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吏都表示赞同。于是项羽和章邯在洹水南面的殷墟(商朝最后的国都,近代发现甲骨文的地方),也就是现在的河南安阳市签订了协议。章邯很激动,自己冒着风霜酷暑,在外苦战了三年,本想封侯拜相,留名青史,没想到最终一事无成,反而要投降自己所剿的匪,真是白白浪费了生命。其实章邯也想不开,他这三年不能算白过,至少让天下人都知道,他章邯能打。如果不能打,凭什么项羽让你有条件投降?何况你还杀了人家叔叔。项羽可是爱才的,没有才,在他眼里就狗屁不是。
签约过程中,章邯痛哭流涕,痛陈革命家史,说赵高是如何如何的畜生。那也免不了,他的家眷肯定在咸阳当人质呢,这边一投降,那边家眷一个都活不下。想到自己年纪这么大了,虽然不缺女人,搞女人也还有兴趣,但要搞出孩子,又等到孩子长大,重新组成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该有多么难啊!况且老婆能换,孩子能造,父母却是无法假借的。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让项羽这个屠夫也有些恻然,心想:这老家伙才华横溢,但是遇人不淑,确实挺可怜的。于是把对方杀死自己叔叔的家仇全抛到脑后,当初拍板:“老章,求求你,别哭了,我封你做雍王好不好。”
项羽这家伙也怪,你跟他不熟,他杀你毫不眨眼;你跟他熟了,又肯服他,他就会对你惺惺相惜。对章邯是这样,对刘邦也是这样。所以我们看到史书上说,项羽见普通士兵受伤,都会流涕亲自为之裹伤,但是屠杀百姓,坑杀降卒却毫不迟疑。这不是人格分裂,而是天性。世上人都是念旧的,所以饥荒也要易子而食,虽然明知道结果一样。养了狗自己舍不得杀,看见牛哭泣就要求换一头宰。孟子说,这是仁的本源。谁知道是不是。
不过项羽把章邯封为雍王,这一招挺恶毒的。因为楚怀王约定说过,谁先入关中,谁做王。现在刘邦正日夜率兵往关中赶,成败未可知,他就先把章邯封在关中了,那刘邦还打个什么劲?
所以,矛盾必然在项羽和刘邦两人之间爆发。也因此,本书的重头人物,赫赫有名的特大号流氓刘邦终于要正式闪亮登场了。
第31章 刘邦的成长史(上)
刘邦这个人在前面已经出现过多次,但因为还在成长期,我都是一笔带过。一般来说,我有些势利,对处于成长期的人,我是舍不得花力气去敲键盘的。只有他养肥了,长大了,成名了,才会得到我的重视,我才有兴趣把他的祖宗十八代都追溯一番。
可惜刘邦出身一般,根本找不到他的祖宗十八代,只能从他自己说起了。
刘邦在家里排行老三,从小不事产业是出了名的。他爹刘太公和两个哥哥却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因为勤劳,很挣下了一份家当。刘太公还因此娶了一房小老婆,农闲时候,就在街上看看斗鸡走狗打发时光,小日子过得挺美。但刘太公最痛苦的,就是有刘邦这么个流氓儿子,他经常骂刘邦没出息,不能像两个哥哥尤其是二哥一样勤劳,如果借用一下当今网络语言,刘太公应该会这么骂:“生下你这么一个败家子,老子真恨当初没把你射墙上。”刘邦脸皮厚,毫不在意,可能会这么回:“谁叫您老人家当初没憋住,硬射入我老妈子宫里了呢。”话很有些粗,但刘邦是个流氓,从来把生殖器挂在嘴边的,没什么话说不出口。老爹的咒骂他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有人会问,那刘邦就不会记恨老爸?当然会,后来他当上皇帝后,到处跟人说,他不是老爹射出来的,他生理上的父亲其实是一条蛟龙,他是龙的传人,就这样野蛮地剥夺了老爸的功劳。当然,平心而论,我们也不能完全视之为他对父亲的一贯怨恨,也可能是当了皇帝不得不然。你想想,一个泥腿子竟然当了皇帝,多让人嫉妒啊,所以必须神化自己的出身,才能让愚蠢的百姓们心服口服。这也不是他的自创,三代帝王都是这么粉饰自己的。总之那时的刘邦照旧整天在外和狐朋狗友厮混,是当时丰沛一带有名的赤膊泼皮,无人敢惹。
