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中国文人_刘小川【完结】(129)

阅读记录

  宝玉在脂粉堆中长大,摸一摸是他的专利。长到十五、六岁,渐渐知道缩手。关于这缩手,稍后再谈。

  美丽,善良,公道,细致,薛宝钗完全符合“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标准。更何况她还有才,锦心秀口,随手一挥便是好诗。且看她咏柳絮的《临江仙》: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围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韵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这首词的末两句,红学界引用过无数次。宝钗善于借力,也的确上了云青。只是有点高处不胜寒。

  有论者巴望“钗黛合一”,让贾宝玉享大福。享大福固然好,符合一些阅读心态,但事实上不可能。《红楼梦》的续作中有一本《红楼圆梦》,却流传不下来,盖因它破坏了悲剧的格局,只求迎合浅层次的阅读。曹雪芹洞悉各类俗文化,但他的艺术决不庸俗,毋宁说,他是雅得不能再雅。宝钗和黛玉,有融合的地方,却更有尖锐的对立。宝钗是大家族的产物,她是维护家族的,抑制人性的,每每规劝宝玉留意仕途,碰了几回钉子还要说,可见她在这方面意志坚决。宗法社会的“基因链”,宝钗是符合遗传标准的一环。布置那“吃人的筵席(鲁迅语)”,有宝钗一份功。而她不自知,似乎只凭“遗传指令”去行动,到头来自己也栽了。曹雪芹其实把薛宝钗写得十分明白,而写得明白的前提是看得明白。钗黛合一,断不可能。两个宝二奶奶加一个宝玉,只能跳蹩脚的三人舞。钗黛俱是心性高,艳力强,才华压倒须眉。二艳相争,必有一伤。要不就让那宝玉吃不了蔸着走。三人舞,可能根本没法跳。钗黛合一这一层,入不了曹雪芹的巨眼。只能入末流作家的咪咪眼。

  《红楼梦》第三十三回,太太房里的大丫头金钏,挨了王夫人的打,忽然投井死了,王夫人感到自己难脱干系,将受舆论攻击,颜面上很难过去。这节骨眼上,薛宝钗讲了一段被红学家高度关注的话:“据我看来,他(金钏)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傍边儿玩,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玩玩逛逛儿,岂有这些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

  宝钗真会劝,说到了点子上,卸掉了王夫人的负罪感。王夫人先说她有罪过,宝钗笑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但据我看来…”宝姑娘微笑着的这一转,叫人印象深刻。

  主子的慈善面目是需要维护的。一个主子杀了人,另一个主子替她把负罪感剔除干净。难怪不少学者都盯上了大观园内的阶级斗争。

  这一次,宝钗借了一回大力,为日后上青云作了很好的铺垫。

  宝钗亲手炮制冷香丸,遇事不温不火,日用穿戴朴素,“淡极始知花更艳。”作为家族利益的扞卫者,她真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凤姐儿私心太重,和宝钗一比可差远啦。宝钗做上宝二奶,持家更胜凤姐一筹,只可惜她来不及施展抱负与才干,便已听到大厦将倾。

  宝钗有机心,有伪善。此二层,却属于“集体潜意识”,她自己看不到,而曹雪芹以最高形态的艺术直觉看到了。于是写宝钗,更多的不是揭露,而是悲悯。

  排在宝钗身后的,有袭人,凤姐,探春,尤二姐……

  排在黛玉身后的,有晴雯,鸳鸯,尤三姐,妙玉,小红,司棋……

  两个脂粉队伍,细察之下,区别大焉。粗看则辜负了曹雪芹。人生的不同阶段读曹公,会有不同的感悟。

  金钏投井,薛宝钗向王夫人说的那番话,黛玉晴雯是连想都不会去想的。湘云鸳鸯也讲不出口。宝姑娘人见人爱,而人见人爱的人本身就有问题,她不是活出她的真实个性,而是偏于伪装、藏拙,像个官场中人。“价值对比”的紧要关头,主子的面子都比丫头的性命要紧。她微笑着讲的话是一把软刀子,是让可怜的金钏再死一次。

  脂砚斋称薛宝钗是“女夫子”,切中她的要害。宗法社会的卫道士,如同白首穷经的老学究,身上满是夫子气。宝钗的悲剧,是她终于做了家族的牺牲品。

  而林黛玉情爱至上,个性至上,蔑视一切人性的扭曲。她是真诗人,不是写着玩儿的。诗歌的高度,便是她生命的高度。她属于“文化的基因链”,追随着司马迁陶渊明李清照,她是曹雪芹的另一个化身。

  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虽然毛病很多,制造了不少混乱,但对黛玉死、宝钗出嫁的处理却赢得许多论者的赞誉。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前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其烘托的悲剧气氛,真让人五内翻腾。这悲剧的份量,把人性的价值毁灭给世人看,何尝低于莎士比亚。高鹗这么写也靠近雪芹本意。按脂评线索,曹雪芹的佚稿写到了黛玉死宝钗嫁,但不在同一天。曹公的处理,被上帝给拿回去了。脂砚斋透露的情节是,贾宝玉一直神思恍惚,人在宝钗前,心在离恨天:“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林黛玉死了,却依然活着;薛宝钗漂亮、温存、识大体,使尽浑身本事,却不能和宝玉身心相融。价值的鸿沟没法填上。人性与家族不两立。“女夫子”纵是高明的晶莹雪,仍难以偷换体现女性自主之最高价值的“寂寞林”。这里,曹雪芹亮出了他的原则性。

52书库推荐浏览: 刘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