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单是张军龙一案,那么由法院重审就可以了,任何国家都有错判的前例,这在法律界是共所周知的事情,至今也有许多国家的重大案件嫌疑人逍遥法外,这都已经屡见不鲜了。可是由此案引发的钱是惨案,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事情。这起案子从各方面来说,都是比较困难的,首先,作案凶手们的手法专业,没有留下任何的现场线索,根本就不能事实上断定为何人所为,立案变得几乎不可能。第二,张军龙是一个有案底的人,他是前一案件的嫌疑人,并且得到了法院的无罪判决,而他现在却要求有罪判决,一个原本被判决为没有罪了的人,如今却想亲自翻案,由于先前审案时的努力,使得他的翻案既有说服力,又没有说服力,可以说是即使他想承认自己有罪都变得困难了。第三,如果单单凭借他一个人的“可疑证词”,就断定另一个人的有罪,在他本身就是一个污点证人的情况下,变得非常苦难,甚至说是不可能。第四,所有舆论指向的某人,本身就是一个焦点人物,并不能仅仅依靠社会的评论或者国际上的一些压力就对他进行立案调查,他本身也是一个某些部门保护的人!这样说吧,如果这件案子牵扯的是一个普通人,甚至是西星公司的某个领导人,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工作会相对轻松的多。公检法部门的领导人也不是两耳不问门外事的,自然知道某人的复杂性,那是一个拥有巨大资金的神秘人物,一个对中国的某些复杂行业有着深刻影响的人,他们不能仅仅考虑本部门的影响,还要统筹全局。一旦他获罪了,会对仙女公司产生什么影响,会对仙女已经涉及的行业产生什么影响,他一旦获罪,仙女公司会不会顷刻间崩溃,仙女系两大集团会不会顷刻间瓦解?一旦出现这样的事情,那么对两大集团的打击会有多么严重,还会影响到哪些行业,甚至会不会造成中国经济的一次雪崩?这些事情已经超出了司法部门的能力范围,但是他们又不得不做出抉择,各界精英门都在看着他们,全国人都在看着他们,世界上那些拥有各种想法的人也都在盯着他们,这件事情一日得不到解决,就一天不能消除社会影响。而他们一旦对此不管不问,甚至又为他开脱,那后果也不亚于一场大地震,这将使得法律的威信扫地,将使得国际社会对中国更加恶意攻击,还会造成社会上的其他极其不良的后果。所以,这件事情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更加不是他们能够承担的起的。于是,参与到这次案件的已经不仅仅是两大部门了,连情报部门也被迫参与进来,共同处理这个麻烦的问题。
两相比较,利害取其轻者,于是方案就出来了,首先重申了张君龙一案,把已经定案的王照云案翻出来重新审判,既然案件的线索是张军龙提供出来的,而这次案件的根源是王照云之死,那么从此处查起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如果张军龙蓄意谋杀罪名不成立,那么他所指控的以及所怀疑的事情就失去了最重要的证据,没有动机,将难以立案调查钱氏一案。与此同时,司法部门发出了对某人的限制出境以及要求协助调查的法院传票,在某种程度上回应了社会上的呼声。但是法院的传票对某人根本就不起作用,他既不否认,更没有出国的打算,对于记者们的追问也不予理睬,对于某些部门的要求配合的调查根本不予考虑,并表示了保留上诉权利的态度。他并不反感有关部门的调查,虽然这侵犯了他的公民权利,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像这样的不合理待遇,作为普通公民的他根本就没法反抗,与其在争执中伤害自己,还不如明智的选择沉默。当然,如果说他什么反应都没有,那肯定会让人认为他在演戏,对心理学和哲学深有研究的他明白该怎么做更合理,更符合情势。因此,李富军和杨荣久看到了一个恬淡、悲哀和无畏的复杂的面孔,包括他的妻子们和他的公司的员工们。
胡星宇并不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引起的后果有多严重,不知道强力部门已经对他严重关注,对他们来说,一个受到控制的有钱人远远好过于一个捉摸不透的神秘人物,即使不是为了治他的罪,仅仅是为了了解他的底细,有关部门也愿意对他再次进行调查。因为胡星宇表现出来的某些事情已经被视为超出了游戏规则,这是他们所不允许的,而仅仅是为了以后更好的控制他,情报部门也愿意彻底的调查他!这一点,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心理学专家和精神病专家以及刑事专家们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某人的“反应”,试图从原理上正是他们的判断,可是他们感到了莫衷一是,连最权威的专家都也肯定不了自己的猜测。同时张军龙一案进行的也很不顺利,法律并不是你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的东西,一切都要讲事实根据,不能够有任何的主观假象。这一次是一个戏剧性的场面,张军龙的辩护律师竭力证明当事人有罪,而法庭指定的律师(李玉东他们表示相信法庭,并没有聘请律师),则竭力证明他的无罪。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战,然而就像王照云案的双方辩护律师所认定的那样,根本就不能够证明张军龙的蓄意谋杀罪名。即使有张军龙的的亲口证词,也不能起作用,因为在证据上还缺少了指示他行凶杀人的证词,法庭不能简单的依据他的话语来定案,甚至一个本应有罪的人的请求也不行,而且即使得到了指示者的证词,这证词的真伪还有待确定。这就是法律,又一次让人知道了它的独特性。最后,张军龙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一个近乎天方夜谭的要求,那就是对某人进行立案侦查,希望从某人身上发现这次案件的可能性。这件事情可能吗,法庭当然不会同意,这简直是开法庭的玩笑,没有任何的证据,让他们如何开出这样的传票,虽然当事人并没有做出任何的表示,但是所有的法学家们都知道这是根本就不可能的的事情,虽然大家都认为这很有建设性。
52书库推荐浏览: ht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