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九点多你在干什么?”
听他这么问我,心中有些紧张,仍装作若无其事地说:
“我什么也没干,眼睛痛,在家睡觉了。”
我反问他:
“怎么了?有什么事了吗?”
他望着我的眼睛,脸上显现出不信任和不耐烦的表情。他对我吼道:
“你他妈少跟我玩轮子,昨天晚上你是不是打了一个日本人?”
我一听他这话认为他也拿不准是不是我干的,就马上装作又可怜又无辜的样子说:
“李叔,我昨天眼睛痛,很早就睡了,真的没打什么日本人。不信你问问我家人。”
他并不相信我的鬼话,恶狠狠地对我说:
“跟我到派出所去,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跟着他边走边想,一定是那个日本老头报案了,我眼睛上包扎的纱布正是明显的犯罪特征,所以引起了他的怀疑,我想把纱布取下扔了,但又一想这不是不打自招吗。我心里七上八下地跟着他来到派出所。一进来他就说“你如果现在不承认,等会我们会把当事人找来。一旦证实是你干的,我们要从严惩处.你的犯罪性质是非常严重的,你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国际影响。我现在给你五分钟的时间,你好好想想,现在坦白还来得及。讲清楚你的犯罪动机也许我们会从宽处理。”
我坐在那里想今天是栽定了,我虽然打了人,但是并没有抢人家东西,从我内心来讲因为有爱国主义精神才促使我产生了这种复仇心理。我感觉当时出手不是很重,日本人既然能来报案,也肯定伤得不重。如果我从实招来或许比顽固到底要好一些,想到此,我就如实地坦白了我的犯罪动机。
警察一边听我兑,一边做笔录。
问:你叫什么名字?
答:李叔您不是知道吗。
这时李叔十分生气地骂道:“你他妈放老实点,这是程序,我问你呐!”
问:你叫什么名字?
答:记工。
问:你是那年、那月、那日、出生的?
答:1963年5月4日。
问:你在什么学校读书?
答:长春市67中。
问:你的父母分别在什么单位工作?
答:我爸爸在吉林省设计院,我妈妈在长春市108中。
问:你家中还有什么人?
答:还有一个哥哥和我在一个学校读书。
问:你在何年何月受过什么处分?有过什么犯罪记录?
答:都没有。
问:你昨天晚上几点钟,在什么地方,用什么凶器,打了一个日本人?
答:大约九点来钟,我在长江路溜达,有一个穿西服的外国人问我哪里有厕所。我听他说话有点像日本人,就问他:
“你是日本人的干活?他说:‘是的。’我向来就恨日本人,就把他领到长江电影院后面胡同的公共厕所里,我告诉他这里就是,他就进去了。我这时看到地上有一块砖头,就捡起来背着手藏在身后走进厕所,我看他正背对着我撒尿,就骂了他一句,他一回头我就照他脑袋拍了一砖头,就跑了。”
问:你把他打倒了吗?
答:我没注意,我打完就跑了。
问:你当时骂了他一句什么话?
答:操你妈的,叫你侵略中国。
问:你非常恨日本人吗?
答:是。
问:你为什么恨日本人?
这时候我就把姥爷家的事情,添油加醋地从头到尾讲了一遍。我的表演十分到位,我时而慷慨激昂,时而泪流满面,时而义愤填膺。我最后对李叔说:
“我要是出生在那个年代,我肯定是和杨静宇、李兆麟齐名的抗日英雄。如果我是女的,也决不会亚于赵一曼。”
我此时已经忘记了警察是在审讯我,反而感觉我是在给他们作爱国主义报告。警察们望着眉飞色舞忘乎所以的我,不仅哑然失笑。李叔拍了拍桌子对我说:
“你是不是忘记了这里是什么地方,别吹牛B了,你要是赶上那个年代极有可能是个汉奸。”
他的话让我幡然醒悟,我低下头不作声了。我的情绪和正义感显然有点打动了李叔,他对我已经不是很凶了。他记录完我的话,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我歪歪扭扭地写上了名字并按上了手印。他让我坐在这里等着,就出去了。
过了一会他又进来问我妈妈的电话号码……中午了,我很饿就对他说:
“李叔我早晨没吃饭很饿,你能不能让我先回家吃饭,我下午再来?”
他说:“你还想回家,想美事吧。人都让你打死了,你等着偿命吧。”
这时又进来一个警察,他拿了几个包子放在我的面前说
“抗日英雄吃饭吧,到里边可就没有这么好吃的包子了。”
此时我也不再客气,说了声:
“谢谢叔叔。”
就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我一边吃一边自言自语说:
“唉!要是有点醋就好了。”
闻听此言那警察骂道:
“真不要脸,你以为这是在你们家呀,你是不是还想让老子找头蒜再给你扒了?”
我赶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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