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与匈奴绝和亲。但边贸则未绝。
[自是匈奴绝和亲,攻挡路塞,往往入盗汉边,不可胜数。然匈奴贪,嗜汉财物,汉亦尚炎帝不绝以中之。]
秋,诏全民大哺五日(过年)
元光三年(B132,已酉)25岁
窦、田为争夺田产相争。
[丞相遣籍福请窦婴城南田。窦婴怒曰:老仆虽弃,将军虽贵,宁可以势夺乎?不许。灌夫闻,怒骂籍福。田蚡闻之,曰:窦婴子杀人,吾活之。何爱数顷田?]
[窦婴景帝时为大将军,田蚡当时位列诸郎。未贵,往来侍酒于窦婴,跪起如子侄辈。及元光后,田蚡借王太后之势,专权骄姿跋扈,遂蔑视诸窦。]
[何按:此案表明王(田)氏新外戚势力的兴起,旧窦氏势力已大削弱。而武帝正处于矛盾之中心。
武帝以“无为(不介入)之道处之,此乃武帝以外戚制外戚之策也,甚高明。]
汉武帝生平大事年表(21)
导演:胡玫 编剧:江奇涛
连载:汉武大帝 出版社: 作者:导演:胡玫 编剧:江奇涛
[《汉书·卫青传》记卫青曰:“自魏其武安之厚宾客,天子常切齿。彼亲待士大夫,招贤黜不肖者,人主之柄也。人臣奉法遵职而已,何与招士?]
五月丙子,黄河于瓠子决口改道,注巨野,通淮泗,泛郡十六,改道从顿丘东南入海。
武帝命汲黯、郑当时发卒十万塞之。5月辄复坏。决口濮阳,淹十六郡。丞相田蚡反对治河,云:江河之决皆天事,未易以人力为强塞、塞之,未必应天。(《史记·河渠书》)因其封地俞县(今山东平原)在河北、河夷南流对其有利。
元光四年(B131,庚戍)26岁。
春,丞相言灌夫家在颖川,横甚,民苦之,请案。上曰:此丞相事,何请?灌夫乃持丞相阴事,为奸利,受淮南王金,与阴谋语。宾客居间调节,暂和解。
夏,田蚡娶燕王刘泽子康王刘嘉之女为夫人。王太后诏,命列侯、宗室皆往贺。窦婴邀灌夫俱往。灌夫骂座。田、窦家族矛盾激化。
[《史记》:灌将军夫者,颖阴人也。父张孟,尝为灌婴舍人,得幸,因进之至二千石,故蒙灌氏姓。吴楚反时,从军平叛,有功,为中郎将。后家居长安,坐法去官。为人刚直使酒,不好面谀。不喜文学,好任侠。所与交通,无非豪杰大猾。家资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宗族宾客为权利,横行颖川。民间歌之曰:“颖水清,灌氏兴。颖水浊,灌氏族。”窦婴失势,乃与灌夫交,倚其客报复平生有睚眦,先慕其势后弃之者。灌夫亦倚窦婴,以结交列侯、宗室、亲王。两人相利用,其游如父子然,恨相知晚也。]
[何按:由此可知,灌夫本为颖川恶霸,窦婴则为失势之贵族。其与田蚡之争,实乃贵戚与暴发户之争也。]
主父偃盗书陷害董仲舒。
[“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火灾。仲舒坐私为灾异书,主父偃阴取奏之。下吏,罪至不道。免诛,复为中大夫。董氏告老免归。大臣皆畏偃口,赂遗累千金。]
[是年辽东高庙、长陵高园火灾。上素服五日。董仲舒著《灾异之记》,主父偃窃之以上奏天子。记中推说灾异天意,认为应诛刘安及田蚡。
武帝览之不悦,下董仲舒于狱,后复释之。(此似与田蚡授意公孙弘陷害董氏有关。)]
[最早建议武帝除掉刘安和田蚡的是董仲舒。事起于本年辽东高庙和长陵高园先后发生两起火灾。(一说在建元六年。)董仲舒著文论之。论收入《汉书·五行志》:“天灾若语陛下:‘当今之世,虽敝而重难,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也。(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不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在外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庙,犹灾而燔之,况诸侯乎!在内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园殿,犹燔灾之,况大臣乎!此天意也。”所言“在外而不正者”指刘安,“在内不正者”指田蚡。
草稿未上,主父偃私见,嫉之,窃其书而上奏。武帝不以为然。召示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元朔六年,淮南、衡山王谋反事觉,武帝乃“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谊颛断于外,不请。既还奏事,上皆是之” 。(《汉书·五行志》。)田蚡已死,不及诛,武帝忿忿说:“使武安侯在者,族矣!” (《史记·武安侯列传》。)]
[仲舒治国,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汉书·董仲舒传》。)]
5月,平棘侯薛泽为丞相。御史大夫韩安国行丞相事。堕车,蹇,因病免韩安国官职。
9月,中尉张欧为御史大夫,韩安国病愈复起为卫尉。
窦婴,田蚡廷辩。
王太后命族灌夫,并案治窦婴。武帝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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