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金勺的老板惶恐地道:“祭祀大人,您能光临小店已经是我们的荣幸了,怎么能收您的钱呢?您这可是折杀小人了。”
玄月微笑道:“那怎么行,我们虽然是神职人员,但吃饭也不能不给钱啊!这样会败坏了教廷名誉,天神会生气的。”
“不会,不会。祭祀大人是代表天神来赏赐我的,这么珍贵的赏赐,又怎么是这些俗物可以媲美的。祭祀大人,如果您要给我钱的话,天神一定会怪罪我贪婪的。请您收回成命吧。能请祭祀大人用餐,绝对是小人最大的荣幸。”其实,他早就知道玄月和阿呆来了,但因为以前有过祭祀吃饭不给钱的情况,因为对方是神职人员,他也不好要。所以这次他并没有出面,可后来玄月指名要见他,不出来就不好了,以为对方是为了不给钱才叫他的,他一出来就没打算再收钱。可哪儿知道,这位伟大的祭祀竟然赏赐给他一件充满神圣气息的宝物,他现在说的都是心里话,确实是发自内心的想请玄月和阿呆吃这顿饭。
玄月叹了口气,道:“好吧,既然你如此虔诚,那我们也就不客气了。大哥,咱们走吧。”玄月用出了早已经准备好的瞬移魔法,金色的光芒包裹住她和阿呆的身体,在众人吃惊的注视下,就那么凭空消失了。
“天神,这一定是天神显灵啊!”饭店内所有人都跪了下来,虔诚地念着祈神咒。
一名商人凑到饭店老板身旁,低声道:“老弟,咱们也是老关系了,你看,能不能把这祭祀大人赏赐给你的东西让给我。我出高价。”
老板警惕地看了他一眼,赶忙把金勺揣入怀中,坚决的摇头道:“不行,这是祭祀大人赏赐给我的,怎么能转让呢,那是对天神的亵渎。”
周围的食客们本来都有想买这个金勺的念头,听老板这么一说,不得不打消了心中的贪欲。自以为见识了神迹的他们,又怎么敢违背天神的旨意呢?玄月给老板的金色勺子并没有骗他,其中确实被她封印住了少量神圣气息,有一定的作用,这可以算是最简单的炼器了。以玄月现在的魔法修为,自然轻易作到。后来,饭店老板到城里的祭祀殿去祈祷的时候,让那里的祭祀帮他鉴别,祭祀告诉他,勺子中蕴涵的神圣能量是他所见过最纯净的。一下使这支金勺身价大升,成为整个米姆城的一宝,这就是玄月想不到的了。
玄月和阿呆被瞬移魔法传送到饭店三十米外,玄月微笑道:“怎么样?大哥,这不是就解决了么?”
以阿呆的眼力,自然看出玄月刚才做了什么,皱眉道:“只是将自身一些能量封存在器物中,真的能值那么多钱么?”
“当然了。要不,我怎么能要那么多好吃的,大哥,你可别忘记了,大陆上的魔法师毕竟是少数,像我这样级别的神圣光系魔法师就更少了。这还是便宜了他呢,如果他把那个勺子卖了,估计上千金币应该是没问题的。”
阿呆心中一动,道:“那咱们以后不如去卖东西好了,这样不就有固定的收入了。”
玄月摇了摇头,道:“那样不好,这种东西如果出现的太多也就不值钱了,而且,回去以后爷爷会骂我的。我刚才这么做,既可以免去咱们的饭钱,又可以宣扬天神,一举两得,如果用神圣之力来获得自身的收益,是对天神的亵渎,我做不出来。”经过神之洗礼的她,对天神的执着信念早已经充斥着她的身心。
阿呆心想,自己怎么也是哥里斯老师的徒弟,对于炼器这方面可比玄月精通的多了,她不愿意借助神力炼器,难道自己不行么?随便炼点简单的东西自己还是能做到的,而且,自己的生生真气也有神圣的特性,以后要是没有经济来源,就照她的方法试试,到不愁吃穿了。他身上本来就带着不少哥里斯的杰作,但那都是哥里斯留下的遗物,他又怎么舍得卖呢。
玄月和阿呆问清路径,顺利的来到了位于米姆城中部的佣兵工会分会。由于米姆城本身的面积不大,这里的佣兵工会规模也自然小了许多。只有少量佣兵来回进出着,从他们身上的气息,阿呆可以清晰的感觉到他们的弱小。
玄月来此的目的,无非就是换去一张特级佣兵的卡片。可这里的佣兵工会规模实在太小了,竟然没有存货。
“看什么看?没见过祭祀当佣兵啊!”玄月看着周围那些惊讶的目光,不耐地喊着。
除了阿呆和玄月,包括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几乎同时回答道:“没见过。”是啊!教廷的神职人员在大陆上是何等地位,谁会像选月似的来当佣兵呢。而且还是个特级佣兵。
阿呆看着玄月涨红的面庞,微笑道:“算了兄弟,既然这里换不了卡片,等咱们到红飓族再说吧。”
玄月哼了一声,不满地道:“好吧,那咱们走。他们的目光真是讨厌。”说着,扭头向外走去。
两人刚出了佣兵工会,一个年纪在六十多岁的白发老者突然拦住了他们。阿呆客气地问道:“老先生,您有什么事么?”
老人满面笑容的道:“两位佣兵先生,刚才我听说你们要去红飓族,是么?”
玄月心中正因为刚才那些佣兵的话郁闷,没好气的道:“您老岁数不小,耳朵到挺灵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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