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草_余杰【完结】(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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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时候,我们是六个人一间小小的宿舍,上研究生以后稍微好一点,减少为四个人。四个大小伙子挤在一间十五平方米的小窝里,就连转身都显得困难,偏偏大家又都是中文系的学生,中文系的学生有一个相同的特点--每个人都拥有一大笔藏书、每个人都是痴迷于书籍的"书虫"。书比人还需要空间,书堆在窗台上,堆在床头上,堆在每一个可以堆放的角落里,直到连一根针也插不进去为止。

  我的小床上,有"半壁江山"就是由心爱的书籍占领着。晚上睡觉,连翻个身都很困难。有一次翻身碰倒了一堆厚厚的书,它们像倾泻的洪水一样,立刻将我掩埋起来。同屋的同学都惊醒了,以为发生了一场地震,模模糊糊地都想往外边跑。幸好是虚惊一场,我也没有一点皮肉之伤。此后,还得在提心吊胆中进入睡眠,因为可爱的书籍们还在不断地蚕食着我的地盘。我找不到别的地方来安置它们。

  而且,我们的宿舍晚上还要定时熄灯。这是学校里最不合理的措施之一。听说,八十年代的学长们曾经就此事愤然抗议,并获得成功。但是,到了九十年代,一切又恢复原状,这时的学生再也没有"仰天长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气度了。在九十年代死水般的校园里,学生是最无足轻重的一个阶层。风云激荡之后,我们又成为被束缚在各种"规矩"之内的螺丝钉,连用电的自由也不敢去争取。有时候,我写一篇文章,正写到兴头上,偏偏灯给熄了,好不扫兴。只好点燃一支蜡烛,与古人一样"秉烛而书"。

  有出去单独住的想法已经很久了,但一直没有得以实施。这学期,我想无论如何也要搬出去,因为很快就要做毕业论文了,我希望有个安静的、独立的空间。

  我打算跟法律系的一位好朋友萧瀚一起合租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共用客厅、厨房、卫生间,然后每人单独拥有一间小小的卧室兼书房。没有个人隐私的集体宿舍的生活,已经让我无法忍受。

  不过,北大附近的房子很紧张。漂泊在北大、清华附近的年轻人,据说有好几万。他们怀着单纯而天真的理想在这片寸土寸金的土地上挣扎,他们扑腾着一双双伤痕累累的翅膀,想从这里开始最初的飞翔。他们几乎把周围空余的房子都租光了。然而,踞傲的北大和势利的社会却很少承认他们的努力。

  这几天,我跟萧瀚在外面四处奔波找房子,看了几个地方都不满意。正在给你写信的时候,萧瀚又来电话,说打听到一个信息,让我一起去看另一处地方。但愿这一次不再扑空。

  我要出门了,只好匆匆忙忙地结束这封信。本来还有很多话要对你说,下一次再慢慢聊吧。

  也许,不久之后,你到北京来出差,我就可以在自己的小屋子里款待你了。

  廷生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四、宁萱的信

  廷生:

  其实,上个星期我一直在北京,从八月二十八日到九月四日。京城确实如你所说,居之不易,像我这样"白居"更是不易。闷热难耐,粗食淡饭,交通堵塞,举目无亲。因为是办公事,没有玩耍的心情和时间,所以更觉无聊。

  我来北京好几次了,既没有去故宫,也没有去长城。我对这些大家趋之若骛的地方,没有丝毫兴趣。故宫不过是那些变态的皇帝们阴森森黑漆漆的家,而长城的"伟大"又怎么能够跟孟姜女珍珠般的眼泪相比呢?

  我只去了一个地方,你猜是什么地方?

  是地坛。是史铁生的地坛,而不是皇帝的地坛。

  地坛原来属于皇帝老儿所有。每年春耕时分,他们都会劳师动众地来到这里,装模作样地拜祭一下土地,种一下庄稼,表达一下对土地的敬畏和对子民的关怀。但是,这种敬畏和关怀都是虚伪的和言不由衷的。

  皇帝和王公大臣们,在庄严的地坛里恭恭敬敬地履行完所有祖宗制定的繁琐程序以后,回去照样接着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或者虐待后宫的女子,或者屠杀直言的书生,或者将农民背上的赋税增加一倍。

  而地坛和地坛里供奉的神仙,几百年如一日地沉默着。神圣与邪恶,庄严与卑劣,同时存在于这里。只有古老的柏树冷冷地看着帝王们的表演。谁的演技高超,谁的演技拙劣,它自有评定。

  过去,地坛不允许老百姓进来,门口有皇家的侍卫守护着。现在,昔日不可一世的皇帝灰飞烟灭了,地坛却成了一座巨大的、荒芜的、没有人照料的园子。

  北京是一个热点旅游城市,可是外地游客很少有到地坛去的。它被忘记了,被遗弃了,所以它自由了,它解放了。

  我去地坛是因为史铁生。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一篇让我深深感动的散文。我想去呼吸一下地坛的空气,我想去摸一摸地坛的树木,我想去看一看地坛的建筑,我想去感觉一下那些文字背后的凄凉与坚贞。

  《我与地坛》的最后部分,是一名残疾人对生命的思考。是关于归宿与寻觅的思考,是关于时间与空间的思考,是关于"我"在宇宙中地位的思考。史铁生静静地面对着夕阳下的这片园子,喃喃自语道:"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还是无所谓。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那个老人,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很可能是这样:我同时是他们三个。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这种彻头彻尾的悲凉,这种明白如水的旷达,我只能理解一小部分,因为我是一个身体健全的人,也因为我还太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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