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我从没见过校篮赛场面有这么火爆的。人挨人,不留一丝缝隙,仿佛一堵厚厚的人墙。要是我国边防有如此严实,我们一辈子国泰民安。这时,再小巧玲珑型的也无虚可趁。嗯,的确是个挑战,我心想。
“准备,我要运气了。”
我哪会运什么气,说要“运气”只不过想吓唬吓唬Angel, 让她晓得我是有神通的。
我故作正经两脚开立,做一番自己也莫明奇妙的动作。自我感觉像杂耍。羞什么羞?又没帅哥看到。
“铃铛,你在干嘛?”
嗯?顾宇铭?嗟,无所谓,他不算帅哥。
“好,”我稳了稳神,大叫道,“冲啊──”
有点像战士冲锋陷阵。做任何事情气势很重要。气势这东西能先发制人,不战自胜。即使我赤手空拳寡不敌众也要大张旗鼓大轰大嗡高唱“必胜之歌”。这就是气势,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精神。怎么听起来有点自欺欺人阿Q主义?
闭着眼睛往前冲。惨在我没有孙大圣的铜头铁脑,现在的人又爱苗条,碰上瘦骨嶙峋的只有狗屁着凉。
一阵猛撞之后,脚下像装了轮子刹不了车。只闻一声哨响,又是狠命一撞,撞得失去重心,狼狈地一屁股坐地上。“啪”的一下,一只篮球重重打中我脑袋,眼冒金星。
周围顷刻爆发一场致命的轰动。
待我神志清醒,看见一个男生蹲在我面前,穿制服,手里捧着篮球,是球员。
“你没事吧?”男生问。
我环视周遭,蓦然发现自己坐在篮板下。怎么冲到这里来啦?!
“喂!”另一名球员跑过来,对着我大骂,“你这个笨蛋!你知不知道你撞掉一个三分球啊……”
“闭嘴。”男生不紧不慢地说。
球员涨红了脸:“队长……”
“行了,”男生起身道,“继续打球。”
站是站了个好位子,可浑身酸痛得不偿失。Angel就舒服多了,照样维持着淑女风范。我倒是像在反衬这位美女。
依我看,篮球场上女生的声势远远浩大于男生。男生们个个都变绅士文质彬彬观球不语,顶多在超级球技前发表一下赞叹;而女生们则组成一支庞大的拉拉队,手上拿着汽水瓶和依拉罐边敲边歇斯底里地大叫:“高凌!高凌!……”到激动处索性发出一阵鬼哭狼嚎。Angel要做淑女,汽水瓶没拿,但也跟着大叫:“高凌!高凌!……”
我问她:“谁是高凌?”
“喏,”Angel用手一指,“他。”
Angel指着的那个球员球技果真不凡,半分钟之内连进两个三分球,而且都是空心球,现场就他主导全局。但最最引人注目的不是他的球技,而是他那身黑得发亮的肤色,看上去很健康,安室奈美惠没他黑得刺激,晒太阳浴也晒不出这么好的效果。
“啊──?”我吃了一惊,“就是刚才撞我的那个人?”
Angel白了我一眼,说:“是你撞他──”
嗟,这不一样嘛。噢,大不一样,想必女孩们喜欢高凌已经到了被他撞一下也会甘之如饴的地步,这好比被丘比特的爱神之箭射中。若是哪一天高凌真主动撞上某个女生,那其他女生必定嫉妒得要死。以前我怎么就没想到撞人还能撞出这么微妙的奥秘来。
“高凌好棒喔──”
高凌三步上篮得分,又是一阵尖叫。
高凌是这支球队的队长,打前锋。不过听说他是任意位置球员,被誉为校“篮球明星”。球场上往往出现三对一的防守情形,而高凌似乎有金蝉脱壳的本领,防不胜防。
有人说,男生看球是看球,女生看球是看人,这话真可奉为金玉良言。我敢打赌,在场观赛的女生中球盲居多。她们只不过假借看球赛的名义来寻觅帅哥,谁叫篮球队向来帅哥特多。Angel就是那种输球也会鼓掌的人。
发型像仙道的高凌是流川枫式的风靡人物。篮球赛一结束,女生们就像苍蝇叮大粪似的把高凌团团围住。Sorry(对不起),这个比喻不恰当,我没有意思要拿高凌和粪作比较。送百事的也有,帮着擦汗的也有,嘘寒问暖,无微不至。高凌也乐在其中,并不拒绝女孩子们的殷勤。高凌喜欢哗众取宠,他抓起一瓶矿泉水就往头顶上灌,弄得制服球鞋全湿透。
“哇──!高凌好帅啊──!”女生们稀里哗啦笑成一片。
高凌确实又高又帅,十足的运动型男孩,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发誓要写情书给他。
这年头写信的人到底是越来越少了。通讯手段先进了,有空就煲电话粥,有钱就上网聊天。生意人是识时务者,知道现在要写的只有情书,所以设计出来的信纸上印着大大一颗心,再写些伤感迷离的话,信封上注明“Love Letter(情书)”,生怕看 的人不起鸡皮疙瘩。
记得周杰在《还》剧里对林心如开口便是长串长串的情话听得我耳根发毛差点把隔年饭呕出来。我可就痛快多了,直奔主题:I love you(我爱你)。
我把信丢进他们班的信箱里,躲在墙后窃视。
不一会儿就有人出来开信箱。我看见他拿出厚厚一叠信,五颜六色的,很花俏。
52书库推荐浏览: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