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群盗起”。泰山,琅琊农民暴动起义,阻山攻城,道路不通。出兵弹压。拜直不疑为青州刺史。
[时关东农民起义军纷起,大者数千人,攻城邑,取库兵;小者以百数掳掠乡里者不可胜数。泰山、琅邪有徐勃等,南阳有梅免等,楚有段中、杜少等,燕赵之间有坚卢、范主等。起义历经数年。遣直指使者暴胜之等赴各地镇压。暴胜之奏杀(经奏报批准而杀)二千石、诛(不经奏报而杀)千石以下,及与起义军通行、饮食而连及者,大郡至万余人。作“沈命法”:“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所捕人数不足)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主管之人)皆死。”以后他方官与小吏多隐匿不报,以全身避法。]
颁《沉命法》,凡二千石以下察捕盗贼不力者,皆处死。
[赵翼论曰:“汉武时,酷吏盛行,民轻犯法,盗贼滋起,大者至数千人,攻城邑,掠库兵。帝使光禄大夫范昆、[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发兵,斩首或至万数,并诛通行饮食者。数年稍得其渠率,而散亡者又聚党阻山川。无可奈何,乃作沈命法,盗起不发觉,觉而勿捕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皆死。其后小吏惧诛,虽有盗不敢发,恐累府,府亦使不言,故盗贼益多。”
《史记·酷吏列传》记载天汉暴动较详,认为主要原因是酷吏专断,“吏民益累犯法,盗贼滋起”。《汉书·王莽传》则认为连年征伐是天汉暴动的直接原因。大抵天汉暴动是元封流民骤现形势的重演,不过规模更大,来势更猛。]
秋,止禁胡巫祠道中者,大搜。
派直旨绣衣使者,持节,虎符,以监郡守。
以匈奴降将成娩为骑将,率楼兰国兵击车师。匈奴遣右贤王将数万骑驰援,汉兵不利。引去。
天汉三年(B98,癸未),59岁。
正月,陵兵败书闻。廷辩,司马迁为李陵进言,获罪下狱。
2月,初榷酒酤。
3月,东巡求神仙,封泰山。
御史大夫王卿有罪自杀。
怠厌方士怪迂语。然犹希冀能见仙人,得长生不老术。
秋,匈奴入雁门。太守弃市。
以执金吾杜周为御史大夫。
[(杜周)捕治桑弘羊、卫皇后昆弟子刻深,天子以为尽力无私,迁为御史大夫。]
天汉四年(B99,甲申)60岁。
春正月,朝诸侯于甘泉宫。
春3月,巡行泰山。
夏四月,立皇子刘髆为昌邑王。
5月还京,居建章宫。
9月,令罪人入钱赎死。
派李广利,路博德,韩说将十万人击匈奴。不利,还。谣传以为李陵为匈奴练兵。
汉武帝生平大事年表(42)
导演:胡玫 编剧:江奇涛
连载:汉武大帝 出版社: 作者:导演:胡玫 编剧:江奇涛
[春,李广利出朔方,至余吾水上。游击将军韩说出五原。因杅将军公孙敖出上谷,皆击匈奴。]
[遂下诏,族李陵家。其实被俘而教匈奴兵法者,降将李绪也。武帝灭李陵族后,李陵恚恨,乃杀李绪。]
太史令司马迁为李陵进言,罹罪当死。家贫,不能自赎,乃以身赎为宫刑。(是年迁约48岁。)
[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相善也,趣舍异路,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欢。然仆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无所畜积也,仆以为有国士之风。
夫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赴公家之难,斯已奇矣。今举事壹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仆诚私心痛之。
且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足历王庭,垂饵虎口,横挑强胡,卯亿万之师,与单于连战十余日,所杀过当。虏救死扶伤不给,旃裘之君长咸震怖,乃悉征左右贤王,举引弓之民,一国共攻而围之。
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然李陵一呼劳军,士无不起,躬流涕,沫血饮泣,张空弓,冒白刃,北首争死敌。
陵未没时,使有来报,汉公卿王侯皆奉觞上寿。后数日,陵败书闻,圣上为之食不甘味,听朝不怡。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仆窃不自料其卑贱,见主上惨凄怛悼,诚欲效其款款之愚。以为李陵素与士大夫绝甘分少,能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汉书·司马迁传》。王夫之对此颇多讥议:“为将而降,降而为之效死以战,虽欲浣涤其污,而已缁之素,不可复白,大节丧,则余无可浣也。……李陵曰:‘思一得当以报汉’,愧苏武而为之辞也。其背逆也,固非迁之期得而为文焉者也。(《读通鉴论·武帝》))]
单于以女妻李陵,立为右校(贤)王。
匈奴大阏氏(汉南宫公主)欲杀李陵。单于匿之于北方。(李陵入匈奴后,被封为右贤王。《新唐书·回鹘传》:“黠戛斯(吉尔吉斯),古坚昆国也。其种杂丁零,乃匈奴西部也,匈奴封汉降将李陵为右贤王,卫律为丁零王。”《宋书·索虏传》:“索头虏姓托跋氏,其先李陵之后也。陵降匈奴,有数百千种,多立名者,索头亦其一也。”《南齐书·魏虏传》:“匈奴女名托跋妻李陵,胡俗以母名为姓。”
52书库推荐浏览: 江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