脚本”。在警官把德维尔带进审讯室后,他马上注意到了那块石块,然后汗就下来了,呼吸也变得沉重。起初他还吞吞吐吐,拒不交待,但当警官提到血迹一事时,他明显精神崩溃了。最后,他不仅承认了玛丽?弗朗西丝是他杀害的,而且坦白了另一起强奸案。道格拉斯的经验正说明了在未能取得可靠证据的前提下,主要通过审讯方式确定犯罪事实的可能性。当然,这种可能性的前提是对案犯的行为有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在“1.28”大案中,已不可能首先获得证据然后逮捕嫌疑人。现在,经过审讯,也没有产生期待的效果,现在走到了值得对分析和判断本身产生怀疑的一步。必须立刻作出决定,是否以同样的方式和传讯其它嫌疑人。一位指挥员从审讯现场上回来,见到闫自忠时重复了好几个人说过的话:“我看不像……”“什么不像?”闫自忠发了火,厉声道:“力度不够!”在指挥部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与会者们都看到张昕枫开始瞪着眼睛斥责下属。那种神态是来自省厅的孙匡男、闫自忠等人也不常见到的。张昕枫命令停止审讯,开会研究下一步对策。他显然对整整一个白天毫无进展非常搓火。事后他回忆过,在破案过程中,最困难的时刻不是14日下午由他决定如何对付无名尸,而是16日晚间,由他来决定审讯方向。他既然来到鹤岗,就要对破案工作负主要责任,这个责任并非儿戏,搞错了,甚至冤屈人命,他这个省厅副厅长也是承担不起的,更没有别人能够替他承担这个责任。即使他把一切都交给下面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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