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慈禧_张研【完结】(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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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慈禧为何发动戊戌政变,众说纷纭。

  一种意见认为,慈禧是顽固保守派的代表人物,始终站在顽固、守旧立场上阻挠和反对变法。这是几十年来的传统观点。

  一种意见认为,慈禧和光绪嫌隙已深,现在光绪要自主,她内心愤恨,便想索性废掉光绪,于是一开始便做了部署,最终发动政变。

  一种意见认为,慈禧说不上有何政见。如光绪因其上书受阻曾怒罢礼部六堂官的王照,即是这种看法。他说,戊戌政变,“许多外人误以为是慈禧太后反对变法所致,其实,慈禧是个只知道权力却没有什么政见的人。光绪皇帝和慈禧的争论,纯粹是家务之争。所以要依我的看法,如果把主张变法的名义奉送给慈禧,让慈禧太后在名义上成为改革旗手,那么光绪搞改革的理想是可以实现的。”但康有为坚持“扶此抑彼”,认为慈禧“是个万万不可造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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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戊戌政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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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意见认为,戊戌政变的直接动因与其说是政策之争,毋宁说是慈禧察觉了康氏有针对她个人的举兵夺权的计划。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把慈禧说成完全因反对维新而发动政变,至少是把复杂的历史事件看得过于简单了。不应把慈禧简单划归为保守派之列。她早年曾力排保守权贵的势力,支持洋务运动,也曾对光绪的变法愿望予以赞同;她与光绪还是有亲情的。与其说她的思想接近保守派,不如说更接近洋务派;她并不是变法不可逾越的障碍。溥仪《我的前半生》指出,“戊戌变法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清政府各个派系之间妥协的产物,是他们面对清王朝所处的实际困境而共同寻求的解救之道。”早在变法活动酝酿之初,慈禧即曾对光绪道:实行变法乃是我一贯的主张,早在同治初年就曾依曾国藩所奏派子弟出洋留学造船制械,如能通过变法使国家富强,你可放手为之,我绝不从中作难。但如日本那样,连衣服皇历都学洋人,“则是得罪祖宗,断不可行。”只不过告诫光绪“毋操之过蹙而已”。光绪发布了由翁同龢起草的《明定国是诏》,把讲求西学、变法自强作为清王朝的国策,使维新运动取得了合法地位。此时慈禧的态度不仅不反对,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同情和支持变法。但由于政治变革过急过剧(三个月的变法措施足够当时中国消化三十年)而超出了社会公众的承受能力,使社会秩序处于极端危机的状态中。加之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采取了错误的孤立与排斥慈禧的政治战略,结果使以怀塔布、刚毅、叶德辉等为代表的原先就反对改革的保守派,以慈禧、荣禄为代表的有限地同意改革的既得利益派,以孙家鼐等为代表的原先曾支持改革的温和派,出于对激进的变法政策的共同不满而联合起来,最终导致了政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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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清末新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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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戊戌政变中,慈禧剥夺了光绪全部的权力,将戊戌变法淹没在血泊之中、变为短命的“百日维新”。然而,仅仅两年多,经过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占北京等一系列历史巨变,慈禧自己也走上了“变法”之路,推行“清末新政”近十年,其深度和广度甚至超过了戊戌变法。

  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慈禧于西安(1900年庚子事变西逃)发布了实行变法的上谕,此为清末新政之始。全文如下:

  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穷变通久,见于大《易》。损益可知,著于《论语》。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伊古以来,代有兴革。即我朝列祖列宗,因时立制,屡有异同。入关以后,已殊沈阳之时。嘉庆、道光以来,岂尽雍正、乾隆之旧。大抵法积则敝,法敝则更,要归于强国利民而已。自播迁以来,皇太后宵夜焦劳,朕尤痛自刻责。深念近数十年积习相仍,因循粉饰,以致成此大衅。现正议和,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图富强。懿训以为取外国之长,乃可补中国之短;思前事之失,乃可作后事之师。自丁戊以还,伪辩纵横,妄分新旧。康逆之祸,殆更甚于红拳。迄今海外逋逃,尚以富有、贵为等票诱人谋逆。更藉保皇保种之妖言,为离间宫廷之计。殊不知康逆之谈新法,乃乱法也,非变法也,该逆等乘朕躬不豫,潜谋不轨。朕吁恳皇太后训政,乃拯朕于濒危,而锄奸于一旦。实则翦除乱逆,皇太后何尝不许更新;损益科条,朕何尝概行除旧。执中以御,择善而从,母子一心,臣民共见。今者,恭承慈命,一意振兴,严禁新旧之名,浑融中外之迹。我中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密,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文法者,庸人藉为藏身之固,而胥吏倚为牟利之符。公事以文牍相往来而毫无实际,人才以资格相限制而日见消磨。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国家者在一例字。至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制造器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政之本源也。居上宽,临下简,言必信,行必果,我往圣之遗训,即西人富强之始基。中国不此之务,徒学其一言一话、一技一能,而佐以瞻徇情面、自利身家之积习。舍其本源而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卜安得富强耶!总之,法令不更,痼习不破;欲求振作,当议更张。着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所见,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再由朕上禀慈谟,斟酌尽善,切实施行。自西幸太原,下诏求言,封章屡见。而今之言者,率有两途:一则袭报馆之文章,一则拘书生之成见,更相笑亦更相非两囿于偏私不化;睹其利未睹其害,一归于窒碍难行。新进讲富强,往往自迷本始;迂儒谈正学,又往往不达事情。尔中外臣工,当鉴斯二者,酌中发论,通变达权,务极精详,以备甄择。惟是有治法尤贵有治人。苟得其人,敝法无难于补救;苟失其人,徒法不能以自行。流俗之人,已有目短,遂不愿人有一长。以拘牵文义为认真,以奉行故事为合例,举宜兴宜革之事,皆坐废于无形之中;而旅进旅退之员,遂酿成此不治之病。欲去此弊,其本在于公而忘私,其究归于实事求是。又改弦更张以后,所当简任贤能上下交儆者也。朕与皇太后久蓄于中。事穷则变,安危强弱全系于斯。倘再蹈因循敷衍之故辙,空言塞责,省事偷安,宪典具存,朕不能宥。将此通谕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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