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生的日记_肖复兴【完结】(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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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他:“没听你说过什么有意思!”

  他问我;“你说背这课文有什么意思?”

  我说:“没意思怎么办?谁让你是学生?呆会儿上课老师还得检查,考试还得默写。”

  他摇摇头,颇不以为然地说:“纯粹瞎耽误工夭!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鲁迅说的。”

  “看你说得这么邪乎!”

  “邪乎?你说说咱们高二语文学的《云赋》有什么意思?用辞堆砌,华而不实,再说选的那些散义,什么《花市》,这两篇哪篇没有“左”的流毒?《花市》,1961年,正是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却写什么农民喜气洋洋庆丰收。我读到这儿就讨厌。这种文人二十多年前可以写人民公社提高了人民生活,二十年后大概又会与农村开放政策后,生产承包救中国了吧?”

  “别说得这么刻薄!”我虽然口里这么说,心里不得不佩服他,赞同他。

  “再说《海市》,你还记得吧?那里面有这么个结尾,写的是什么:‘这是东风,是北京刮来的风。’真可笑!东风就是从北京利来的风!”

  我笑了。上课时,老师读到这里时,在课堂上引起一片哄笑。那时,郭辉还没有转到我们班里来。

  “有这时间不如背些有用的!”他说。

  我叹口气:“再熬一学期吧,反正下学期就毕业了。”

  “熬一学期?熬完了上哪儿?”

  我笑道;“上西天!”

  “要能上西天就好喽!”

  我难得同他讲这么多话。我看得出来,他挺愿意和我讲话的。他喜欢我。我相信。真该感谢那足球!

  12月20日

  我敢肯定,郭辉是喜欢我。我真高兴。他终于理解我对他的意思了。他当然应该喜欢我。我哪一点不值得他喜欢呢?

  今天上午下第二节课后,他向我借物理笔记时,叫我一声;“呃——”以往,他从不这样的,他从来都是直呼我的名字的;“路天琳!’今天,他叫我;“呃——”这其中微妙的变化只有我理解。

  “呃——”啊!这特殊的称呼!

  我竟然心怦怦跳了许久。

  12月22日

  早上,我又在校园里存车棚口等郭辉。一连几天,总是可以在这儿第一个见到他。见到他,我心里就莫名其妙地高兴,一天的课上得特顺。他来了,冲我笑笑,推着车走进车棚。我等他出来。出来干什么?说几句话?谈谈功课?……随便!只要能多和他在一起,说着话,走进教室。穿过校园的南道,走进教学楼大厅,踏上楼梯,一层,一层……那一路,是一天最撩人心弦的时刻。

  我等了许久,他也没出来。他一定从车棚另一个口出去了。我不甘心,走进车棚,只找到他那辆熟悉的自行车,却没有他的影子。他干嘛要从那个口走呢?有意回避我?我看不下书去了,走进教室,看见他已经坐在位子上读外语。他抬起头看了看我,目光正和我目光相撞。他赶紧垂下头。哼!他心虚!他干嘛要这样?我真想立刻走过去问问。

  我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心里忽然高兴起来。回避我,正说明他喜欢我。这象是数学课讲的反证法。

  12月22日

  今天偶然翻过去的日记本,发现里面夹着一张纸条。那真是一张可笑的纸条。不过,它勾起我往事的回忆。虽然可笑,却毕竟是我自己亲身的经历。如果说我也曾经有过恋爱,那应该算是我的第一次吗?初恋?真好玩!现在,在日记本里可以写上这两个字了。真的,人不能没有往事的回忆。一件又一件的往事加起来,就是人生。哪怕这些往事有的并不那么光采,有的并不那么美妙,有的十分荒唐可笑。

  这张纸条勾引起我许多回忆。哪天,我把这张纸条给郭辉看看,他一定会哈哈大笑。不!他从不那样大笑的。那么,他会说什么呢?……

  哎呀,我这是怎么搞的?我怎么脑子里总想他?

  我不能再接着记了,我得立刻去温书。

  [作者附记]

  这张纸条是路天琳初三时写的。那天上英语课,她信手写在英语作业本上,写完之后撕下来夹在日记里——

  刚上初二,IfirstmeetChang,soIlikehim.Once,hispenishiddenbysomeclassmates.Ican'thelptellinghim,but,wouldn'tsaytothem.AtthattimeIwasshy.Then,IaskedChangnottotellthemthatItoldhimwherewasthepen.Ilikehimmoreandmore.Wewerelikesisterandbrother.

  Ingradetwo,IknowChanglikemetoo,andhelikeme,longlongago.

  这张纸条里的英文有许多错误,大概意思是这样的——

  刚上初二,第一次见到Chang,(这个Chang就是前面日记中提到的常鸣。)我就喜欢上了他。有一欢,他的钢笔被一些同学藏了起来。起初,我没敢告诉他,那时候,我还害羞。后来,我告诉了他钢笔藏在哪儿,并让他不要告诉同学们是我告诉他的。我越来越喜欢他。我们象兄妹。

  第二学期,我知道常鸣也喜欢我,并且是在很久以前就喜欢我了。

  路天琳究竟因为什么喜欢上常鸣,最初的起因就是这样简单:为了小小的一支钢笔。用她自己的话说:“挺好玩的!”而常鸣却是“longlongago”就喜欢上了她,并且紧追不舍。为什么?用常鸣自己的话,同她说的一样,也是“挺好玩的!”因此,这不能算做天琳的头一次恋爱,充其量不过是她刚刚进入青春萌动期一次小小感情的骚动,对异性一种朦胧的、似是而非的追求而已。它注定只能是昙花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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