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快意恩仇录_李敖【完结】(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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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殊荣”,总该使你收不到回信的难过,得到补偿了吧?

  我不写信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照羁押法第三十八条准用监狱行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在押被告(含分监受别人)通信对象以最近亲属及家属为限,所方发给我通信对象调查表,

  很宽大的告诉我所谓最近亲瞩及家属,如果我填上“未婚妻”就可以任我发信。我感到他们

  很会解释法律,台湾大法官先生实在该向他们学习。

  你说你又恢复了长发,我很兴奋,你的短发有它的美,长发一定另有一种美,为了看看

  你的长发,你二十二号来的时候,你可以告诉他们:“那个不见人的李敖,今天同意见我,

  让你们把他提出来。”你若成为第一位见到我的人,这是你另一次的“殊荣”。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是王安石的自负,也是我的。我斗室独居,

  乏善可陈,无恶可作,只是努力看书而已。有时半夜醒来看书,夜已微凉,披上你我共有的

  那件褐色夹克,恍然如昨。这次“二进宫”,使我对人憎冷暖有全新拷贝的了解,现在是

  “以牢为家”,将来真要“以家为牢”了!

  代我向怕父及各位问好。

  敖 之 七十(一九八一)、十、十九夜

  这封温馨的短信,是狱方惟一能检查到的李敖亲笔了,我把它收在这里,留做“二进

  宫”的一项纪念。

  如上所述,与胡茵梦扯在一起的后遗症很多,最后一个后遗症是我写作甚稀,原因是花

  了大多时间在女人身上。不过这次坐牢前后,我完成了《李敖全集》八册,也算是具体“成

  就”,事实上这全是叶圣康、林秉钦的功劳。《李敖全集》出版时,遭到官方的干扰,内情

  有趣,值得一述。原来国民党钳制言论自由有一特色,就是以武夫(尤其政战系统的武夫)

  审查书刊。按说书刊纵该审查,似乎也轮不到武夫者流来捞过界,但是国民党的武夫则不

  然,从外放做“大使”到内定掌华视,赳赳者天下皆是也,又何况审查书刊哉?自从在台湾

  写文章起,我就与国民党武夫结不解缘。国民党审查书刊,单位不少,但总其成者,则在警

  备总部。警备武夫皆蛮干派,武而不三思者也。他们捣我的蛋,一直藏身在暗处。

  但是因缘际会,倒也有露白者二起。第一次是一九六六年警总抢劫我的告别文坛十书

  后,由李国瑾中校出面,与我料理后事。李国瑾是王升红人李明的弟弟,李明程度本来奇

  差,李国瑾更不如乃兄,且面目可憎,一如乃兄。为人又阴险讨厌,一如乃师王升。给人印

  象,恶劣已极。希特勒说他宁愿拔掉两颗牙齿,也不要再和佛朗哥见面,我则愿意拔掉四

  颗,此生再也不要遇到这种政工人员!第二次是一九八0年。那年四季出版公司准备出版

  《李敖全集》第一梯次六巨册。在头两册付排的时候,警备总部负责书刊审查的人,找到了

  四季老板叶圣康,交给他一纸书单,提醒他书单上的李敖著作不要出版,因为都是查禁在案

  的。并向他表示,愿意与李敖先生见个面。在叶圣康的安排下,我与这位负责书刊审查的人

  吃了一顿午饭。这人自称叫张烈,是位者先生。他说负责书刊审查的人多是政工干校出身

  的,他自己也是,但他不是干校学生,而是干校教职员,负责书刊审查的,包括警总政六处

  处长曹建中,都是他的学生。他说警备总部的人,没人敢跟李敖接触,他却不怕,所以特地

  吃饭聊聊,以减少误会。他所说的警总的人没人敢跟我接触之事,我也早有所闻,看他言之

  凿凿,我也笑而信之。那顿饭局,只有三个人:我、张裂和他带来的一位朋友。这位朋友我

  本以为是来“监视”他的,但是看到他们互相交换唱酬的诗稿,似乎又纯粹是他的朋友。他

  们把诗稿拿给我看,上面写的都是滥套的旧诗,不过令我惊讶的是:军中却也有这么以守旧

  的方式附庸风雅的人!一顿饭吃下来,聊得倒也毫无拘束。张烈很客气的转告军方的查禁标

  准,除了政治上的禁忌外,“不要提到生殖器,也不要骂孔子”。关于书单上查禁的李敖著

  作,因为查禁在案,书名相同的绝对不要再用、篇名也要改过。所以《李敖全集、为了减少

  查禁的麻烦,把《李易安再嫁了吗?)改名为“李清照再嫁了吗?”,以为掩耳盗铃;关于

  “不要提到生殖器”,把文中“老祖宗们生殖器崇拜(phallicism)”的字眼,改成“老祖

  宗们什么什么崇拜(phaiiicism)的字眼,以为掩中文不掩英文……张烈口中的这些国民党

  查禁标准,最令我惊异的,不是别的,反倒是他说的那几句“不要骂孔子”的道统观念,对

  孔子,早在几十年前的五四时代,大家就有了“骂”的自由,像《吴虞文录》等是:早在千

  百年前的战国时代,大家就有了“骂”的自由,像《庄子》等是。可是到了台湾,国民党却

  反动得连了孔子都碰不得了。这种大开倒车,倒真令人称奇呢!不过,有趣的是,这位张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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