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几天,孙海波叫我上他家,田原也到了。我们谈来谈去,都有自卑感,觉得自己混得挺损,吃的不好,穿的也不好,不象个人样。因为有比的,没比的就没这事了。……我们聊得挺投机,可以说是相见相晚。接着,就进入正题了,都有作大案的决心,要抢,先抢枪。我提出来,过去民警刘和、陈勇的枪被抢,作案的都是被亲友检举出来的。刘和案是媳妇揭发,陈勇是朋友揭发。还有沈阳一起抢银行的案子,是因为内线没挺住,公安才破案的。所以,干这种事,只能自己知道,什么父母、哥兄弟都不能让知道,要回避任何人。他们俩也都同意。
接着,我们就研究上哪儿抢枪。决定不能在家门口抢,发案后不至于把自己放在警察调查的圈里。我们三个的家都在南山,所以不能在南山干。鹿林山和兴安交通不便,也不好干,还是老街巷的向阳区比较合适。这样就得码点子去。开始说田原去,后来考虑田原眼睛有毛病,容易上线,不安全,就决定还是由我和海波去。
从闫文宇的叙述上看,孙海波拉他入伙是没有费什么劲的。但假若孙海波看中了别人,闫文宇至今还是一个普通的、毫不起眼的矿山职员。闫文宇自以为他们这个团伙刚刚建立,自己是创始人之一,却没想到孙海波、田原两人在他加入之前就干过两起大案了。孙海波做得很老练,他装作一切都是刚刚开始,从头说起,把话题慢慢引上抢劫,得出抢劫是唯一出路的结论。他们要去抢枪,但他丝毫没有透露手中已经有一支枪。关于下一次行动的袭击目标,孙海波心里也有了点数,他计划选择矿铁派出所的人。他没有告诉闫文宇一起上街码点。走到矿铁派出所门口,他说这地方行。两人就在附近转,等到下班时间,在下班出门的警察里随便跟上一个,一直跟到家里。那天下班时从矿铁派出所里陆续走出的警察不少,杨坤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与别人的区别在于他刚好在犯罪分子们需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出现在他们视线中。杨坤佩带的也是著名的“五四”式,从衣服后面就能看清。佩带这种东西无人敢惹。一旦有人惹上来就不是轻的。
杨坤个子不高,身体不算壮,几个人认为好对付,计划在路上干,干完就跑,还是谋杀高连国的方式。闫文宇是车工,这使他们有了改进作案工具的条件。孙海波不知从哪里捡来一块熟铁,拿到闫文宇供职的机电科,用机床切成两块,中间钻空,再用锉刀打磨,做成了两只铁护手。跟踪杨坤也用了几个月,名字他们从派出所的宣传栏上已经看到,但问也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后来决定到杨坤家里干,选个晚上动手,可是又发现杨晚上常出门,最后便议定改在早上,早上风险大些,同时也更有把握。92年2月1日早7时左右,3个人来到杨家门口附近,眼看着杨妻外出上班,门开了,周围无人注意,就闯了进去。孙海波和田原握护手,闫文宇走在后面。
杨坤正在厨房里做饭,田原上去一把用胳膊夹住他的脖子,死死扣住。杨坤骂了一声,孙海波已挥起铁护手照他头部连续猛击。这种凶器,人被打几下就够呛了。孙海波摸他身上没有枪,就松了手进屋去找。田原还在继续打,并能听见受害者还在骂。孙、闫两人在卧室里翻箱倒柜地找枪,衣橱里的衣服都摘下来,枕头底下,被褥底下、皮箱里、纸箱里都找遍了,却没有发现武器。这时,在炕上睡觉的小孩醒了,看见屋里的情景就哭出声来。孙海波顺手抡起地上的北京方凳,照着小孩的头部就给了一下子。孩子的头让被子蒙着,凳子打上去打碎了。可见这一下子如何之狠。田原也进了卧室,代替孙海波去打那孩子,他是如何打的,用什么打的,孙、闫两人都没注意,他们继续找枪。
审讯中,公安人员质问孙、闫为什么如此惨无人道地杀害一个孩子。孙、闫回答说,一是因为孩子哭,二是因为3个人都没伪装,只戴手套,需要灭口。能够对一个孩子这样下手的人,怀着怎样的心态呢?常人很难理解。躺在厨房里的杨坤此时还没有死,也没有装死,他居然顽强地扶着东西又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这一下便决定了他的最后遭遇。闫文宇说:“他起来了,还得打!”田原便拿起护手又到厨房里去打杨坤,顺手就把藏在身上的手枪拔出来交给了孙海波。闫文宇问:“这不是枪吗、”孙海波说:“这是咱们自己的。”闫文宇问:“哪儿来的?”孙海波说:“回去再跟你说吧。”杨坤那天恰好没有带枪回家,所以他们找遍了房间也没有找到,只好匆匆撤走。杨坤和他的12岁的儿子则白白死于非命。关于谋杀杨坤的动机,孙海波在接受审讯时还有另一种说法。当审讯员问他去杨家前是否准备把杨打死时,他回答说:“当时就想把警察打到没有反抗能力为止,然后抢钱。警察没死算命大,死了算命短。”审讯员问:“没想到警察没死的话能认出你们吗?”
他回答:“我们进屋就突然动手打他,会把他打慒,即使不死,我们以后换了衣服,换了发型,他也不会认出来,所以我们不用化装。”“你们当时为什么没告诉闫文宇抢过第一支枪?”“事先告诉他,他要是听了害怕,撤出去不干,再把我们举报了,就不好办了。一起干完一把事再告诉他就没关系了,因为牵连上他了。”孙海波想得的确周密,事后,闫文宇问到那支枪是怎么来的时,他和田原才告诉他前两次作案的经过,还照实端出瞒他的想法。闫文宇想了想,也不能不承认他们的顾虑有道理。重要的是,在这次作案中闫文宇虽然没直接动手,也算是把自己和孙、田牢牢地绑在一起了。回到家中,他们把作案时穿的外衣和鞋子全部烧了。不像上次那样,抢完储蓄所还把呢子外套挂在显眼的地方。没有抢到枪,徒然暴露了一次,使孙海波有些不快,田原建议再干一次,闫文宇则提出,快过年了,公安局肯定又要组织“严打”,这段时间不能动。孙海波很欣赏闫的意见,觉得有了他确实如虎添翼。闫文宇不似田原,只知动手,他善于研究作案,买了一些法制材料,犯罪纪实,大案案例《刑事侦察学》等书籍放在家里琢磨。照他这样琢磨下去,鹤岗社会上没有安定的日子。正是因为杨坤的枪没有丢失,罪犯们只是顺手牵羊地掳走一些财物,警方才没有意识到“2.1”案件真正严重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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