在他三十三岁那年,发生了一件大事,他的祖国楚国灭亡了。我们不要以为刘邦这回该懂事了,怀着对祖国的浓厚感情成立了一支抗秦游击队,躲进深山老林里坚持打秦国鬼子,根本不可能。流氓要能爱国,那好比公羊产羔,反而秦国人的到来让刘邦如鱼得水。我们知道秦国的国策是由商鞅定下的,商鞅最喜欢的一招,就是擢拔地痞流氓为官吏,帮助政府管理良民。他认为用奸民管理良民,效果出奇的好。这也确实,人都害怕暴力,暴力斗争一抓就灵。加上刘邦混黑社会的时候,早就在县衙结识了一帮小吏,比如萧何、曹参、任敖等,在他们的举荐下,刘邦顺利地当上了沛县泗水街街道派出所所长,这就更加威风了。原先在街上晃着膀子走路,别人害怕他,酒店饭馆任他白吃白喝,毕竟只是害怕;现在披上了警服,还是所长,那就进化到敬畏了。我们南昌人一向把公检法的公务员称之为“国家罗汉”,所谓罗汉,就是南昌人对流氓的称呼。“国家罗汉”,也就是合法的由国家机器保护的流氓,这样的流氓谁敢惹?惹了他就算攻击政府,甚至是反华。原先混黑社会,名誉不会大好,还得提防政府严打,现在他本身就代表政府,既光彩,又无所顾忌。原先混黑社会的时候,没有那家愿把漂亮女儿正经嫁给他,怕他有朝一日被人砍得仆街,导致自己的女儿青春守寡;丑的穷的他又看不上,我估计他心里也一直窝火,眼看张耳、陈余两人都成了富翁的乘龙快婿,凭什么自己就要屈就。抱着这种心理,所以一直到四十多岁,他都是单身。
有人也许会说:“老天,他不会还是处男罢,真冤啊,坚挺的青春就这么白白消耗掉了,做老大又怎么样?”我说,这你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了,混到四十岁的男人还是处男的,估计除了ED就只有去文艺作品里去找,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人家刘邦早就不知道搞过多少个女人,秦汉时代的女人又不大讲究贞洁的,我们知道刘邦的长子名叫刘肥,就是他跟一个曹姓姑娘乱搞怀上的。由于刘肥的出生年龄不详,所以我们也不知道刘邦把曹氏姑娘搞大肚子的时候,是在他混黑社会之时,还是当派出所所长之时,估计在后者的可能性大。因为被黑社会搞大自己老婆的肚子,当事人还可以去报官,黑社会是可怕,然而作为奇耻大辱,不报官说不过去。但如果老婆的肚子被公安搞大了,那就只能忍气吞声,官官相护啊,也许不告,刘邦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给自己点好处,比如多发几斤粮票什么的。总之曹氏姑娘的老公敢怒不敢言,孩子生出后还将他乖乖送回给刘家,四十多岁的老流氓刘邦就因此成了未婚爸爸。按理说是黑户,但那时不要准生证,由于劳动力缺乏,皇帝巴不得人越多越好。而就在这时,刘邦一直在苦心等待他的富翁岳父,也终于来到了。
事情要从县令家来的一位客人说起。
这位客人的名字史书阙载,反正姓吕,司马迁称他为吕公,我们就跟着叫好了。这家伙有没有钱,司马迁不肯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们,但大家能猜到,他和县令是好朋友,显然不是一般人。或许有人会说,县令也总有个把穷朋友嘛。对不起,如果你说的是县令也有几个穷亲戚,我不敢保证没有,谁也不能主宰自己的出身不是?但这里说的是朋友,那就两回事了。虽说这世上做什么事都有风险,都该谨慎,可是投胎却由不得你,其风险完全不在你所掌控的范围内,而掌控在两个不知道怎么搞在一起的热火男女身上,你以后还得给他们一个莫名其妙的称呼:爸爸,妈妈。反正他们在一次抽搐般的巨爽过后,就孕育了你,不会征求你们的意见,你能拿他们怎么办?你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你也没法像《蝴蝶效应》里的那个神奇婴儿一样,在子宫里用一个脐带将自己了断,只能认命。但是,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一个人出身无可选择,革命道路却是可以自己选择的。你都当了县令了,每个月薪水六千枚实打实的半两钱,还跟日薪八枚半两钱的穷鬼交朋友,那就只能怪你自己了。择友要谨慎啊,同志们!孔老二都谆谆教诲我们,“无友〔钱〕(笔者注:此处似有脱文,脱了一个‘钱’字,兹校补,后‘多’字亦同)不如己〔多〕者”,孟母为了儿子远离穷鬼,都不惜三次贷款买房,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当然,我也不能说富人和穷鬼做朋友的情况完全没有,但概率一定很小,比如像我自己这样的穷鬼,所交的朋友最高不过小康,家产超过一百万的为零。总之,作为县令朋友的吕公是个富人,这概率是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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