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在过去的兄弟情怀上,自己的兄弟怎能不帮忙?
(其实我的职位的确比他们高,或许我该对我一直死忠的他们称之为"小弟",但自从我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气以来,我从来没有这种上下之分,所以,我一律称之为兄弟。)
有一部片子,刘德华主演的,好像是龙在江湖吧,他在戏中的名字是"飞龙哥",在最后一幕他要去楼台上杀文俊时,所穿的服装,就是此时我所穿的服装,不过这却不是我在江湖上名震天下的经典军师装,只是我众多涉猎在江湖上的服装之一,如今的我,非到最后关头,是不会轻易穿上那套服装,因为,一但穿上军师装重现江湖,"必开杀戒",俨然早已成了促使那套衣服重新回到我身上的基本因素之一。
粉红色的evo4代奔驰在路上,不断怒吼著,跟随在后面是一台深黑色的k8,而坐在这台k8车内的人,是一个大我十二岁,身高一八三,体重一百零二公斤的壮硕男子,早些年随著我四处征讨的他,体重是八十三公斤,不比现在的走样,海军陆战对退役的他,现为某家知名保全公司的高阶主管,这么多年以来,身手敏捷的他,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猛"!
他一直是我行走在江湖上,唯一会随时伴随左右的保镳,先别说他的身手如何,光是他身上壮硕的肌肉,那几乎只能用"真的是铁打的"来形容,才能较为贴切,因为就连身为空手道高手的我,即使全力劈下一掌,怕在他身上所得到的感受,并不是疼痛,甚至可以说,就如同蚊子叮咬一样。
光凭此点,就足以让我随时将他带在身旁,更别说他还精通各式穴道、擒拿术、以及各种武术了。
至于年纪大我十二岁,又拥有如此超强能力的他,是如何成为对我忠心不二的贴身保镳,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先容我表过不提。
话说两台车怒吼抵达某间人杂是非多的ktv门口后,我看见的是一推死孩子,全部身著古惑仔的打扮,正一窝蜂地聚集在那儿。
我下了车,保镳静静跟在身旁。
当我走到店门口之际,一个死孩子移动到了我面前,跨出一只脚挡住了我的去路,一副标准的不知天高地厚模样。
「不知死活。」我冷冷地,甚至连正眼也未曾看上那混混一眼。
死孩子的嘴型正在变化,即便他的话还没说出口,我也能猜出,那必定是一串又一串的脏话,不必想也知。
但随著我简单四个字的语毕,保镳便自动地伸出他的大手,一把捉住那死孩子,就像老鹰捉小鸡一样简单,从容地往一旁甩出、抛开。
碰!紧接著是玻璃的破碎声,只见那死孩子被老远地甩开,正一头撞上了一辆汽车,车窗上的玻璃碎了半片,死孩子的额头上缓缓溢出鲜血,倒在地上痛苦呻吟著…
我大步走进了ktv,再也无人敢阻挡。
来到他们所跟我说的包厢内,映入眼前的,是一片极度的黑暗,与微弱的光亮,每个人的五官只是隐约可见到一些,几乎分不清谁是谁。
忽然,黑暗之中冒出了声音,带著阴沉。
「呵,救星出现了,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可以救这些杂碎!」
能在如此紧绷的谈判状况下先出声的,怕是只有双方的的龙头了,然后才论到当事者以及有份量的干部,至于小弟呢?放心,如此重大的场面,没有一点地位的,几乎不可能出现在这儿,当然更别说是出声说话。
(注:台湾的地下秩序的制度并不同于香港的规范,至于古惑仔电影场景中所出现的大肆厮杀的画面,在香港虽然常有,但却不如电影所表达的那么夸张,至于台湾呢?这里是台湾,当然不同于香港,虽然也会有那种场面出现,但是甚少,况且,现在是谈判,绝对不同于人,这点请分别清楚。)
「是吗?那可不一定,我有没有本事,你得先问问它!」
语毕,我掏出了很久没握在手上的好夥伴,毫不犹豫朝著声音来源指去。
闪闪发光的金属光辉在黑暗之中格外抢眼,带来对方颤抖的声音…
「掌¨心¨雷¨莫非,是军师哥…?」
「真不想不到我的老名还有人记得啊?!你总算认出来了!小黑哥!」我冷潮热讽,带著不屑。
其实我早就认出他的声音来了,他是我以前所带过的一个不算兄弟的手下,我自认自己一直待他不薄,但后来因为他的背叛,导致了许多兄弟在一次的出阵之中,死伤惨重,所以,他便逃离了本门帮派,自立炉灶,一直想找机会来报复我对他所下的通缉令,在我退隐之后,他的势力扩张地越来越大,但我深信,凭我今天在江湖上的地位,仍然压得住他,有办法让他消失,过著痛不欲生的日子,相信他也明白这一点,否则不会流露出对我的害怕与客气。
「快开灯!」随著他的一声大吼,包厢内顿时灯火照明。
我的枪指著他的额头,不过只有半步的距离,在大家都清楚看见之后,我仍然指著他,声音依然冰冷。
「我不过追究谁对谁错,总之,以后你若敢在擅自动我的人,休怪我让你彻底消失!」
「是…是…」
小黑楞在的沙发上,像是吓的不知所措,怕是如果我现在大喝一声要他下跪的话,他也会照做。
然而我却没有那么做,区区一个肮脏之人的下跪,要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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