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九 家门以内
九 家门以内
我不能过问政事,不能随便外出走走,不能找个“大臣”谈谈,所以当关东军那边的电流通不过来的时候,我就无事可干。我发展了迟眠晏起的习惯,晚上总要在后半夜,甚至过三点才睡,早晨要十一点才起。每日两餐,早餐在中午十二点至一两点,晚饭在九至十一点,有时是十二点。四点到五六点睡中觉。我的日常生活,除了吃睡之外,用这八个字就可以概括了,即:打骂、算挂、吃药、害怕。
这四样东西是相互有着关联的。随着日本崩溃的迹象越来越明显,我越是恐怖,就怕日本在垮台之前,会杀我灭口。在这种心理支配下,我对日本人是伺候颜色、谄媚逢迎,对家门以内则是脾气日趋暴躁,动辄打人骂人。我的迷信思想也更加发展,终日吃素念经,占卜打卦,求神佛保佑。在这种精神不宁和不正常的生活习惯下,本来就糟踏坏了的身体,这时越发虚弱,因此又挤命打针吃药。总而言之,这四样东西构成了我昏天昏地、神神颠颠的生活。
我的残暴多疑,早在紫禁城时代就种下了根子,到了天津,向前发展了一步。在天津,我给佣人们立下了这样的“家规”:
一、不准彼此随便说话,以防结党营私。
一、不准互相包庇袒护。
一、不准舞弊赚钱。
一、当同事犯有过错时须立即报告。
一、上级对下级犯过的人,须在发现之后立即加以责打。
如果放松看管。罪加一等。
到东北后,又附加了一项誓词:
“如有违背,甘心承受天罚,遭受天打雷轰。”
在我的大门内,我的残忍暴虐行为,后来发展到经常打人,甚至于使用刑具。打人的花样很多,都是叫别人替我执行。受到这种委派的人往往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全体在场的人。他们在动手的时候,必须打得很重,否则便可能引起我的疑心,认为他们朋比为奸,因此临时转移目标,改打不肯使劲打人的人。
我的打骂对象除了我的妻子、弟弟和妹夫之外,几乎包括家里的一切人。那时我有几个侄子,在宫里念书,同时又是陪我说话、伺候我的人,是我培养的亲信,可是我一样地打骂他们。他们那时最怕我说的一句话,就是:“叫他下去!”意思就是到楼下去挨打。
我这些举动,除了说明我的蛮横、狂妄、暴虐和喜怒无常的可耻性格之外,实在不能说明别的问题。有一次,一个童仆在我的椅子上坐了一下,别人根据我订立的家规,把他告发了。我认为这是冒犯了我,立即命人重重责打了他一顿。其实这个宝座,不是我也坐得心惊肉跳吗?
在长春,我因患痔疮,买了不少坐药。有个小侄子见到这种药很稀奇,无意中说了一句,“很像个枪弹”,立刻触了我的忌讳,“这不是咒我吃枪弹吗!”在我的授意之下,其他的侄子们给了他一顿板子。
在我这种统治下,境遇最惨的是一批重仆。这是从长春的一个所谓慈善团体要来的孤儿,大约有十几个,他们大都是父母被日本人杀害之后遗下来的。日本人怕这些后代记仇,便叫汉奸政权用慈善团体名义收养起来,并给他们改了姓名,进行奴化教育,用奴役劳动摧残他们。当他们听说被送到我这里来的时候,有的还抱过很大希望,认为生活一定比在慈善会里好些,事实上不但没有什么改善,反而更糟。他们在这里,吃的是最坏的高粱米,穿的是破烂不堪的衣服,每天要干十五六小时的活,晚上还要坐更守夜。冬天,因为又冷又饿,又累又困,有的在打扫工作中,不知不觉地伏在暖气上睡去,以致烤得皮焦肉烂。他们挨打更是经常的。干活睡觉要挨打,扫地不干净要挨打,说话大声要挨打。心里不高兴的随侍,还常拿他们出气。为了处罚他们,负责管理他们的随侍,特地设了禁闭室。这些孤儿在种种折磨下,长到十七八岁,还矮小得像十来岁的孩子。
有一个叫孙博元的童仆,就是被生生折磨死的。这孩子在伪宫里实在受不了,他幻想着外面世界也许好些,屡次想找机会逃走。第一次逃走被发觉抓回来,挨了一顿毒打。第二次又逃走,他以为通暖气管的地道通到外面,便钻了进去,可是在里面转来转去,转了两天两夜也没找到出口。他又渴又饿,不得不出来找水喝,因此被人发现又抓住了。我听到了随侍的报告,便命令:“让他先吃点东西,然后再管教他!”可是这时他早被随侍们管教得奄奄一息了。我听说他快死了,吓得要命,怕他死了变成冤鬼前来索命,便命令把医生叫来抢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这孩子终于在我的“家规”下,丧失了幼小的生命!
这件事发生后,我并没有受到良心的责备,只是由于害怕因果报应,花了几天功夫在佛坛前磕头念经,超度亡魂,同时责令打过他的随侍们,在半年以内,每天要用竹板打自己的手心,以示仟悔。好像这样措置之后,我就可以摆脱一切干系似的。
我对仆人们的苛刻待遇,后来竟因神经过敏而发展到极无聊的地步。我经常像防贼似地防备厨子买菜时嫌我几角钱。我甚至于派人秘密跟踪,看他是怎么买的,或者向我的妹妹们调查,肉多少钱一斤,鸡多少钱一只。有时候认为菜做的不好,或者发现有点什么脏东西,立刻下令罚钱。当然有时因为做的好,也赏钱。我在自己的屋子外面无权无力,只能在日本人决定的法令上划可,在自己的屋子里面,却作威作福,我行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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