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正传_林语堂【完结】(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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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俊臣又造十个大枷是:①定百脉,②喘不得,③突地吼,④著即承,⑤失魂胆,⑥实同反,⑦反是实,⑧死猪愁,⑨求即死,⑩求破家。一个是强扭人四肢的刑具;另一个把头夹在刑枷之中,胸上压以重物,在地拖行;另一个是放重砖在枷上,自身后猛拉囚犯。在审问之前,先将这些刑枷摆出来。被告宁愿问什么招什么,怎样都好,但求免受酷刑。

  根据周球告发惨刑的奏议,酷刑中还有一种将污泥倒入犯人的耳内,在头上重踏,有楔子的重枷,滚转的刑枷,挤压胸部,以竹签刺人指下,揪住头发挂起犯人,烧焦两眼。

  这些审问之可怕,第一,因为告密的人,控告的人,审判的人,不都是实际上一个人,就是串通一气,不是毁灭他们想毁灭的人,便是奉武后之密旨行事。第二,一般都是控人谋反,家人子孙都要流配远方。一般的暴君都知道,在用酷刑不肯招认时,便利用家庭感情,

  以危及其父母、妻子、兄弟、姊妹为词。对家人减刑的诺言有时实行,有时背弃。第三,用这样方法,犯人难免受引诱而控告朋友与相识,以图减轻自己的刑罚,以求免除一死,得个流配远方。

  就因为一个女人要求野心得逞,遂犯了这些滔天大罪,而且在圣贤以仁爱忠信垂训的华夏中原,人对一切美德,视若无睹,或将美德窃予曲解,失其真义,人人在恐怖之下,又如返回太古野蛮时代,死于恐怖;尤可悲者,是生时亦时时恐怖。人类是进步的,但当时竟一直向六千年以前古老的蛮荒进展下去了。文明当时已经成了人类遗忘将尽的残梦。

  也有疾风劲草

  在武后残杀迫害雷厉风行之时,大唐臣子之中,尚有一些忠贞不阿之士,或为正义而甘心就死,或尽其所能,与淫邪之徒作殊死之争,正直之气得以不绝于人寰,人类之前途,赖以保存一线之希望。中书侍郎刘祎之被害一案,便是一例。曾有人闻听刘祎之说武后当还政于太子,以安天下,因此获罪。武后遣肃州刺史王本立鞫治,王本立拿武后的敕旨给刘祎之看,祎之说:“不经凤阁鸾台,何谓之敕?”祎之否认武氏的敕合法,因为未曾经过门下省,这种合法手续,当时的人早已忘光了。在受审之时,虽然朋友严厉警告他,他并不撤销前

  言。他的确说过武后应当归政于皇上。他说这话并非不忠,并非违犯国法,此种主张应当坚持。来俊臣逼迫他牵累旁人,他严词拒绝。他说:“皇天在上,刘祎之决不做告密之徒!”武后赐他自缢身死。他在狱中上疏自陈,大义凛然。他与家人共进最后一餐,向家人告别,身着朝服,从容自缢。此种情形,完全与韦方质、魏玄同、欧阳通三人死时一样(见《武后谋杀表三》第17、12、30号)。

  还有一些御史大夫为维持国法尊严,拒绝同流合污,不肯残害忠良。李日知曾拒绝把一个清白无辜的人判罪。那桩案件在诸御史之间反复论辩多次。一个御史说:“我以侍御史之身份断言,绝不容此人活命。”当时李日知也身为御史,参与鞫治,他说:“我李日知在职一日,此人便不得处死。”

  另外还有两个有名的御史,尽力为清白无辜的人辩护,一个是许禹公,一个是杜景俭,在本书后部此二人地位将日趋重要。许禹公不肯用刑逼供,部下都大受感动,相誓不再鞭打犯人。被告常说:“我们不知谁来审判,若是来俊臣、索元礼,我们是活该命终,若是许杜二位,我们就可以活命了。”有一次,许禹公鞫治殷王旦的岳母,发现罪证不足,不与判罪。案子最后闹到武后驾前,许禹公与武后激辩,他说殷王旦的岳母在女儿在宫中神秘地死亡之后(见三十八章),为女儿念经祷告过,这样祷告不能算犯罪,他自己身为御史,理当维护国法。

  武后问:“据我所闻,你把很多人宣判无罪,什么缘故?”

  许禹公简洁有力地回奏说:“臣未能把一些人判罪而将他们释放,这或许有。在臣,释放一个有罪之人,乃为大过;而保护无辜,使其免受诬害,当为明主贤君之至德。”

  许禹公遭受了贬谪。但是武后还记得他,几年之后又把他召回朝廷,授予官职。由此可见武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无时不知道得清清楚楚,把许禹公这样正直贤良之臣,在武后地位已经巩固,恐怖已无必要之后,都曾召回朝廷,重与任用。武后知人善任,或用一恶汉,或用一忠良,全因事而定。

  还有诗人陈子昂,在武后垂拱二年三月,逮捕诬陷正雷厉风行之时,觉得理当上书进谏。那时他在尚书省身为小吏,专司公文文字正讹改误。从他的奏折可以看出当时的真实情况。

  陈拾遗上武后表

  今执事者疾徐敬业首倡祸乱,将息宁源,穷其党羽,遂使陛下大开诏狱,重设严刑。有民涉迹嫌疑,群相逮引,莫不穷捕考察。至有奸人荧惑,乘险相诬,纠告疑似,希图爵赏,恐非伐吊罪之意也。

  臣窃观当今天下,百姓思安久矣。陛下不务玄默以救敝人,而反任威刑以失民望。臣愚暗昧,窃有大惑。

  伏见诸方告密,囚犯累百千辈,及其穷究,百无一实。陛下仁恕,又屈法容之,遂使奸恶之党,快意相仇。睚眦之嫌,即称有密。一人被讼,百人满狱。使者推捕,冠盖满市。或谓陛下爱一人而害百人。天下喁喁,莫知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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