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快意恩仇录_李敖【完结】(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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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人间真没有“公道话”了!

  萧孟能告我的案子,由于国民党官方王升以下黑手的介入、由于台湾高等法院法官林

  晃、黄剑青、顾锦才等的在法裁判,害我坐了半年冤狱。看了上面萧孟能利用冯作民的这些

  细节,才能觉察到这些促成冤狱的背景资料的复杂。由于我的耐磨善斗,虽然最后萧孟能被

  我打败,以诬告罪坐牢并逃亡海外,但在过程中,我也饱受诬蔑与损失。我至今不谅解胡茵

  梦,为的是她在我和萧孟能官司中做伪证,并且十八年后仍执迷邪恶,继续在电视上歪曲事

  实,我只好用连续七集的“真假胡茵梦”拆穿她,用证据使她无所遁形。

  萧孟能诬告我的案子使我丢了老脸、丢了老友、丢了老婆,但最后我反败为胜,不但恢

  复了名誉,并且打败了他们,还趁胜跟国民党算了老账,老李飞刀,追杀十八年,至今未

  已,李敖的可怕,连李敖自己都有同感呢!我的可怕,不止于对活人,对死人也一样。当年

  蒋介石在庐山谈话时,说“如果战端一开,那就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都要迎战。

  如今我却以为善报仇者,要再加上“敌无分生死”,才能更尽此义。例如我对蒋氏父

  子,便是如此。对死者鞭尸、对生者追击,这才是报仇者的全面公理,放眼天下,惟李敖有

  焉。

  我和胡茵梦在一起时候,亦有妙事堪闻。结婚第三天深夜三点钟,有个自称中视林导播

  的,打电话找胡茵梦,我说:

  “现在是夜里三点啊!”他回答说:“没错,我知道是夜里三点,你叫不叫胡茵梦来

  听?她不来听,明天我就公布胡茵梦跟我的床上照片。”我说:“林导播,胡茵梦在跟我结

  婚前,就开过一张名单给我,名单里面没有你,可见你是冒充的,如果你有照片,那你公布

  好了。”-这就是李敖的作风,我可以立刻反应,不让你呕到我的气。想在我面前逞口舌之

  利,差得远哪。

  一九八0年二月八日,我和胡茵梦在财神大酒店顶楼晚餐,侍者通报说他们经理想过来

  谈谈,随即经理出现,不是别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杨维汉(白云)。白云当年是红遍全中国

  的大明星,红到全国照相馆橱窗多以陈列他的照片为招待的程度、红到同时被二十八家报纸

  连载事迹的程度。如今垂垂老去,也过气了,意态颇为索寞。事后胡茵梦写了一篇《问白

  云》,讨论他们演艺人员的“过桥”与归宿。胡茵梦虽说问白云,又何尝不是问自己,因为

  白云已老惫,不堪闻问了。两年后,六十三岁的他,终在日月潭自杀以死,演艺人员的一生

  浮沉,在他身上,真对比得太强烈了。我识白云在文星时代,他听说我家老太是他影迷,特

  地跑到台中,去看“李敖先生的母亲”,当年他的影迷何止千万,如今要对一个影迷如此珍

  惜,光此一件小事,就可以喻大了。

  我因为是政治犯和异议分子,并且是特大号的,被管制出境,自不稀奇。我第一次政治

  犯出狱后四年(一九八0年),为了试验一下是否能够出境,我托旅行社办了出境手续,旅

  行社回话说,别人都通过了,可是李先生的出境证却下不来,不知何故。不久,安全局的干

  员林家棋来看我,说政府为示宽大,同意李先生出境了。于是,由警总保安处处长郭学周出

  面,约我到他刀光剑影的官衙,从他上衣口袋中掏出出境证,当面笑嘻嘻地交给我,表示情

  治机关不刁难了。不料旅行社把出境证送到“外交部”领护照时,“外交部”的专员级科员

  汪应松力持反对颁发,理由是从新闻媒体报道中,事实认定李敖与胡茵梦有离婚行为,但在

  旅行社送来的李敖户籍誊本上,李敖却是未婚,因此不能发护照。我得知后,既笑且怒,乃

  写信责问国民党伪外交部长朱抚松。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五日,由“外交部”领事事务处出

  面,回我一信,说“奉交下台端本月一日致本部朱部长函敬悉。查申领护照按规定须据实填

  写护照资料卡,台端所填资料卡之婚姻状况经查与事实不符,用特函达,请即亲自或以书面

  委托他人前来本处办理更正,以凭发照。”我收信后,既大笑又大怒,乃再写信责问朱抚

  松。我说:因为“丈母娘”扣留胡茵梦户口图章,胡茵梦一时迁不到我家,所以结婚时未能

  即时到户政机关登记。不料还没登记,就离婚了。所以送到贵部的户口誊本上,仍然是未

  婚。但这是户政机关的合法文件,是十足合法的“公文书”,你们是公家机关,“经查”手

  续自以“公文书”为依据,“公文书”上关于我的婚姻状况,你们竟不引为依据,撇开不

  采,反倒转过头来,要根据报章来“查”,一小块剪报就算“经查”完事了吗?照一小块剪

  报,就可以推翻附卷的。‘公文书,,了吗?我这样责问后,朱抚松知道李敖惹不得了,因

  此下令即发护照给李敖、并把“外交部”中的读报专家汪应松骂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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