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快意恩仇录_李敖【完结】(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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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破红尘,宁愿自闭的。这样子与“鬼”为邻好一阵后,我们往往忘了第三房还有一个人

  在。听说他早就服刑期满,只因为只身在台,找不到保人,因而不能出狱。他后来被送到绿

  岛“候保队”了,这样子的囚犯,某年某月某一天要魂断孤岛,也是自在意中的。“息先

  生”的例子,使我特别留意到囚犯的交保间题。留意之下,发现政治犯胡虚一他们所说“从

  没见过一位难友是无保放人的”之言,确是实情。不过,在我入狱之前,我却听说有过无保

  放人的例子,那是魏廷朝对我的一段自述。魏廷朝第一次坐牢出狱时,是没有交保的。这一

  自述,给我很深的印象,所以记得清清楚楚。魏廷朝这次跟我坐牢时,他因为早我二十四天

  被抓,所以早我二十四天出狱。他出狱后,“仁爱教育实验所”负责人告诉我:现在你李敖

  要出去了,依法要有人做保才能出狱,你随便找两个朋友保你吧!

  我一听,就立刻拒绝了。后来他们纠缠不止,我这时记起魏廷朝无保放人的自述,我

  说,保什么啊?魏廷朝就无保释放过,为什么老找我麻烦,不料他们说,谁说魏廷朝没交保

  了?

  我们拿证据给你看!随后他们果然拿出证据给我看,原来魏廷朝是交了保的!看了证据

  后,我心里一阵沮丧,在我眼中的台湾英雄,原来如此!不过,既然事已穿帮,我还是“执

  迷不悟”,我说,不必管魏廷朝如何了,反正我自己去英雄就是,我就是不肯交保。所方看

  我态度强硬,就暗示我没保就不会放人,我说我就是没保,你们不放我可也。最后他们屈

  服,破例无保释放。后来得知,我是国民党所抓成千上万的政治犯之中,惟一一个无保释放

  的个例。

  最有趣又最恶心的是:我的开释证明书上有例行印好的“行状及悛悔情事”专栏,中有

  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样,看了又好气又好笑,明明政治犯无过可悔,却硬要说他悔了过,这

  种强制悔过症,在我以前,就施之于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元勋——陈独秀身上过。一九三七年

  八月二十五日陈独秀出狱后,立即给《申报》编辑部写信,表示:“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五

  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

  “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

  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陈独秀这一书面声明,《申报》不敢把它登出来。四十年

  后,国民党“进步”了,至少不再发消息说李敖“爱国情殷,深自悔悟”了——他妈的国都

  被你们丢光了,还爱个屁呀!

  14 梦遗纪

  梦遗处处,后遗无穷,云雨方罢,烟雨蒙蒙

  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我第一次政治犯出狱了。这时再过五个月,我就四十二岁

  了。由于吴俊才安排我去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做副研究员,该中心主任蔡维屏先约见

  了我,此公是个官僚,虚情假意,像个YMCA(基督教青年会)总干事。言语无味。不久聘

  书由女职员送来,我说:

  “副研究员相当于大学副教授,过去按老规矩,聘书都是大学校长亲自送上门的,怎么

  派女职员送来了?这是哪门子礼遇?”

  女职员说:“蔡主任最礼遇李先生了,别人的聘书,都是工友送去的。”我听了,恍然

  大悟,时代已经变得大多了。

  形式上在国关中心十二个月后,吴俊才终于同意我自动辞职了。这时我四十二岁。再过

  一年,一九七九年六月,我四十四岁,终于东山再起,复出了。复出后最风光的四件事是出

  书、上报、结婚和离婚。出书是由远景出版公司沈登恩推动,上报是由《中国时报》高信疆

  邀写专栏,当然立刻引起国民党官方的不快,后来压力迭至,报社主人余纪忠不堪其扰,虽

  未逐客,我这客人,却不得不自逐也。最后主客双方,乃分手焉。在大大小小的官方压力

  中,一个有趣的压力是:我在文章中,自称自己坐牢那段岁月是“蒙难”,也构成大逆不道

  了。这一罪状,官方是由蒋孝武提出的,令人颇堪玩味。当时长住美国的江南听说了,写了

  一篇《“蒙难”也不能随意用吗?》在海外发表,为我声援,可见当时文网之密,已经到了

  什么程度,连无知之徒蒋孝武都可干涉言论了。后来蒋孝武派人杀江南,若说祸起于“蒙

  难”之辨,于理亦非不可通也。

  胡茵梦和我的婚变,内幕也涉及政治性。胡茵梦和我结婚前,本是国民党,她写《特立

  独行的李敖》发表,早就被国民党通过中影向她警告。她和我同居到结婚,压力始终不断,

  国民党逐步封杀她在演艺事业上的发展,使她非常沮丧。

  她最后抵抗不了这种压力,而屈服、而向官方表态,表演“大义灭夫”,这是很可理解

  的。胡茵梦出身一个不幸的家庭,又因她的美,被社会惯坏,她的反叛性,是没有深厚知识

  基础的、缺乏推理训练的。她的举动,太多“表演”、“假戏”与“做秀”性质。最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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