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的几个孩子,也都选择了直接进修,两个女儿以及老十一和老十三,都在毕业后继续深造,只是雪梅改行进修新闻专业,这些也都得到了大人们的支持!和哥哥姐姐们相同,四个小儿子也先后被送离了家门,31年夏天,梁子康被送到了成都,弟弟伯康被送到了西部都市兰州;两年之后,15岁的林永康被送到了广州,他原本是要去其他的城市,但是由于当初九姐没能留在广州,才把他改送到这里的,弟弟康世林被父亲送到了南昌,也开始了他们的独立高中生活。虽然从根本上来说,这些孩子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由于个人选择的不同,尤其是社会环境的即时变化,真正的发展道路也各不相同,这几个孩子也为自己书写了“特殊的人生”!
第一百二十四节 族规
胡氏成为一个世家,乃至成为一个著名的家族,是缘自于胡星宇这一代,后世子孙们都承认这一点,公认他是这个家族的无可争议的开创者。胡氏家族实际上是由四姓人家组成的,分别是胡星宇的“胡”家、李玉东的“李”家、王照云的“王”家和许鹏的“许”家,其中胡家是胡氏家族的核心,也是最重要的家族力量。胡家以18个子女为第二代守护以及创业者,以后的历代子孙,也均出自于这九位母亲的18个子女中。据统计,历代胡氏家族长中,来自林咏琪一系的成员最多,但是也不到六分之一,其余各个祖奶奶的子女后代也都有成为家族族长的,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胡家的不同来。在胡家内部,没有真正的嫡系,也没有所谓的旁系,子女不相分,很少有父子或者父女先后成为两代族长的事情。即使是胡家内部的成员姓氏在后来并不统一,但是历代家族长无一例外都姓“胡”姓,而且历代家族长都与家族创始人胡星宇有直接的血缘关系,这一点他们和其他家族完全相同。
一个家族之所以能够持续的存在下去,除了团体利益之外,就是浓厚的血缘关系了,所谓的家族都是有血缘关系者组成的特殊利益团体。胡氏历久而不衰,其间也出现过多次危机,但总是有人挺身而出,拯整个家族于危难之中,这可以看出胡氏家族的底蕴有多深厚!人们发现一个特殊的现象,在胡氏家族中个人没有庞大财产的例子出现,即使是一些出身名门、娘家身家亿万的媳妇,她们的后代也都没有直接的财产继承,要么她们放弃娘家的财产继承权,要么直接把财产转到家族长名下,成为家族的共有财产;而那些艰苦创业开创一代事业的家族成员,也没有什么私人财产,这也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和众多世家不相一致……这一切现象的出现,都缘于胡氏家族的创始人,他们共同崇敬爱戴的胡星宇!
胡氏的族规有不少是从别的人家中偷过来的,就像他们从别家公司窃取规章制度从而演变成为自家公司的一样,完全是从别家模仿过来的,这占了其中的相当大一部分,但是这些家规并不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而且这些家规可以由历代家族族长以及核心管理层修改,同时这些规定并不是同时制定的,大部分都是一点一点增补的,这可以看出胡氏家族创始人的性格及创业的不易!胡氏家族的核心是胡家,同时胡家闲散人员比较多,更重要的是胡星宇比较清闲,所以族规的制定主要有他们来操作,其他几家人多是参与辅助工作,但是也不尽然,比如陆静的工作也比较多。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在他们还没有明确的提出建立一个家族的时候,胡家已经在逐渐的建立起家族的族规了,当然,这是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准确地说,胡氏的族规分为两部分,其一就是整个胡氏的族规,对全族人都有约束,其二就是单个胡家的家规,仅仅对他们胡家成员有约束力,其他人家“自己看着办”。胡星宇确实是一点一滴的为后世子孙们创造了独具个人特色的家族条例,在女人们以及朋友们的帮助和启发下,创造了独特的胡氏族规尤其是胡家家规。每遇到一种情况,他们就详细思索,记录在案,作为后来行为的底存。一开始,胡星宇也并没有想到他会是一个庞大家族的创始人,他只是想和女人们快快乐乐的度过一生,可是随着女人的越来越多,从四个到五个,再到七个,以至于后来的八个以及最终的九个,他不得不考虑一下家庭的组合关系。到后来孩子们一个个的生下来,尤其是一对对的生下来,他就更加不能马虎了。从他开始投资、创办公司开始,就有一系列问题等着他来解决,随着时间的延续,遇到的各类事情更是越来越多,家人们都开始认真思索后代的事情,一种责任感在每个人的心中自然成长起来,他们明白,有许多事情是他们不得不解决的,而且只能由他们这一代人来解决。解决不好,整个家庭、家族就可能失败,甚至会造成家族亲人之间的内斗和纷争,使亲人变成仇敌,整个家族可能会瞬间“毁于一旦”!因此,女人们非常重视这件事情,几个对工作极其热爱的女人也纷纷放下手中的工作,给她们的男人出谋划策……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家的法律制度具有普适性,所有范围内的人都必须尊重和遵守,违犯者一旦被发现,都将受到严惩;而家规则因家庭而异,小家庭规矩可能很严格,但是毕竟范围太小,比较单一,没什么可以重视的,但是家族尤其是成为一个家族的世家家族,就不能没有一个全家族人所共同尊重的规章制度。一般家族的规章制度往往比法律、社会道德更加严格,针对性更强,大多数情况下,家族规定都是和国家法规互相兼容,不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这也是一个家族能够存在的必然条件;但是任何家族都有一些“私下的规定”,没有形成文字,却必须为全族人所遵守。而胡氏的家规更加具有他们自家的特色,既和法律相兼容,又往往钻法律的孔子,成为独具特色的家族规定,胡氏的族规中,有这么一条说明,“本家规兼顾人情和家族族情,如有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按家族规定施行,违反者将被逐出家族”,可见,胡氏的家族并不以法律为主,但是,即使是违反者,也只是被驱逐出家族而已,好像也没有太严格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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