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让我的钱包也滴血
2006年,婚讯频传,噩耗联翩,搞不懂我喜欢的姑娘为什么全选在这一年结婚。不过,我已经告诉了她们,就不要发红色通缉令给我了。我的心已经在滴着血,你不能让我的钱包也滴血。
其实,不但是喜欢的姑娘,包括世间一切生物,都不要再发红色通缉令给我。鲍勃·迪伦在《答案在风中飘》里唱: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成为男人?我想问的是,一个男人要送多少红包,才能想起结婚?结婚,对于他而言,是绝地反击的日子,是快意恩仇的日子,是丰收喜悦的日子。可怜我结婚太早,还没收几个红包,就只剩下送的份儿了。我,一个已婚男子,就像斗牛场里中剑挣扎的公牛,绝望地目睹一个个红包的背影,消失在无数个新郎新娘甜蜜的笑容里,眼中只剩下一片模糊的残红。你们为刀俎,而我为鱼肉,你们为黄世仁,我为崔白劳,你们为罪恶黑手,而我为自动提款机。我我我……我被逼得连二婚的心都有了。
我决定说几句关于婚礼的坏话,如果谁胆敢请我去参加婚礼,亲爱的,这就会是我的婚礼致辞。
根据一个过来人的经验,我觉得中国式婚礼已经沦落成了一个九流的国产肥皂剧,它融中西陋习于一体,汇聚古今俗套之大全。结一次婚,可以累个半死,其精力消耗相当于一次马拉松,不管感情好坏,估计短期内都不会有二婚念头。毕竟那么多红包不是白拿的,要付出倾情演出的代价。
我多想发动一场结婚革命啊,先革掉红包,再革掉所有的繁文缛节。很遗憾中国没有美国拉斯维加斯那样的所在,那里是赌博之城,还是“结婚之都”。在拉斯维加斯结婚,其高效便捷程度如同吃麦当劳,每年有十多万男女到那里成其好事。最著名的一个例子是小甜甜布兰妮,不过她是上午结婚,下午离婚。这点时间,在中国还不够举行完毕一场仪式。
并非所有的拉斯维加斯婚礼都像布兰妮一般草率。比如,已经故去的香江才子黄霑,他的最后一次结婚就是在赌城,在那里他娶到了小他十七岁的陈惠敏(Winnie)。这个婚姻令他最感幸福。他回忆那段经历——
“拉斯维加斯是天下结婚最方便、最快的地方。我们先去一个政府机构登记,那个政府人员在看我身后有没有人,指着Winnie问:‘这是不是你的女儿?你的太太呢?’我说这就是我要结婚的人。那官员听了羡慕得不得了,马上替我们登记,然后收费。他说要交七十五美元,我嫌贵,对方告诉我那是两人份的登记费,我当时心中还直骂:‘废话!结婚登记不是两人份是什么,哪里有一人份的。’”
“之后,Winnie和我又去教堂,门口有一个黑人守着,那个黑人跷起双脚,架在门上睡觉。里面只剩下一个女法官在办公,她一看到我们,又望我的身后有没有人,指着Winnie再次问我:‘这是不是你的女儿?你的太太呢?’差点把我气死了。她要先收费,又是七十五美元,两人份。她命令我跟着她念:‘我,黄霑,答应不答应迎娶陈惠敏,做我的法律上的妻,爱她,珍惜她,在健康的情形,或在生病的状况,直到死亡为止?’我们都说:‘Ido.’她问我有没有带戒指,我们哪有准备这些东西,摇摇头。她说不要紧,随手从桌子上拿了两个塑胶圈,让我们互相戴上,大功告成。”
——从这里,我可以发现我能够将结婚革命到什么程度:可以将钻戒革成塑胶圈。塑胶圈虽不恒久远,亦无法永流传,可是,它一样可以套牢幸福。曾经,我认为,结婚中惟一不能革掉的就是爱情:至少你们相爱。但是,在当下,这个压根不重要,多的是凑合的感情,勉强的婚姻。因此,我懂得了大肆操办婚礼的原因,新人们没准儿这样想:我们在感情上凑合了,在婚礼的仪式上就绝对不凑合,好歹要找一点平衡吧,再捎带着捞一堆红包,这桩买卖才划算啊。
最后,谨以臧天朔的《朋友》献给准备结婚的姑娘,包括一切有可能发红色通缉令给我的世间生物,我通通地献给你们:
朋友,
你可曾想起了我?
如果你正享受幸福,
请你忘记我……
各位,我就是有这样的高风亮节。在你人生最幸福的时刻,请务必忘记我,忘了我的地址和邮政编码,忘了我的手机号码,忘了我的MSN,忘了我的QQ,忘了我在世间的存在……我将在一个不为你们所知的角落,按按硬硬的钱包,然后,含笑为你们祝福。
猫说
◎今后我永远不做对不起欧迪的事……也许,也许不是永远。
◎有人说我对欧迪太恶毒了。天地良心!我是很喜欢它的,如果我撒谎,就让闪电……打隔壁那条狗!
你看,你看,老板的脸
我准备换个老板。这比换个老婆容易,跟换个液化气罐差不多。反正他们总是给你气受,让你上火。我还可以仿查尔斯·兰姆的笔调来上一段描绘——这是一尊莫名其妙的人物——你眼皮上的上帝——你鞋里的一颗沙砾——一朵阴沉的乌云——办公室里最不必要的装饰——一只跳来跳去的癞蛤蟆,鼓鼓的肚子看来总在生气——一种必需的罪恶。人可以不要朋友,不组家庭,但必须给自己寻一位老板,向他按时领取薪水,所以说他必需;人生而平等,生而自由,老板的存在,就是要打破这种平等,限制你的自由,说他是罪恶亦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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